帝系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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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室杂录一

    太宗雍熙元年正月十一日,以皇侄德恭为左〔武〕卫大将军、判济州,封定安侯;德隆为右武卫大将军、判沂州,封长宁侯。初,廷美徙房陵,诸子皆从行,至是并受封,仍厚赐缗钱,遣高品卫绍钦送之治所。以起居舍人韩检、右补阙刘蒙叟通判二州,谕旨令检等专郡政焉。

    三年正月九日,德隆卒,以弟德彝为右千牛卫大将军、判沂州,封长宁侯,继其任。真宗咸平二年十一月十五日,以左神武军大将军德恭为左〔武〕卫大将军、判虢州;左武卫大将军德彝为右神武军大将军、判滁州。德恭等拜章,愿奉朝请,从之。大中祥符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诏皇亲今后南班及十八年者具名取旨。时以皇弟德雍等皆领刺史,德雍高州,德文恩州,德存奖州,皇侄惟正顺州,惟忠遂州,惟叙勤州,惟和澄州,惟宪演州。允升迁右武卫将军,允言左屯卫将军,允成右屯卫将军,允宁、允正并右监门卫将军。先是真宗谓王旦等曰:「皇亲在环卫者众,宜第其久次者俾领州郡。」由是德雍而下八人在班十八年,允升而下五人在班七年,故有是命。

    二年九月二十六日,召宗室观书于龙图阁,因览《尚书图》。宁王元墦曰:「侍讲近说《尚书》、《论语》间,无事即习射。」帝喜其勤学,令讲读官日给太官膳,命入内副都知张继能主之,且戒以无得轻待专经之

    士。

    十二月二十一日,右骁卫将军允宁等言:「兄允言前坐称疾不朝降率府率,愿复旧官。」帝谓宰臣曰:「允宁诸弟同为拜章,词亦恳切,宜听其请,以奖雍睦。」遂复授允言左千牛卫将军。

    祥符三年七月十九日,诸宫言:「已依诏旨,子孙及年十岁以上者并就学于教授时大雅。」帝曰:「童稚就学,深有资益,且聪晤者读书往往便能风诵。」

    二十五日,勾当南宫诸院内侍高班陈文懿、勾当北宅内侍高班赵知升等各奏:南宫有将军惟忠、惟叙、惟和、惟宪,北宅有大将军德雍已下,各赴书院讲读经史。有诏:诸院十岁已上穿执及未穿执者,日须入学诵书。学书既午,方得归院。帝谓宰臣等曰:「朕常思太宗诫谕,惟学读书最为好事,朕遵行之,未尝失坠。今诸院能奉承先训,亦皇族盛美之事。若辅导者多方以诱之,即必至于善。朕尝忆太宗遣中官王仁熙主楚王宫事,仁熙忠勤,动由规矩,王诸子微有阙失,即忧形于色,多方警谕之。其听授学书,无一日废阙;从楚王出入,早夜无少懈,未尝干以私。询于其类,不可多得。朕今求其可继者,未有之也。」

    九月二十日,帝作宗室坐右铭并注,分赐宁王元墦等。帝谓宰臣曰:「判宗正赵善湘请朕亲着箴诫之文以示宗室,因制此铭,以申诲导。可付学士院降诏赐之。」宁王等因此亦降诏谕意分赐。

    十二月十六日,内出南阳郡王惟吉书迹七卷并目录,并御

    制序送秘阁。惟吉子守节又献其父真草书《千字文》石本。诏付史馆,而赐守节 书。帝因谓宰臣曰:「兖王元杰笔札甚精,但所存者少,朕尝询访,盖多焚之。」

    祥符四年五月十二日,增皇侄已下俸月十千。先是初授官俸三十(年)[千],稍加五十千,再加七十千。行庆之后,各求领郡,帝以新进秩不许,故复增俸。

    四月十八日,龙图阁直学士陈彭年集帝在藩邸与诸王酬唱,并故郓王与毕士安酬唱,故安王德润、惟正等诗来上,诏并藏秘阁。

    九月二十八日,南宫惟正等诸院移居新修西宅,令内侍省选差使臣一员勾当本院公事。

    天禧元年二月十三日,宗正寺言:「准诏,以皇族初命授官未有定制,令参议者。今请以宣祖、太祖、太宗孙初荫授诸卫将军,曾孙授右侍禁,玄孙授右班殿直。内父爵高者听从高荫。其事缘特旨者,不以为例。」诏中书、枢密院再参定而行之。先是,帝谓宰臣曰:「皇族渐多,而授官未有定制,其令宗正寺以房院次第详定合除授班行以闻。」至是上议,始有是诏。

    仁宗天圣三年五月二十二日,楚王子濮州御使允成卒,其长兄允升日夕哀泣,帝嘉其友睦;仍以楚王先帝同气,寝疾弥年,思有以慰其心,特授允升澶州观察使,封延安郡公。

    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供奉官从质为兄从谨疾刲股肉以疗,帝颇以为纯孝。宰臣王曾等以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此虽出

    于孝友,然在昔圣贤所不许。闾里小民相仿为之,未能止绝,况在宗室,不可嘉赏。遂止给赐缣帛。明道二年十一月一日,诏:皇亲诸司使已下料钱,自来已支见钱。今诸司使特添见钱十贯,副使已下各于本资上依次第添一等料钱。其余请受并依旧。

    景佑二年九月二十九日,诏曰:「朕绍承丕构,怀抚懿亲,荷庙祧锡羡之祥,致藩戚广滋之庆。并开邸第,散处都城。念燕集之或暌,加室居之多隘,俾迁爽垲,载易规摹。示列次之有伦,庶在宗之胥乐。宜以旧玉清昭应宫地修盖潞王等宫院,仍赐名睦亲宅。命三司使程琳总其事,入内内侍省内侍都知阎文应、内侍省内侍副都知张永和、引进副使王克基典领工作。」

    十一月十五日,诏曰:「三圣登侑,二庙荐诚。言念宗枝,同膺庆祉。应宗室并比类文武官优与加恩。其任诸司使以下至殿直,并与换西班官。仍今后依此迁授。」

    景佑三年正月十三日,诏:自今宗室训名,令宗正寺与修玉牒官同共议定,勿得重迭。

    七月十九日,初置大宗正司,以宁江军节度使允让知大宗正事,彰化军节度观察留后守节同知大宗正事,仍赐器(弊)[币]袭衣、金带、鞍勒马。时宗室子孙众多,方聚居大第,故于祖宗后各择一人知宗正事,令敦睦之,违失则紏正焉。凡宗室奏陈,不得专达,先委详酌而后闻。小可过失并依理施行。

    八月三日,大宗正司言:请令皇族每

    日朝罢,各令听读,出入行马须依次序。从之。

    九月五日,以睦亲宅成,帝临幸,赐宗室器币、工匠役卒缗钱有差。遂燕宗室及从官于都厅,时儒臣多为赋颂以献。

    宝元二年七月二十日,命安化军节度观察留后允弼同知大宗正事。

    二十八日,大宗正司言:「先朝故事,宗室子孙七岁始赐名授官。今在襁褓者已有恩泽,请自今遇干元节、南郊,听官其一子,余须俟五岁方得陈乞。」从之。

    十一月二十五日,从蔼言:长男不丰励志精学,不幸夭折,乞追赐一进士及第。诏可。

    庆历二年五月十日,诏:自今南郊支赐,皇后及宗室妇各减旧数之半。

    闰九月十三日,诏:寒食、十月朔,宗室遥郡刺史以上听更往朝陵。先是唯允弼、守巽递行,它宗室不预,乃诏更往。

    四年正月二十八日,诏大宗正司曰:「朕思古之人君,莫不厚亲戚以辅王室,始家邦而化天下。近鉴前史,有足观者。如汉河间王之好书,东平王之乐善,不亦为风教之助乎 国家之兴,八十余载,子孙蕃衍,几数百人。比令建置宗官,开敞居第,所以示纠合之义、敦睦之爱。亦尝临遣儒士,往授经训。虽忠孝笃行,人皆夙习,而诗书成业,罕闻来上。自今帅诸宗子励翼一心,周旋六艺,以废学为耻,以饬身为贤,朕岂以爵赏 之哉!使四方谓朕有懿亲茂族,为国盘维之固,诚不愧于前代也。宜令睦族宅、北宅诸院教授官,常具听习经典或文词书翰功课以闻。咨尔宗室,体我眷怀。」

    二月二十三日,大宗正司言:皇族凡有违越过失,请从本司举劾。从

    之。

    七月五日,燕王宫火,惊移灵座,遣内侍押班李允文即燕王几筵告之。

    十六日,制以武胜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冯翊郡公德文为东平郡王;宁江军节度〔使允〕让为汝南郡王;安化军节度观察留后允弼为北海郡王;镇国军节度观察留后允良为华原郡王;左屯卫大将军、达州刺史从蔼为颍国公;左屯卫大将军、雅州刺史从煦为安国公;左千牛卫大将军宗说为祁国公;昭成太子孙右千牛卫大将军宗保为建安郡公;华王孙右千牛卫将军宗达为恩平郡公;邢王孙右屯卫将军宗望为清源郡公。自燕王薨,而祖宗之后未有封王爵者。议者以为,自三代以来,皆建宗戚,用自承助,于是次第封拜之。八月,又以宗室久不迁,自德文以下三百二十一人递进一官。

    八月三日,封洺州团练使守巽为颍国公。初以从蔼为颍国公,而守巽自言,冀王之后为最长,故更命之。

    九月二十九日,召宗室燕太清楼,射于苑中。

    五年二月十七日,安静军节度使允迪责授右监门卫大将军。允迪居父丧,命奴女日为优戏宫中,其妻昭国夫人钱氏告之,诏入内副都知岑守素即本宫按问。允迪既责降,亦度钱氏为洞真宫道士。

    十八日,诏允良、允迪、允初候服阕日移入睦亲宅。

    四月二日,左龙武军大将军、温州团练使从谠削除官爵,仍 于别宅。坐射杀亲事官。

    是月,大宗正司言:皇族

    众多,朝参、庆贺及侍燕、从驾等处添展幕次,排办什物,遇赐食乞令管勾使臣尽料供应。从之。

    六年六月二十六日,诏:自今皇族之丧,皆官为制服。时谏官李京言:「皇叔德文卒,而在宫缌麻以上亲并不给服。盖因近岁减省致此,甚非厚亲饰哀之道。」遂下太常礼院议而复给。

    十月,大宗正司言:「近制,宗室子孙候一十五岁即令(里)[裹]头赴起居。每年及者,即经本司奏陈,乞赐例物,内降凭由,付内东门司关三司施行,踰时方蒙支赐。欲自今年一十四岁即令本司关赴所司,依例支赐;且令在宫教习朝仪,次年即赴起居。」从之。

    十二月九日,大宗正司言:校试宗彦等书艺颇进。降 奖之。

    十三日,大宗正司言:右监门卫将军世绩以真宗皇帝御制《喜雪》诗书石摹本来上。诏奖之。

    七年正月八日,大宗正司请自今宗室辄有面祈恩泽者,罚俸一月,仍停朝谒。从之。

    九月二十二日,赐北宅名曰广亲。先是,以秦王宗子蕃多,而所居隘狭,乃命以故宰臣王钦若第增修之,及成而赐名。

    十月二十三日,以广亲宅成,帝临幸,谒太祖、太宗神御殿,遂 至诸院,赐赉有差。

    八年五月二十六日,以群牧司新修宗室马为宫骏坊。

    皇佑二年正月十七日,左羽林大将军宗望上集虞世南笔法《千字文》,特转资州刺史。

    三月十七日,诏宗室子生四岁者为给食。初诏五岁始给食,而大宗正司请宜

    仍旧以三岁,故裁定之。

    四年八月二日,三司言:「左监门卫大将军、循州刺史世清以病马私易官马,计赃绢十六疋,其罪合听裁。」帝曰:「虽然宗室,可废国法乎!」特罚铜四十斤。

    五年六月十四日,右屯卫大将军宗谔上《治原》十五卷,降诏奖之。

    八月十一日,宗谔又上《宗室善恶宝戒》,诏转右神武大将军。

    二十八日,诏:皇亲今后趁朝不到,依新定罚俸,令三司于料钱内 除。

    九月六日,右武卫大将军、永州团练使宗懿上飞白大字十轴,诏褒之。初,宗懿尝进飞白书,帝赐「更切进学飞白」六字,至是以所学书再上之。

    七日,诏:「应宗室犯奸私、不孝、赃罪,若法至除名勒停者,并不得叙用,仍永不许归宫。所犯不至除名勒停者,并临时取旨。」

    十四日,左屯卫大将军世永上《宋邸恩华录》三卷,诏书奖谕。

    十月五日,判大宗正司允让言:「宗室养子须五岁然后赐名授官,毋得依长子不限年。」从之。

    至和元年八月二日,大宗正司言:「右卫大将军从古自陈,亡子世迈尝冒请亡孙令昶俸钱,愿月除己俸入官,请劾罪以闻。」帝以其知过,特释之。

    九月十五日,右屯卫大将军克继写国子监《论语》石本五卷,赐银绢各五十。

    十二月二十七日,睦州团练使宗谔上所撰《太平盘维录》, 奖谕之。

    二年五月一日,以汝南郡王允让子右领军卫大将军宗师为康州刺史,北海郡王允弼子右监门卫将

    军宗乔为右领军卫大将军。以父领大宗正久,因干元节推恩也。

    六日,右屯卫大将军叔韶上书愿自试剧郡,迁领贺州刺史。

    十八日,右神武军大将军、睦州团练使、宗谔自陈生太宗宫中,及上所藏真宗御容,特迁左龙武军大将军。

    二十一日,左屯卫大将军从湜为右神武军大将军。妻父王贻永为请而迁之。

    二十八日,以右武卫大将军、永州团练使宗懿上所撰诗赋,右屯卫大将军克修自陈幼时尝侍仁宗禁中,特迁宗懿领和州防御使,克修领贵州刺史。

    六月一日,华原郡王允良同知大宗正事。大宗正司旧只二员,至是允良以燕王遗表自陈,故特添置。未几复罢。

    四日,以左卫大将军、郢州防御使宗颜为卫〔州〕防御使,左卫大将军、绛州防御使宗礼为怀州防御使,左屯卫大将军、光州团练使、弋阳郡公世永为邢国公。宗颜以其母钱氏尝为仁宗乳母,宗礼出继昭成太子后,世永自陈其父守节尝知大宗正司,并特迁之。

    八日,制以允良为奉宁军节度使,罢同知大宗正司事。御史言其起居反昼夜,特迁镇而罢之。

    九月,以知大宗正事允让为判大宗正事,同知大宗正事允弼为同判大宗正事。

    八月二十七日,诏曰:「先朝旧制,皇族在班及十八年者具名取旨。今宜令中书、枢密院检会自明堂覃恩后及十年者,特以名闻,当议依天(僖)[禧]元年二月宗正寺所定房

    院次第各与迁官。其近因特恩迁官者,须更理十年乃迁。」

    嘉佑元年六月一日,右监门卫将军仲轲等九人各罚俸一月。初,其父宗说废居别第,仲轲等遮宰臣哀诉,而大宗正司请惩戒之。

    二年八月二十六日,赐右监门卫大将军、柳州刺史克循银绢各三百。初,帝不豫,克循日夜斋戒, 为禳禬之事,又镂佛书,身自礼诵,故有是赐焉。

    十二月十一日,大宗正司言:「故从善新妇张氏奏,蒙宣以故仲郢男士朋充继嗣,乞依例赐士朋依本宫行从名,连令宁称呼。」从之。

    三年四月二十五日,罢修睦亲宅祖宗神御殿。初,上封者言:「神御非人臣私家之礼,若援广亲宅例,当得兴置,则是沿袭非礼之事。」诏两制、台谏、礼官详定,乃言:「汉韦元成奏议:《春秋》之义,父不祭于支庶之宅,君不祭于臣仆之家,王不祭于下土诸侯。其后遂罢郡国庙。今睦亲宅所建神御殿不合典礼,悉宜罢。」时帝以广亲宅置已久,不欲毁之,止罢睦亲所修。

    八月六日,诏礼部贡院,宗室 不许锁厅应举。

    十一月二十四日,左龙武卫大将军、深州防御使宗谔为沂州防御使,进封虢国公。宗谔,鲁王长孙,濮王薨,以本宫之长特封之。

    十二月十八日,诏大宗正司,令睦亲、广亲宅教授官具所教宗子功课以闻。

    十九日,右千牛卫将军克頠上《周礼乐图》, 奖谕之。

    四年十二月十五日,磁州防御使承亮上《夆享

    受厘颂》,诏奖之。

    五年六月二十四日,详定编 所言:「皇亲宫院有违禁衣服、首饰、器用之类,及虽系所赐或父祖所置者,听百日改造之。如违令,本宫使臣觉察,申大宗正司施行。」从之。

    十一月九日,大宗正司言:宗室解官,未知称谓。下礼部详定。本院言:自来文武官丁忧,皆称「草土臣」。诏依。

    十二月十七日,以右卫大将军、蕲州防御使、安国公从古权同判大宗正事。

    六年正月七日,判大宗正事允弼请以潭王宫教授周孟阳、燕王宫伴读李由编修本司所降宣 札子。从之。

    二十四日,降郢州防御使宗懿为信州团练使。初葬濮安懿王,而宗懿自以本命日不临( )[穴],故降之。

    二月三日,诏:宗室赐名授官者,须年及十五乃许计年转官。

    八日,诏:宗室上陵坟,毋得以粘竿、弹弓、鹰(犬)[犬]随行。

    九月七日,磁州防御使承亮为明州观察使,进封昌国公。故事,皇族本宫之长封国公,卒则以次受封。至是安定郡王承简卒,而承亮于秦悼王后为最长,故以命之。

    十月十二日,诏曰:「先王纠合宗族,而分职以治之,所以严宗庙也。宗庙严,则礼俗成而天下治,其事岂可轻哉!皇侄右卫大将军、岳州团练使宗实惠仁孝恭宗实:原无,盖避英宗讳(宗实即英宗原名)删。今据《宋大诏令集》卷四一补。下条同。,忠信纯笃原脱,据《宋大诏令集》卷四一补。,故迁厥位,以修于宗正之官,亦先王治亲之意也。夫士之欲施于政,未有不学而能者。学所以修身也,身治则无不治矣。朕言维服,尔往懋哉!可起复,依前右卫大将军、泰州

    防御使、知宗正寺。」二上表乞终父丧,从之。

    七年正月二十三日,皇侄、前右卫大将军、岳州团练使〔宗实〕复领泰州防御使、知宗正寺,以濮安懿王服除也。

    二月四日,诏大宗正司:「自今皇亲之丧,五年以上未葬者,不以有无尊长新丧,并择日月葬之。」初,龙图阁直学士向传式言:「故事,皇亲系节度使以上方许承凶营葬,其卑幼丧皆随葬之。自庆历八年后积十二年,未葬者仅四百余丧,官司难于卒办,致濮王薨百日不及葬。请自今两宅遇有尊长之丧,不以官品为限而葬之。」下(判)大宗正司同太常礼院、司天监议,而降是诏。

    三月六日,大宗正司言:皇侄右卫大将军、岳州团练使曙乞还泰州防御使、知宗正寺告 ,不许。

    八月五日,皇侄右卫大将军、岳州团练使曙复辞泰州防御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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