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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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公主发哀,在辍朝。

    五年正月上元节,不观灯,是月十七日躬耕籍田故也。

    端拱二年正月上元节,不观灯,时北面用兵故也。

    淳化二年正月上元节,不观灯,以夏州用兵故也。

    三年正月上元节,观灯,特召尚书左右丞、侍郎、给事中、谏议大夫预宴。时吏部尚书宋琪、左谏议大夫杨徽之皆年七十余,帝慰抚之,各赐 酒。

    五年正月上元

    节,御干元门楼观灯。时外国(藩)[蕃]夷酋长纵观楼下,诏赐以酒,又令太官置大胾,纵其饮。

    至道元年正月上元节,观灯,召司空致仕李昉预宴。

    至道二年正月上元节,不观灯,以十月祀南郊故也。

    真宗咸平元年正月上元节,以谅阴罢张灯。二年亦然。

    三年正月上元节,京城罢张灯,时车驾北巡驻大名故也。

    四年正月上元节,始御干元门,召从臣观灯。

    五年正月上元节,幸兴国寺、建隆观,回御干元楼观灯。初,太祖、太宗每灯夕,或幸佛寺道观焚香,还,始御楼。真宗以启圣设太宗神御,不欲为游幸之所,故用然灯前行朝谒之礼,至望夕乃幸佗寺,遂为定制。真宗朝所幸寺观又增上清宫、崇真资圣院。

    景德元年正月十四日,赐大食、三佛齐、蒲端诸国进奉使缗钱,令观灯宴饮。二年,又赐交州、占城、大食国使缗钱。

    大中祥符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诏:天庆节听京城然灯一昼夜,皇城四面诸城门不设灯山外,余并同上元例。

    二年正月九日,诏:上元燃灯,所须之物并令官给,无假于民,委三司、开封府纠察。

    二年正月上元节,京城张灯,帝不临观,以明德皇后丧制故也。三年亦然。

    三年正月上元节,不观灯,赐药工缗钱、帛如例。以皇(娣)[姊]晋国大长公主发引在近也。

    四年,又赐交州、甘州进奉使钱二万,皆令馆伴使臣引往观灯,馆设之。

    五年正月十四日,以驸马都尉吴元扆葬,十五日始御干元楼观灯。

    七年正

    月上元节,不观灯,以十五日车驾发赴亳州也。

    八年正月十四日,朝拜玉清昭应宫回,御干元楼观灯。自京师四宫观庆成之后,每岁正月以十四日诣会灵观,十五日诣玉清昭应宫朝,十五日或别诣景灵宫,十四日或别诣祥源观。

    九年正月九日,诏皇城司:上元节须驾回登楼,始得放车马檐子入正阳门前、东西界门并山楼下观看。

    天禧元年正月十五日,以宣读天书,十七日始御东华门观灯。

    五年正月上元节,观灯。十四日,命臣僚朝拜玉清昭应宫、开宝寺、上清宫、祥源观、景灵宫、会灵观。其夕,帝乘步辇出东华门,御正阳门观灯。十三日,帝止诣启圣院,余皇太子行礼。前二日,又命内侍四人各领兵二百,分为皇城四面巡检。

    干兴元年正月初一日,礼仪院言:「二月一日正阳门宣制,其楼前灯山已不排设。所有诸宫观,望依去年例,命皇太子至师傅臣行礼。」从之。十七日,御东华门观灯,皇后、皇太子从。

    仁宗天圣元年正月上元节,以谅阴罢观灯。二年亦然。

    二年六月十六日,诏罢先天降圣节然灯。

    三年正月十四日,(诏)[诣]启圣院朝谒,又幸景灵、上清宫、大相国寺,还御正阳门,召从臣观灯。

    四年正月,帝以朝谒不可与游幸同日,故用十一日朝谒,十四日始幸诸寺观,宴从臣,还,御楼观灯。仁宗朝皆然,而十四日或别诣会灵、祥源、建隆、万寿观,慈孝、景德、开宝、宝相、显圣、大清、显宁寺,福圣、大乘、戒坛院。

    九年正月上元节,御正阳门观灯,

    高丽使预焉。

    明道二年正月上元节,罢张灯,以籍田礼近也。

    景佑三年正月十八日,罢张灯。时直集贤院王尧臣言,是日追复皇后郭氏出葬,请辍张灯故也。

    四年正月上元节,罢张灯,以庄惠皇太后在殡故也。

    宝元元年正月上元节,罢观灯,以荆王元俨妻晋国夫人张氏卒也。

    庆历三年正月上元节,罢观灯,以鄂王薨故也。

    四年正月上元节,罢张灯,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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