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百七十二 封建考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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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二百七十二 封建考十三 (第1/3页)

    ○宋齐梁陈诸侯王列侯

    宋氏一用晋制,唯大小国皆有三军。自明帝以後,皇子、皇弟虽非都督,亦置记室参军,亦号将军为大郡边守置佐吏者,又不置长史,馀则同矣。凡王子为侯者,食邑皆千户;诸王世子皆金印紫绶,进贤两梁冠,佩山元玉。初,江夏王义恭为孝武所忌,忧惧,故奏革诸侯厅事,不得南向坐;国官正冬不得跣登国殿及夹侍;障扇不得雉尾,剑不得鹿卢形;但马不得过二;诸侯常行车前後不得过六队(白直夹毂,不在其限);刀不得过银铜为饰。诸王子继体为王者,婚葬吉凶,悉依诸国公侯之礼,不得同皇弟、皇子;诸王女封县主,诸王子孙、袭封之王妃及封侯者大夫,并不得卤簿。诏可。 王国有师(改傅为之),自内史、相、记室以下,官多与晋同(孔僟字思远,为江夏内史,好酒多醉而明晓政事,咸曰:"一月二十九日醉,胜他人二十九日醒。"又有辞记室参军笺曰:"记室之要,须通才敏思、性情纶密者为之")。凡郡县内史、相并於国主称臣,去任便止。孝武孝建中,始革此制,不得追敬,不得称臣,止宜云"下官"而已(刘邕嗣封南康侯,河东王歆之常为南康国相,素轻邕。後俱元会,邕性嗜酒,谓歆之曰:"卿昔尝见臣,今不能劝一杯酒乎?"歆之效孙皓歌答之曰:"昔为汝作臣,今与汝比肩,既不劝汝酒,亦不愿汝年")。公主有傅、令,傅令不得朱服(不得朱服,亦江夏王所奏)

    长沙景王道怜,武帝中弟。帝即位封。永初三年薨,子义欣嗣。 瑾

    义融,义欣弟。封桂阳县侯。子觊嗣。晃

    义宗,义融弟。封新渝县侯。子怀珍。 承

    义宾,义宗弟。封兴安侯。

    义綦,封营道县侯。

    临川烈武王道规,武帝少弟。桓元篡位时,以预起义进封至南郡公。武帝即位,追封临川王。 义庆,以长沙景王子嗣。 晁 绰

    营浦侯遵考,武帝族弟。帝即位封。薨,谥元公。子澄之嗣。

    庐陵孝献王义真,武帝次子。初封桂阳县公,帝即位,封庐陵王。後为徐羡之等废而杀之,时年十八。 绍,文帝第五子,以嗣义真。 敬先

    彭城王义康,武帝子。帝即位封。元嘉时,入辅政。後废为庶人,赐死。

    江夏文献王义恭,武帝子。帝即位封。後为废帝所杀。

    南郡王义宣,武帝子。元嘉元年,初封竟陵王,後改封南郡。孝武时,与臧质同反,兵败诛。

    衡阳文王义季,武帝子。元嘉元年封衡阳王,後改封。二十四年薨,传国至孙,齐受禅,国除。

    始兴王濬,文帝子。元嘉十三年封。後与元凶劭同行弑逆,伏诛。

    南平穆王铄,文帝第四子。元嘉十六年封。孝武初薨。

    敬猷为废帝所杀。产以孝武子嗣。宣曜以晋平王休祐子嗣。伯玉以衡阳恭王薿子嗣。

    竟陵王诞,文帝第六子。元嘉二十年封广陵王,後改封竟陵。讨元凶劭及南郡王义宣有功,孝武忌诞,遣兵袭之。诞反,兵败死。

    建平宣简王宏,文帝第七子。元嘉二十一年封。孝武时薨,子景素嗣。废帝时,举兵攻台城,不克,被杀。

    庐陵王袆,文帝第八子。元嘉二十二年封东海王,後改封庐陵。孝武时,坐罪废死。

    晋熙王昶,文帝第九子。元嘉二十三年封义阳王。废帝即位,举兵反,不克,奔魏。燮以明帝子嗣。齐受襌,见杀。

    武昌王浑,文帝第十子。元嘉二十四年封。孝武时,坐罪废死。

    建安王休仁,文帝第十二子。元嘉二十九年封。明帝立,休仁有功,帝忌之,赐死。

    晋平刺王休祐,文帝第十三子。孝建二年封山阳王,後改封晋平。明帝忌而杀之。

    海陵王休茂,文帝第十四子。孝建二年封。大明时,谋反败死。

    鄱阳哀王休业,文帝第十五子。孝建二年封,三年薨。士弘以山阳王休祐子嗣。

    临庆冲王休倩,文帝第十六子。孝建元年封,未拜薨。

    新野怀王夷父,文帝第十七子。蚤薨,加封。

    桂阳王休范,文帝第十八子。孝建三年封顺阳王,大明元年改封。废帝时,反诛。

    巴陵哀王休若,文帝第十九子。孝建三年封。明帝忌之,赐死。

    豫章王子尚,孝武第二子。孝建元年封西阳王,後改封豫章。废帝殒,赐自尽。

    晋安王子勋,孝武第三子。大明四年封。废帝凶狂,长史邓琬等奉子勋起兵。明帝定乱即位,琬等不受命,奉子勋为帝,一岁,琬败见杀,年十一。

    松滋侯子房,孝武第六子。大明四年封浔阳王。明帝即位,长史孔觊不受命,以子房举兵应晋王子勋,败,坐贬为松滋侯。後见杀,年十一。

    临海王子顼,孝武第七子。初封历阳王,後改封临海。坐应晋安王子勋事败,赐死,年十一。

    始平孝敬王子鸾,武帝第八子。大明四年封襄阳王,又改封新安。废帝即位见杀,时年十岁。明帝立,改封始平,以建平王景素子延年嗣。

    永嘉王子仁,孝武第九子。大明五年封,年十岁遇害。

    始安王子真,孝武第十一子。

    邵陵王子元,孝武第十二子。

    淮南王子孟,孝武第十六子。

    东平王子嗣,孝武第二十七子。以上并为明帝所杀。

    齐敬王子羽,孝武第十四子。

    晋陵孝王子雲,孝武第十九子。并未拜而亡。

    南海哀王子师,孝武第二十二子。为废帝所杀。

    武陵王赞,明帝子。明帝既诛孝武诸子,诏以赞奉孝武为子,封武陵郡王。顺帝昇明二年薨,国除。

    邵陵殇王友,明帝子。五岁封,顺帝昇明二年薨,无子,国除。

    随阳王翽,明帝子。昇明二年封。齐受禅,降封舞阴县公。

    新兴王嵩,明帝子。齐受禅,降封定襄县公。

    始建王禧,明帝子。齐受禅降封荔浦县公,寻并为齐高祖所杀。

    齐封爵史阙(齐竟陵王子良开西邸,延才俊以为士林。自永明末,京邑士人盛为文章,谈议皆为宾於西邸)。王国有师(王琨为武陵王师,时王俭为宰相,属琨用东海迎吏。琨使谓曰:"语郎,三台五省皆是郎用人,外方小郡,当乞寒贱,省官何容复夺之。"遂不听其事)、谘议(张岱历临海、章郡、晋安三王府谘议,三王行事,事举而情得)、文学等官(齐永明元年,竟陵王子良表置文学官),公侯置郎中令一人,卿。馀与晋,宋同。

    衡阳元王道度,齐高祖长兄。仕宋位安定太守,卒。齐受禅,加封谥。无子钧以高祖第十一子继,後为明帝所杀。晁以永阳王子继子坦。

    始安贞王道生,高祖次兄。仕宋位奉朝请,卒。齐受禅,追封谥。後子鸾即位,是为明帝,追尊道生为景皇。

    凤,道生长子。仕宋位正员郎,卒。高帝即位,谥靖世子。明帝即位,追封始安靖王。子遥光,明帝崩,受遗辅政,东昏失道,遥光举兵攻台城,兵败诛。

    鸾,是为明帝。

    〈糹丐〉封安陆昭王。

    豫章文献王薿,高帝子。帝受禅封,武帝即位,进太尉。薨,子子廉嗣。元綝,梁受禅,降封新淦侯。

    临川献王映,高帝子。帝受禅封。永明七年薨。子子晋,梁时坐反诛。

    长沙威王晃,高帝子。帝受禅封。武帝时薨。

    武陵昭王晔,高帝子。帝受禅封。隆昌元年薨。

    安成恭王暠,高帝子。帝受禅封。永明元年薨。

    鄱阳王锵,高帝子。帝受禅封,明帝既废郁林王,遂害锵。

    桂阳王铄,高帝子。帝受禅封,後为明帝所杀。

    始兴简王鉴,高帝子。初封广兴郡,後改封。永明九年薨。

    江夏王锋,高帝子。

    南平王锐,高帝子。

    宜都王铿,高帝子。

    晋熙王銶,高帝子。

    江东王铉,高帝子。已上并为明帝所害。

    竟陵文宣王子良,武帝第二子。帝即位封。帝崩,受遗诏辅太孙。薨,子昭胄嗣,东昏时,谋举兵,事觉诛。

    鱼复侯子享响,武帝第四子。初封巴东郡王,为荆州刺史,坐杀台使,诛死,贬为侯。

    安陆王子敬,武帝第五子。永明中封。明帝即位,遣人袭杀之。

    晋安王子懋,武帝第七子。隆昌初,为江州刺史。及明帝辅政,诛翦高、武诸王子,懋欲起兵入讨,事觉见害。

    随郡王子隆,武帝第八子。年二十一遇害。

    建安王子真,武帝第九子。年十九遇害。

    西阳王子,明武帝第十子。年十七遇害。

    南海王子,罕武帝第十一子。年十七遇害。

    巴陵王子伦,武帝第十三子。年十六遇害。

    邵陵王子贞,武帝第十四子。年十五遇害。

    临贺王子岳,武帝第十六子。年十四遇害。

    西阳王子,文武帝第十七子。年十四遇害。

    衡阳王子,峻武帝第十八子。年十四遇害。

    南康王子琳,武帝第十九子。年十四遇害。

    湘东王子建,武帝第二十一子。年十三遇害。

    南郡王子夏,武帝第二十三子。年七岁遇害。

    巴陵王昭秀,文惠太子第三子。年十六遇害。

    桂阳王昭粲,文惠太子第四子。年八岁遇害。已上并为明帝所杀。

    先是,高帝、武帝为诸王置典签帅,一方之事,悉以委之。每至觐接,辄留心顾问,刺史行事之美恶,系於典签之口,莫不折节推奉,恒虑弗及,於是威行州部,权重藩君。武陵王晔为江州,性烈直不可忤,典签赵渥之曰:"今出郡易刺史。"及见武帝相诬,晔遂免还。南海王子{罒干}戍琅琊,欲暂游东堂,典签姜秀不许而止,还泣谓母曰:"儿欲移五步亦不得,与囚何异?"秀後辄取子{罒干}屐伞饮器等供其儿昏,武帝知之,鞭二百,系尚方,然而擅命不改。邵陵王子贞尝求熊白,厨人答典签不在,不敢与。西阳王子明欲送书参侍读鲍僎病,典签吴脩之不许,曰:"应谘行事。"乃止。言行举动,不得自专,徵衣求食,必须谘访。永明中,巴东王子享杀行事刘寅等,武帝闻之。谓群臣曰:"子享遂反。"戴僧静大言曰:"诸王都自应反,岂惟巴东?"武帝问故,答曰:"夫王无罪,而一时被囚,取一挺藕,一杯浆,皆谘签帅,不在则竟日忍渴。诸州唯闻有签帅,不闻有刺史。"竟陵王子良尝问众曰:"士大夫何意诣签帅?"参军范雲答曰:"诣长史以下皆无益,诣签帅使便有倍本之价,不诣谓何!"子良有愧色。及明帝诛异已者,诸王见害,悉典签所杀,竟无一人相抗。孔珪闻之流涕曰:"齐之衡阳、江夏最有意,而复害之。若不立签帅,故当不至於此。"

    按:宋、齐之制,诸王之为刺史者,立长史以佐之,既而复立典签以制之。然大概多以童稚之年膺方面之寄,而主其事者,则皆长史、典签也。宋苍梧王以凶狂遇弑,明帝嗣位,而江州长史邓琬不受命,奉晋安王子勋起兵称帝。会稽长史孔觊、雍州长史孔道存俱不受命,皆奉其王以应晋安。未几兵败,而臣主俱就诛夷,而孝武之子孙歼焉。及齐明帝以支代宗,欲尽除高、武之子孙,而皆以典签杀之。然则长史、典签之设,皆所以祸诸王,而当时之居此职者,皆轻躁倾险之人,或假之以称乱,或卖之以为功,其情虽异,而构祸则同。童孺无知,骈首横死於锋镝鸩毒之下,至誓"不愿生帝王家",及乞为奴以纾死而不可得,哀哉!

    梁封爵亦如晋、宋之制。诸王皆假金兽符第一至五左,竹使符第一至十左;诸公侯皆假铜兽符、竹使符,第一至第五。名山大泽不以封盐;铁金银铜铁锡及竹园、别都、宫室、园圃,皆不以属国。诸王言曰"令",境内称之曰"殿下"。公侯封郡县者言曰"教",境内称之曰"第下",自第下称皆曰"寡人"。相以下公文上事,皆诣典事。世子主国,其文书表疏,仪式如臣,而不称"臣";文书下郡官,皆言"告"。诸王公侯国官皆称"臣",上於天朝,皆称"陪臣";有所陈,皆曰"上疏";其公之曰"言事(梁南平元襄王伟,好学重士,四方游士,当世知名者,莫不毕至。齐世有溪宫,改为华林苑,赐伟为宅,穿筑种植,与宾客游其中。梁世藩邸之盛无过)。"五等诸公位视三公,班次之。开国诸侯位视孤卿、重号将军、光禄大夫,班次之。开国诸伯位视九卿,班次之。开国诸子,位视二千石,班次之。开国诸男位视比二千石,班次之。王国置傅、相(公以下,则台各为选置之,皆掌知百姓事)、郎中令、将军、常侍、典书令、典卫长(伯、子无典卫),典祠以下,自选备上。诸官多同前代。若王加将军开府,则置长史、司马及记室、掾属、祭酒、主簿、录事官属(张绾字孝卿,自中军宣城王长史迁御史中丞。武帝使宣旨曰:"为国之急,唯在执宪直绳,用人本不限升降。晋、宋代周闵、蔡廓并以侍中为之,卿勿疑是左迁。"时宣城王府资重,故有此旨)。嗣王则唯置郎中令、中尉、常侍、大农。藩王则无常侍,制与後汉同。

    长沙宣武王懿,武帝兄。齐时为中书令,为东昏所杀。武帝受禅,追封谥。子业嗣。孝俨 眘

    藻,业弟。封西昌侯。 猷,藻弟。封临汝侯。 韶,猷子。封上甲县都乡侯,後袭封长沙王。 骏,韶弟。封南安侯。

    明,猷弟。封贞阳侯。武帝既纳侯景,以明督师北代,兵败,没於魏。至齐文宣时,遣使送明南还,王僧辨纳之,称尊号。陈霸先袭杀僧辨,更立敬帝而废明,齐人徵之,薨。

    永阳昭王敷,武帝兄。任齐为随郡内史,卒。武帝受禅,追封谥,子伯游嗣。

    衡阳宣王畅,武帝弟。仕齐位太常,封江陵县侯,卒。武帝受禅,追封谥,子献嗣。

    桂阳简王融,武帝弟。仕齐为太子洗马,与懿俱遇害。武帝受禅,追封谥。象(以长沙王子嗣)

    临川静惠王宏,武帝弟。仕齐为王府功曹史,武帝受禅封。普通七年薨,子正义嗣。

    正德,正义弟。封西丰县侯,後奔魏复还,大通四年封临贺郡王。侯景反,奉正德僭位,景入城,并废而杀之。

    正则,正德弟。封乐山侯,後坐反诛。 正立,正则弟。封建安县侯。

    安成康王秀,武帝弟。仕齐为太子舍人,武帝受禅封。薨,子机嗣。 操

    南平元襄王伟,武帝弟。仕齐为王府参军,武帝受禅封。薨,子恪嗣。

    恭,恪弟。封衡山县侯。 祗,恭弟。封定襄县侯。 谘,伟孙。封武林侯。脩,谘弟。封宜丰侯, 泰,脩弟。封丰城侯。

    始兴忠武王憺,武帝弟。仕齐为外兵参军,武帝受禅封。薨,子亮嗣。

    晁,亮弟。封广信县侯。 晔,蝧弟。封安陆侯。

    豫章王综,武帝第二子。天监三年封。後奔魏,殁於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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