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七十六·经籍考三
卷一百七十六·经籍考三 (第3/3页)
,於是日画一卦,周而复始,久而後有所入。沙随程迥可久曰:邱程字宪古,尝有诗曰:“《易》理分明在画中。”又曰:“不知画意空笺注,何异丹青在画中。”其学传之东卿云。永嘉所刊本作二册,不分卷,无《系辞解》。 东卿,三山人,字少梅。 先君曰:此书本五行卦气之说,而象数义理出焉。无朱子发之琐碎,戴师愈之矫伪,读之时有会心者,必宿儒所著。 ※张汝明《易索》十三卷 陈氏曰:汝明字舜文。撰上、下《经》六卷,外《观象》三,《观变》、《玩辞》、《玩占》、《丛说》各一。汝明,元?壬申进士,大观初为御史、省郎。游酢定夫志其墓。
※凌公弼《易解义》十卷
陈氏曰:其书十卷。善解析文义,颇简洁,有所发明。《馆阁书目》有《集解》六卷,称朝奉大夫凌唐佐撰,亦不著本末,岂即其人耶?
※沈该《周易小传》六卷
陈氏曰:专释六爻,兼论变卦,多本《春秋左氏传》占法。卦为一论。又有《系辞》补注十馀则,附之卷末。
※昭德《易故训传》十八卷
陈氏曰:晁氏武子正撰。博采古今诸家,附以已闻,又考载籍行事,以明诸爻之变。其文义音读之异者,别之逐条,曰《同异考》。乾道中上之。其议论精博,不主一家,然亦略於象数。
※《读易老人解说》十卷 陈氏曰:参政李光泰发撰。光忤秦桧,谪海外,为此书。李尝受学於刘元城。 ※《易传拾遗》十卷
陈氏曰:敷文阁直学士胡铨邦衡撰。铨谪新州,作此书。大概宗主程氏,而时出新意於《易传》之外。李泰发为之序。其曰“拾遗”,谦辞也。
※逍遥公《易解》八卷,《疑问》二卷
陈氏曰:直学士院李椿年仲永撰,其门人鄱阳吴说之景传所述,胡邦衡为作序。《疑问》者,说之所录其问答之语也。
※晦庵《易传易本义易学启蒙传》十一卷,《本义》十二卷,《启蒙》一卷
《朱子语录》曰:《易》只是卜筮之书,今人说得来太精了,更八粗不得。
如某之说虽粗,然?入得精,精义皆在其中。若晓得某一人说,则晓得伏羲、文王之《易》本是如此,元来有许多道理在,方不失《易》之本意。今未晓得圣人作《易》之本意,便要说道理,纵饶说得好,只是与《易》元不相干。圣人分明说“昔者圣人之《易》,观象、设卦、系辞焉以明吉凶。”几多分晓。某所以说《易》只是卜筮书者,此类可见。问读《本义》所释《卦辞》,若看得分明,则《彖辞》之义亦自明,只须略提破此是卦义,此是卦象、卦体、卦变,不必更下注脚矣。曰:某当初作此文字时,正欲如此。盖彖辞本是释经之卦辞,若看卦辞分明,则《彖》亦可见。但後来要重整顿过,未及,不知解者能如此本意否?又曰:某作《本义》,欲将文王卦辞只大纲依文王卦辞略说,至其所以然之故,?於孔子彖辞中发之。且如“《大畜》,利贞,不家食吉,利涉大川。”只是占得《大畜》卦者为利正,不家食而吉,利於涉大川。至於“刚上而尚贤”等处,乃孔子发明,各有所主,《爻》、《象》亦然。如此则不失文王本意,又可见孔子之意,但而今未暇整顿耳。
某之《易》简略者,当时只是略搭记,兼文义伊川及诸儒皆已说了,某只就语脉中略牵过这意思。近得赵子钦书云:“《语》、《孟》说极详,《易》说大略。”此譬如烛笼,添一条骨,则障了一路明。若能去其障,使之统体光明,乃更好,盖著不得详说也。上经犹可晓易解,下经多有不可解难晓处。不知是某看到末梢懒了解不得,为复是难解?又曰:《系辞》也如此,只是《上系》好看,《下系》没理会。
陈氏曰:晦庵初为《易传》,用王弼本。复以吕氏《古易经》为《本义》,其大指略同,而加详焉。首列九图,末著揲法,大略兼义理、占象而言。《启蒙》之目曰《本图书》、《原卦画》、《明著筮》、《考变占》凡四篇。
※《周易变体》十六卷
陈氏曰:吏部郎中都洁圣与撰。用蔡墨言《乾》六爻之例,专论之卦为主。
※《系辞精义》二卷 陈氏曰:吕祖谦伯恭集程氏诸家之说,程《传》不及《系辞》故也。《馆阁书目》以为?祖谦之名。
※《大易粹言》十卷 陈氏曰:知舒州曾?童献之集二程、张载、游酢、杨时,外及二郭之学为一书。?童尝受学於郭白?。
※吕伯恭《古易》、《音训》共十四卷
陈氏曰:伯恭所定,篇次与吕微仲同,《音训》则其门人王莘叟笔受。晦庵刻之临漳、会稽,益以程氏是正文字及晁氏说,所著《本义》,据此本也。 ※吴仁杰《古周易》十二卷
陈氏曰:仁杰所录,以《爻》为《系辞》,今之《系辞》为《说卦》。其言《十翼》谓《彖传》、《系辞传》上下、《说卦》上中下、《文言》、《序卦》、《杂卦》、并上、下经为十二篇。按汉世传《易》者,施、孟、梁邱、京、费。
费最晚出,不得立於学官,其学亡章句,惟以《彖》、《象》、《文言》等解上、下经。自刘向校中古文《易经》,诸家或脱“无咎”、“悔亡”,惟费氏与古文同。东京名儒马、郑皆传之。其後,诸家皆废,而费学孤行,以至於今。其合《彖》、《象》、《文言》於经,盖自康成、辅嗣以来,展转相传,学者遂不识古文本经,甚至於今世考官命题,或连《彖》、《象》、爻辞为一,对大义者,志得而已,往往穿凿傅会,而经旨破碎极矣。凡此诸家所录,虽颇有同异,大较经自为经、传自为传,而於传之中《彖》、《象》、《文言》,亦各不相混,稍复古文之旧,均有补於学者,宜并存之。又有九江周燔所次附见吴氏书篇末,今古文参用,视诸本为无据云。又有程迥可久《古易考》十二篇,见後。
※《程大昌易原》十卷
陈氏曰首论天地五十有五之数,参之《河图》、《洛书》大衍之异同,以此为《易》之原也,以及卦变、揲法,皆有图论,往往断以已见,出先儒之外。
※《李舜臣隆山易本传》三十三卷
陈氏曰:其自序以为《易》起於画,舍画无以见《易》。因画论心,以中为用如舍本卦而论他卦,及某卦从某卦来者,皆所不取。洪景卢为之序。
※《沙随易章》十卷,《外篇》一卷,《占法》一卷,《古易考》一卷
陈氏曰:程迥可久撰。其论占法,杂记占事尤详。迥尝从喻樗子才学,登科,仕至邑宰。及与前辈名公交游,多所见闻,故其论颇有源流根据。《古易考》十二篇,阙《序》、《杂卦》。
※《杨诚斋易传》二十卷
陈氏曰:其序以为《易》者,圣人通变之书。惟中为能,中天下之不中;惟正为能,正天下之不正;中正立而万变通。又言古未有字,八卦之画即字也。
※《林黄中周易经传集解》三十六卷
《朱子语录》曰:林黄中以互体为四象八卦。林侍郎来言,论“《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就一卦言之,全体为太极,内外为两仪,内外及互体为四象,又颠倒取为八卦。”先生曰:“如此则不是生,?是包也。始画卦时,只是阴阳奇耦,一生两,两生四,四生八而已。方其为太极,未有两仪也,由太极而後生两仪;方其为两仪,未有四象也,由两仪而後生四象;方其为四象,未有八卦也,由四象而後生八卦;此之谓生。若以为包,则是未有太极,已先有两仪;未有两仪,已先有四象;未有四象,已先有八卦矣。”林曰:
“惟其包之,所以生之也。”先生曰:“包,如母之怀子,子在母中;生,如母之产子,子在母外。”
陈氏曰:黄中淳熙中表进其书。末卷为《六十四卦立成图》。言圣人以八卦重为六十四,未闻以《复》、《?后》、《泰》、《否》、《临》、《Т》变为六十四也。以辨邵尧夫、朱子发之说。其与朱侍讲违言,以论《易》不合,为朱公所辟也。
※《数学》一卷
陈氏曰:杂录象数诸图说,不知何人所录。
※《赵善誉易说》二卷
陈氏曰:善誉为潼川漕,进《易说》,每卦为论一篇。 ※《何万易辩》三卷,《渊源录》三卷
陈氏曰:万为《辩》三十三篇,大抵多与先儒异。《渊源录》者,盖其《易解》未成书,仅有《乾》、《坤》二卦而已。万受知阜陵,官至右司郎中、知漳州。
※《戴溪易总说》二卷
陈氏曰:每卦为一篇。溪,嘉定初为东宫端尹,作此以授景献。
※《项安世周易玩辞》十六卷 陈氏曰:安世当庆元中得罪时论,居江陵。杜门潜心不出。诸书皆有论说,而《易》为全书。其自序以为读程《易》三十年,此书无一字与之合;合则无用乎此书矣。世之君子,以《易传》之理观吾书,则本末条贯,无一不本於程氏者。
以《易传》之文观吾书,则恐有“西河疑女”之诮。大抵程氏一於言理,尽略象数,而此书未尝偏废。程氏於小象颇欠发明,而此书爻象尤贯通。盖亦遍考诸家,断以已意,精而博矣。
※《林至易禅传》二卷,《外篇》一卷
陈氏曰:至撰。凡三篇:曰《法象》,本之太极;曰《极数》,本之天地之数;曰《观变》,本之揲蓍十八变。《外篇》则曰《反对》、《世应》、《互体》、《纳甲》、《卦气》之类,凡八条。
※《述释叶氏易说》一卷
陈氏曰:叶正则为《习学记言》,《易》居其首。门人建安袁聘儒述而释焉。
聘儒,绍熙进士。 ※《王炎易笔记总说》共九卷
陈氏曰:炎尝以《上、下经解》进表,作十卷,今但六卷,并《系辞》二卷为八,关《说卦》。於象数颇有发明。 ※《郑汝谐易翼传》二卷
陈氏曰:“翼”云者,所以为程《传》之辅也。大抵以程《传》为主,而附以已见之异。然汝谐立朝,多为善类所不可,至互相排击。仕至吏部侍郎。
※《赵南塘易说》三卷
陈氏曰:专辨《十翼》非夫子所作,其说多自得之见也。
※《真西山复卦说》一卷,《吴如愚准斋易说》一卷,《冯椅厚斋易学》
《中兴艺文志》:椅为《辑注》、《辑传》、《外传》。盖以程沙随、朱文公虽本《古易》为注,犹未及尽正《孔传》名义,乃改“彖曰”、“象曰”为“赞曰”,以系卦之辞即为《彖》,系爻之辞即为《象》。王弼本“彖曰”、“象曰”,乃孔子释《彖》、《象》,与商飞卿说同。又改《系辞》上下为《说卦》上中,以《隋经籍志》有《说卦》三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