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八十七·经籍考十四
卷一百八十七·经籍考十四 (第3/3页)
廷须留此等专科,如史科亦当有。
※《开宝通礼义纂》一百卷 《崇文总目》:皇朝翰林学士卢多逊等撰。多逊既定新礼,复因《开元礼义鉴》增益为《开宝通礼义纂》一百卷,上之。诏与《通礼》并行。
※《太常新礼》四十卷
陈氏曰:提举编修贾昌朝子明等上。景?四年,同知太常礼院浦城吴育春卿言,本院所藏礼文故事未经刊修,请择官参定。至庆历四年始成。凡《通礼》所存,悉仍其旧,裒其异者,列之为一百二十篇。编修官孙祖德、李育、张方平、吕公绰、曾公亮、王洙、孙瑜、余靖、刁约。 ※《太常因革礼》
陈氏曰:皇朝姚辟、苏洵撰。嘉?中,欧阳修言礼书文书放轶,请礼官编修。
六年,用张洞奏,以命辟、洵,至治平二年乃成,诏赐以名。李清臣云:“开宝已修,辑三礼书,推其要归,嘉?尤悉。”然繁简失中,讹阙不补,岂有拘而不得骋乎?何楦酿之甚也! 雁湖李氏跋:古者“经礼三百,曲礼三千。”自後世以礼著书者,仅存其大概,或阙其弥文,经礼粗详,曲礼尽废,以故往往不可复考。嘉?独於损益去取同异之际,莫不咸在。时知制诰张环奏以为国朝礼不合古制,欲命大臣与礼官?正纟由绎,然後传之永久。苏先生争之,以为今亦编集故事,使後世毋忘之耳,非曰制为典礼,遂使遵而行之也。遇事而载之,不择善恶,是记事之体也,盖其凡例条目之定论若此,而昧者顾谓繁简失中,以楦酿目之,抑未之思欤!其书以《开宝通礼》为本,而以《仪注例册》附见之,且参以《实录》、《封禅记》、《卤簿记》、《大乐记》及他书,经礼、曲礼於是两备。张文定谓其事业不得举而措之,於天下独新礼百篇,今为太常施用者此也。
※《封禅记》五十卷
晁氏曰:皇朝丁谓等撰。大中祥符元年,诏谓与李宗谔、陈彭年以景德五年正月三日天书降於左承天门鸱吻之上,迄十月泰山修封事迹仪注诏诰,编次成书上之。御制序冠之於首。
※《祀汾阴记》五十卷
晁氏曰:皇朝丁谓撰。大中祥符三年八月,降祀汾阴御札,至明年春礼成。
四年,诏谓与陈彭年编次事迹仪注,逾二年,成书上之。
※《吉凶书仪》二卷
晁氏曰:皇朝胡瑗翼之撰。略依古礼,而以今礼书疏仪式附之。
※《天圣卤簿记》十卷
陈氏曰:翰林学士常山宋绶公垂撰。始,太祖朝卤簿以绣易画,号“绣衣卤簿”。真宗时,王钦若为记二卷,阙於绘事,弗可详识。绶与冯元、孙?受诏质正古义,傅以新制,车骑、人物、器服之品,皆绘其首者,名同饰异,亦别出焉。
天圣六年十一月上之,其考订援证,详洽可稽。
※《大飨明堂记》二十卷,《纪要》二卷
陈氏曰:宰相河汾文彦博宽夫等撰。国朝开创以来,三岁亲郊,未尝躬行大享之礼。皇?二年,诏以季秋择日有事於明堂,而罢冬至郊祀。直龙图王洙言,国家每岁大享,止於南郊寓祭,不合典礼。古者明堂、宗庙、路寝同制,今大庆殿即路寝也,九月亲祀,当於大庆殿行礼。诏用其言。礼成,命彦博及次相宋庠、参预高若讷编修为《记》,上亲制序文。已而彦博以简牍繁多,别为《记要》。首载圣训,欲以大庆为明堂礼官之议,?与圣意合云。
※《元丰郊庙礼文》三十卷 晁氏曰:皇朝杨完撰。元丰初,以郊庙礼文讹舛,诏陈襄、李清臣、王存、黄履、何洵直、孙谔、杨完就太常寺检讨历代沿革,以诏考其得失。又命陆佃、张ロ详定,後以前後尝进《礼文》,独令完编类,五年,成书奏御。其书虽援据广博,而杂出众手,前後屡见,繁猥为甚云。
※《ト门仪制》十二卷
陈氏曰:学士李淑等修定。皆朝廷礼式也。
※《政和五礼新仪》二百四十卷,《目录》五卷 陈氏曰:议礼局官知枢密院郑居中、尚书白时中、慕容彦逢、学士强渊明等撰。首卷?陵御制序文,次九卷御笔指挥,次十卷御制冠礼,馀二百二十卷,局官所修也。 石林叶氏曰:国朝典礼初循用唐《开元礼》旧书一百五十卷,太祖开宝初始命刘温叟、卢多逊、扈蒙三人补缉遗逸,通以今事,为《开宝通礼》二百卷。又《义纂》一百卷,以发明其旨。且依《开元礼》设科取士。嘉?初,欧阳文忠公知太常礼院,复请续编,以姚辟、苏洵掌其事,为《太常因革礼》一百卷。议者病其太简。元丰中,苏子容复议以《开宝通礼》及近岁详定礼文,分有司、仪注、沿革为三门,为《元丰新礼》,不及行,至大观中,始修之,郑达夫主其事。然时无知礼旧人,书成,颇多?牾,後亦废。
《朱子语录》曰:唐有《开元》、《显庆》二礼,《显庆》已亡,《开元》袭隋旧为之。本朝修《开宝礼》,多本《开元》而颇加详备。及政和间修《五礼》,一时奸邪以私智损益,疏略?牾,更没理会,又不如《开元礼》。
※《政和五礼撮要》十五卷
陈氏曰:绍兴中,有范其姓者,为湖北漕,取品官、士庶冠昏丧祭为一编,刻板学宫,不著名。以《武昌志》考之,为漕者有范正国、范寅秩,不知其为谁也。
※《政和冠昏丧祭礼》十五卷 陈氏曰:绍兴中,南康黄氵颢商伯为礼官,请於《政和五礼》内掇取品官、庶人礼,摹印颁之郡县,从之。其实即前十五卷书也。
※《训俗书》一卷
陈氏曰:许洞天撰。述庙祭、冠笄之礼,而拜扫附於末。谢绛希深、王举正皆有序跋。洞,淳化三年进士,希深之舅也。 ※《孟氏家》、《祭礼》一卷
陈氏曰:唐侍御史平昌孟诜撰。曰《正祭》、《节祠》、《荐新义例》,凡四卷。 ※《徐氏家祭礼》一卷
陈氏曰:唐左金吾卫仓曹参军徐润撰。
※《郑氏祠飨礼》一卷
陈氏曰:唐侍御史郑正则撰。
※《范氏寝堂时飨礼》一卷
陈氏曰:唐泾县尉南阳范傅式、殿中侍御史傅正修定。
※《贾氏家祭礼》一卷
陈氏曰:唐武功县尉贾顼撰。
※《刘岳书仪》
欧阳氏《归田录》曰:岳《书仪》,婚礼有“女坐婿之马鞍,父母为之合髻”之礼,不知用何经义。据岳自序云:“以时之所尚者益之”,则是当时流俗之所为尔。岳当五代干戈之际,礼乐废坏之时,不暇讲求三王之制度,苟取一时世俗所用吉凶仪式,略整齐之,固不足为後世法矣,然而後世犹不能行之。今岳《书仪》十巳废其七八,其一、二仅行於世者,皆苟简粗略,不如本书。就中转失乖缪,可为大笑者,坐鞍一事耳。
※《新定寝祀礼》一卷
陈氏曰:不知作者。《中兴馆阁书目》有此书,云前後有序,题太常博士陈致雍撰集。今此本亦前後有序,意其是也。致雍,晋江人,及仕本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