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九十八·经籍考二十五
卷一百九十八·经籍考二十五 (第1/3页)
○史(传记) ※《黄帝内传》一卷
晁氏曰:序云:“昔钱{?饯}得之於衡山石室中,後至汉,刘向於东观校书见之,遂传於世。”《艺文志》以书之记国政得失、人事美恶,其大者类为杂史,其馀则属之小说,然其?或论一事若一人者,附於杂史、小说皆未安,故又为传记类。今从之。如《神仙》、《高僧》不附其类,而系於此者,亦以其记一事,犹《列女》、《名士》也。
陈氏曰:诞妄不经,方士辈所?也。 ※《汉武内传》二卷
晁氏曰:不题撰人,记王母降。
※《汉武故事》二卷 晁氏曰:世言班固撰。唐张柬之《书〈洞冥记〉後》云:《汉武故事》,王俭造。 ※《飞燕外传》一卷
晁氏曰:伶元撰。茂陵卞理藏之於金?漆枢,王莽之乱,刘恭得之,传於世。
晋荀勖校上。
陈氏曰:称汉河东都尉伶元子于撰。自言与扬雄同时,而史无所见。或云伪书也。然通德拥髻等事,文士多用之,而“祸水灭火”一语,司马公载之《通鉴》矣。
※《古列女传》八卷,《续列女传》一卷
南丰曾氏序:刘向所叙《列女传》,凡人篇,事具《汉书·向列传》。而《隋书》及《崇文总目》皆称向《列女传》十五篇,曹大家注。以《颂义》考之,盖大家所注,离其七篇为十四,与《颂义》凡十五篇。而益以陈婴母及东汉以来凡十六事,非向书本然也。盖向旧书之亡久矣。嘉?中,集贤校理苏颂始以《颂义》编次,复定其书为八篇,与十五篇者并藏於馆阁。而《隋书》以《颂义》为刘歆作,与《向列传》不合。今验《颂义》之文,盖向之自叙,又《艺文志》有向《列女传颂图》,明非歆作也。自唐之乱,古书之在者少矣,而《唐志》录《列女传》凡十六家,至大家注十五篇者亦无录,然其书今在,则古书之或有录而亡,或无录而在者亦众矣。盖可惜哉!今校雠其八篇及十五篇已定,可缮写。
初,汉承秦之敝,风俗巳大坏矣,而成帝後宫赵、卫之属尤自放。向以谓王政必自内始,故列古女善恶所以兴亡者,以戒天子。此向述作之大意也。
晁氏曰:汉刘向撰。睹赵、卫之属赵微贱,逾礼制以为王教由内及外,乃采《诗》、《书》所载贤妃贞女及嬖孽乱亡者,序次为《列女传》,凡八篇,以戒天子。前有王回序,其略曰:此书有《母仪》、《贤明》、《仁智》、《贞慎》、《节义》、《辨通》、《嬖孽》等篇,而各颂其义,图其状,总为卒篇。传如《太史公记》,颂如《诗》之四言,而图为屏风。然世所行向书,乃分传每篇上下,并颂为十五卷。其十二传无颂,三传同时人,五传其後人,通题曰“向讠巽”,题其颂曰“向子歆讠巽”,与《汉史》不合。故《崇文总目》以“陈婴母”等十六传为後人所附。予以颂考之,每篇皆十五传耳,则凡无颂者,宜皆非向所奏书,不特自《陈婴母》所断也。颂云画之屏风,而史有《颂图》在八篇中,莫得而考。以向所序书多散亡,独此幸存而完,复为他手窜疑於其真,故并录其目,而以颂证之,删为八篇,号《古列女传》。馀二十传,其文亦奥雅可喜,故又以时次之,别为一篇,号《续列女传》。公武按:《隋经籍志》有刘向《列女传》十五卷,又有刘歆《列女传颂》,又有项原《列女後传》。今回删此书为八篇,以合《汉史》,得之矣。至於疑颂非歆作,盖因颜籀之言尔,则未必然也。二十传岂项原所作邪?
陈氏曰:其七篇,篇十五人,为一百五人,第八篇为《颂义》。《隋》、《唐志》及《崇文总目》皆十五卷,盖以七篇分为上下,而自陈婴母以下十六人附入。其中或在向同时,或在后者,後者皆好事者所益也。王回、曾巩二序,辩订详矣。巩之言曰:“後世自学问之士多徇於物而不安其守,其室家既不见可法,故竞於邪侈,岂独无相成之道哉!士之苟於自恣,顾利冒耻而不知反已者,往往以家自累故也。故曰身不行道,不行於妻子,况於南乡天下之主哉!”愚尝三复其言而志之。向书传於世鲜矣,惟此书独全。其称《诗·?苜》、《柏舟》、《大车》之类,与今说《诗》者乖异,盖齐、鲁、韩之学固不尽与毛氏同也。
※《高士传》十卷
晁氏曰:晋皇甫谧撰。纂自陶唐至魏,八代二千四百馀载世士高节者。其或以身徇名,虽如夷、齐、两龚,皆不录。凡九十六人,而东汉之士居三之一。自古名节之盛,议者独推焉。
陈氏曰:序称自尧至魏咸熙,二千四百馀载,得九十馀人。今自被衣至管宁,惟八十七人。
※《襄阳耆旧记》五卷 晁氏曰:晋习凿齿撰。前载襄阳人物,中载其山川城邑,後载其牧守。《隋经籍志》曰《耆旧记》,《唐艺文志》曰《耆旧传》,观其书,纪录丛脞,非传体也,名当从《经籍志》云。
※《谈薮》二卷
陈氏曰:北齐秘书省正字北平阳?松撰。事综南北,时更八代,隋开皇中所述。
※《梁四公记》一卷 陈氏曰:唐张说撰。按《馆阁书目》称梁载言纂;《唐志》作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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