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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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五卷 (第1/3页)

    汉纪三十显宗孝明皇帝下永平四年(辛酉、61)

      汉纪三十七汉明帝永平四年(辛酉,公元61年)

    [1] 春,帝近出观览城第,欲遂校猎河内;东平王苍上书谏;帝览奏,即还宫。

      [1] 春季,明帝出宫,在附近观览洛阳城楼宅第,打算随后去河内郡行猎。东平王刘苍上书劝止。明帝看到奏书后,立即回宫。

    [2] 秋,九月,戊寅,千乘哀王建薨,无子,国除。

      [2] 秋季,九月戊寅(十二日),千乘哀王刘建去世。因无子嗣,封国撤除。

    [3] 冬,十月,乙卯,司徒郭丹、司空冯鲂免,以河南尹沛国范迁为司徒,太仆伏恭为司空。恭,湛之兄子也。

      [3] 冬季,十月乙卯(十九日),将司徒郭丹、司空冯鲂免职,将河南尹、沛国人范迁任命为司徒,太仆伏恭任命为司空。伏恭是伏湛哥哥的儿子。

    [4] 陵乡侯梁松坐怨望、县飞书诽谤,下狱死。

      [4] 陵乡侯梁松因怨恨朝廷、悬挂匿名书进行诽谤而被捕入狱,处以死刑。

    初,上为太子,太中大夫郑兴子众以通经知名,太子及山阳王荆因梁松以缣帛请之,众曰:“太子储君,无外交之义;汉有旧防,蕃王不宜私通宾客。”松曰:“长者意,不可逆。”众曰:“犯禁触罪,不如守正而死。”遂不往。及松败,宾客多坐之,唯众不染于辞。\par当初,皇上做太子的时候,太中大夫郑兴之子郑众以精通儒家经典而闻名于世。太子和山阳王刘荆曾让梁松用绸缎作礼物聘请郑众做门客,郑众说:“太子是王储,没有同外界随便交往的道理。汉朝有旧时禁令,亲王也不应私自招徕宾客。”梁松说:“这是上面的意思,不可忤逆。”郑众说:“与其违禁犯罪,不如坚守正道而死。”便拒绝梁松之请,没有应聘前往。及至梁松获罪,宾客们多被指控有罪,唯独郑众不受案中供辞的牵连。

      [5] 于王广德将诸国兵三万人攻莎车,诱莎车王贤,杀之,并其国。匈奴发诸国兵围于,广德请降。匈奴立贤质子不居徵为莎车王,广德又攻杀之,更立其弟齐黎为莎车王。

    [5] 于阗王广德率领各国兵众三万人进攻莎车,用计引诱莎车王贤,将他杀死,吞并了莎车国。于是,匈奴调发西域诸国军队包围了于阗,广德请求投降。匈奴便将贤生前送来做人质的儿子不居徵立为莎车王。后来,广德再次进攻莎车,杀死了不居徵,改立他的弟弟齐黎为莎车王。

      [6] 东平王苍自以至亲辅政,声望日重,意不自安,前后累上疏称:“自汉兴以来,宗室子弟无得在公卿位者,乞上骠骑将军印绶,退就藩国。”辞甚恳切,帝乃许苍还国,而不听上将军印绶。

    [6] 东平王刘苍由于自己是明帝至亲而辅佐大政,又声望日高,内心感到不安,曾先后多次上书道:“自从汉朝开国以来,皇族子弟无一人身居公卿要位,我请求奉还骠骑将军的印信绶带,退官并前往封国。”奏书辞意十分恳切。于是明帝便允许刘苍返回封国,但不准他奉还骠骑将军的印信绶带。

      五年(壬戌、62)

    五年(壬戌,公元62年)

      [1] 春,二月,苍罢归藩;帝以骠骑长史为东平太傅,掾为中大夫,令史为王家郎,加赐钱五千万,布十万匹。

    [1] 春季,二月,刘苍免官返回封国。明帝任命骠骑将军府长史为东平国太傅,掾史为中大夫,令史为王府郎。特赐东平王五千万钱,十万匹布。

      [2] 冬,十月,上行幸邺;是月,还宫。

    [2] 冬季,十月,明帝出行,临幸邺。当月返回京城皇宫。

      [3] 十一月,北匈奴寇五原;十二月,寇云中,南单于击却之。

    [3] 十一月,北匈奴侵犯五原郡;十二月,侵犯云中郡,被南匈奴单于击退。

      [4] 是岁,发遣边民在内郡者,赐装钱,人二万。

    [4] 本年,征发遣返迁到内地的边疆居民,赏赐治装费,每人二万钱。

      [5] 安丰戴侯窦融年老,子孙纵诞,多不法。长子穆尚内黄公主,矫称阴太后诏,令六安侯刘盱去妇,以女妻之。盱妇家上书言状,帝大怒,尽免穆等官。诸窦为郎吏者,皆将家属归故郡,独留融京师;融寻薨。后数岁,穆等复坐事与子勋、宣皆下狱死。久之,诏还融夫人与小孙一人居雒阳。

    [5] 安丰戴侯窦融年事已高,他的子孙放纵荒唐,作了许多不法之事。窦融的长子窦穆是内黄公主的夫婿,他假传阴太后的旨意,命令六安侯刘盱休掉原妻,而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了刘盱。刘盱原妻的娘家上书控告此事,明帝大怒,将窦穆兄弟全部罢免。凡窦氏家族中作官的,一律带着家属返回原郡,只留窦融一人在京城。窦融不久便去世了。几年后,窦穆等人再次遭到指控,连同窦穆的儿子窦勋和窦宣,一道被捕入狱,处以死刑。又过了很久,明帝才下诏准许窦融的夫人和小孙一人回到洛阳居住。

      六年(癸亥、63)

    六年(癸亥,公元63年)

      [1] 春,二月,王雒山出宝鼎,献之。夏四月,甲子,诏曰:“祥瑞之降,以应有德;方今政化多僻,何以致兹!《易》曰:”鼎象三公‘,岂公卿奉职得其理邪!其赐三公帛五十匹,九卿、二千石半之。先帝诏书,禁人上事言’圣‘,而间者章奏颇多浮词;自今若有过称虚誉,尚书皆宜抑而不省,示不为谄子蚩也。“

    [1] 春季,二月,有宝鼎在王洛山出土,献给明帝。夏季,四月甲子(初七),明帝下诏:“祥瑞降临,是德行的感应。如今政治多有邪僻,怎么能够引来祥瑞!《易经》说:”鼎是三公的象征,‘莫非是公卿奉职尽责符合了天理吗?今赐予三公每人五十匹帛,九卿和二千石官每人二十五匹。先帝曾有诏旨,禁止人们在上书时称颂圣明,而近来奏章中虚浮之辞较之。从今以后,如果再有溢美的言词,尚书应一律拒不受理,以示朕不为谄媚者欺骗嘲弄。“

      [2] 冬,十月,上行幸鲁;十二月,还幸阳城;壬午,还宫。

    [2] 冬季,十月,明帝出行,临幸鲁城。十二月,在归途中临幸阳城县。十二月壬午(二十九日),返回京城皇宫。

      [3] 是岁,南单于适死,单于莫之子苏立,为丘除车林单于;数月,复死,单于适之弟长立,为湖邪尸逐侯单于。

    [3] 本年,南匈奴单于适去世,前单于莫的儿子苏继位,此即丘除车林单于。数月后,苏又去世,单于适的弟弟长继位,此即湖邪尸逐侯单于。

      七年(甲子、64)

    七年(甲子,公元64年)

      [1] 春,正月,癸卯,皇太后阴氏崩。二月,庚申,葬光烈皇后。

    [1] 春季,正月癸卯(二十日),皇太后阴氏驾崩。二月庚申(初八),光烈皇后阴氏入葬。

      [2] 北匈奴犹盛,数寇边,遣使求合市;上冀其交通,不复为寇,许之。

    [2] 北匈奴依然实力强盛,屡次侵犯边境,又派使者请求与汉朝进行双边贸易。明帝希望利用通商手段使匈奴不再入侵,便应许了这一要求。

      [3] 以东海相宗均为尚书令。初,均为九江太守,五日一听事,悉省掾、史,闭督邮府内,属县无事,百姓安业。九江旧多虎暴,常募设槛阱。而犹多伤害。均下记属县曰:“夫江、淮之有猛兽,犹北土之有鸡豚也,今为民害,咎在残吏,而劳勤张捕,非忧恤之本也。其务退奸贪,思进忠善,可一去槛阱,除削课制。”其后无复虎患。帝闻均名,故任以枢机。均谓人曰:“国家喜文法、廉吏,以为足以止奸也;然文吏习以欺谩,而廉吏清在一己,无益百姓流亡、盗贼为害也。均欲叩头争之,时未可改也,久将自苦之,乃可言耳!”未及言,会迁司隶校尉。后上闻其言,追善之。

    [3] 任命东海国相宗均为尚书令。先前,宗均曾任九江郡太守。任上,他每五天处理一次政务,将掾、史等官员一律裁撤,不让督邮外出巡查而留在府内,下属各县全都太平无事,百姓安居乐业。九江一向多虎害,官府经常招募猎手设栅栏陷阱捕捉,但猛虎仍然造成了很多伤害。宗均颁下公文命令所属各县:“长江、淮河一带有猛兽,正如北方有鸡、猪,本是平常之事。如今猛虎为害民间,原因在于官吏残暴,而使人辛苦捕猎,也不符合怜悯体恤百姓的原则。如今务必要清除贪官污吏,考虑提拔忠诚善良之士,可一举撤去栅栏陷阱,并减免赋锐。”从此以后,九江便不再出现虎害。明帝听说了宗均的名声,所以让他负责中枢机要。宗均对人说:“皇上喜用处理公文法令的文吏和廉洁的清官,认为有他们便足以禁止奸恶发生。然而文吏常常利用文字技巧欺上瞒下,而清官又只能独善一身,不能阻止百姓流亡、盗匪作乱。我要向皇上叩头力争,虽然一时不能改变现状,但长此以往皇上将自受其苦,到那时我便可以说话了!”宗均还没来得及进谏,恰好转任司隶校尉,离开了尚书台。后来,明帝听说了宗均的这番言论,表示赞同。

      八年(乙丑、65)

    八年(乙丑,公元65年)

      [1] 春,正月,己卯,司徒范迁薨。

    [1] 春季,正月己卯(初二),司徒范迁去世。

      [2] 三月,辛卯,以太尉虞延为司徒,卫尉赵熹行太尉事。

    [2] 三月辛卯(疑误),将太尉虞延任命为司徒,命卫尉赵熹代理太尉职务。

      [3] 越骑司马郑众使北匈奴,单于欲令众拜,众不为屈。单于围守,闭之不与水火;众拔刀自誓,单于恐而止,乃更发使,随众还京师。

    [3] 越骑司马郑众出使北匈奴,北匈奴单于想要让郑众叩拜,郑众没有屈从。单于派人包围看守,关闭起来,断绝了水火供应。郑众拔出佩刀发誓。单于恐惧,这才罢休,于是重新派遣使者,随郑众回到都城洛阳。

      初,大司农耿国上言:“宜置度辽将军屯五原,以防南匈奴逃亡,”朝廷不从。南匈奴须卜骨都侯等知汉与北虏交使,内怀嫌怨,欲畔,密使人诣北虏,令遣兵迎之。郑众出塞,疑有异;伺侯,果得须卜使人。乃上言:“宜更置大将,以防二虏交通。”由是始置度辽营,以中郎将吴棠行度辽将军事,将黎阳虎牙营士屯五原曼柏。

    先前,大司农耿国曾上书说:“应当设置度辽将军屯兵五原郡,以防备南匈奴逃亡。”朝廷没有采纳他的建议。南匈奴须卜骨都侯等人听到汉朝同北匈奴互通使者的消息,心怀怨恨,打算反叛,于是秘密派人前往北匈奴,要北匈奴派兵接应。郑众出塞时,疑心情况有异,便伺察等侯,果然抓到了须卜的信使。郑众便上书说:“应当重新在边境设置大将,以防备南北匈奴互相联络。”从此,汉朝便开始设置度辽营,命中郎将吴棠代理度辽将军事务,率领黎阳虎牙营的兵士,屯驻在五原郡曼柏县。

      [4] 秋,郡国十四大水。

    [4] 秋季,十四个郡和封国发生水灾。

      [5] 冬,十月,北宫成。

    [5] 冬季,十月,北宫落成。

      [6] 丙子,募死罪系囚诣度辽营,有罪亡命者,令赎罪各有差。楚王英奉黄缣、白纨诣国相曰:“托在藩辅,过恶累积,欢喜大恩,奉送缣帛,以赎愆罪。”国相以闻,诏报曰:“楚王诵黄、老之微言,尚浮屠之仁慈,洁齐三月,与神为誓,何嫌何疑,当有悔吝!其还赎,以助伊蒲塞、桑门之盛馔。”

    [6] 十月丙子(初四),募集犯有死罪的囚徒前往度辽营。命令逃亡的罪犯赎罪,依据不同的情况,各分等级。楚王刘英带着黄色细绢和素色薄绸去见国相,说道:“我身居藩国,罪过积累,我非常高兴,蒙受大恩。献上细绢薄绸,以赎我罪。”国相将此事上报朝廷,明帝下诏答复说:“楚王口念黄帝、老子的精微之言,崇尚佛家的仁爱慈悲,曾戒斋三个月,对佛立誓。有什么猜嫌和疑问,应当悔恨?把那些赎罪之物退还,赞助他以美食款待佛门弟子。”

      初,帝闻西域有神,其名曰佛,因遣使之天竺求其道,得其书及沙门以来。其书大抵以虚无为宗,贵慈悲不杀;以为人死,精神不灭,随复受形;生时所行善恶,皆有报应,故所贵修练精神,以至为佛。善为宏阔胜大之言,以劝诱愚俗。精于其道者,号曰沙门。于是中国始传其术,图其形像,而王公贵人,独楚王英最先好之。

    起初,明帝听说西域有一神祗,名字叫作“佛”,于是派使者前往天竺国寻求佛教道义。使者在西域找到了佛经,并带着沙门回到中原。佛经大抵以一切虚无为本,崇尚慈悲不杀生。认为人死之后,精神不灭,可以再次投胎转世,而人生前所作的善事恶事,全都会有报应。因此,提倡修炼精神,直至成“佛”。佛家擅于使用恢弘博大的言词,以劝化诱导愚昧的凡夫俗子。精通佛家道义的人,称为“沙门”。于是佛教便开始在中原传播,图画佛门形像。在天子、诸王和显贵当中,唯独楚王刘英最先喜好佛教。

      [7] 壬寅晦,日有食之,既。诏群司勉修职事,极言无讳。于是在位者皆上封事,各言得失;帝览章,深自引咎,以所上班示百官。诏曰:“群僚所言,皆朕之过。民冤不能理,吏黠不能禁;而轻用民力,缮修宫宇,出入无节,喜怒过差。永览前戒,竦然兢惧;徒恐薄德,久而致怠耳!”

    [7] 十月壬寅晦(三十日),出现日全食。明帝下诏,勉励百官各尽职守,用最直率的态度批评朝政而无所忌讳。于是官员们全都呈上密封的奏章,各自议论朝政的得失。明帝观看奏章,深自责备,便将这些奏章向百官公布,并下诏说:“群臣指摘之事,都是朕的过错。人民冤屈不能申雪,贪官污吏不能查禁,却轻率地使用民力,营建宫室,开支与征税无节制,而且喜怒无常。回顾古人的鉴戒,十分恐惧,只怕朕品德寡薄,日久生怠!”

      [8] 北匈奴虽遣使入贡,而寇钞不息,边城昼闭。帝议遣使报其使者,郑众上疏谏曰:“臣闻北单于所以要致汉使者,欲以离南单于之众,坚三十六国之心也;又当扬汉和亲,夸示邻敌,令西域欲归化者局足狐疑,怀士之人绝望中国耳。汉使既到,便偃蹇自信;苦复遣之,虏必自谓得谋,其群臣驳议者不敢复言。如是,南庭动摇,乌桓有离心矣。南单于久居汉地,具知形势,万分离析,旋为边害。今幸有度辽之众扬威北垂,虽勿报答,不敢为患。”帝不从。复遣众往,众因上言:“臣前奉使,不为匈奴拜,单于恚恨,遣兵围臣;今复衔命,必见陵折,臣诚不忍持大汉节对毡裘独拜。如令匈奴遂能服臣,将有损大汉之强。”帝不听。众不得已,既行,在路连上书固争之;诏切责众,追还,系廷尉,会赦,归家。其后帝见匈奴来者,闻众与单于争礼之状,乃复召众为军司马。

    [8] 北匈奴虽然派使者入朝进贡,但侵掠不断,致使边疆城镇白日关闭城门。明帝同群臣商议,打算派遣使者回报匈奴来使。郑众上书劝谏道:“我听说,北匈奴单于所以要挟汉朝派出使者,目的是想离散南匈奴单于的部众,坚定西域三十六国对北匈奴的效忠之心。他还将吹嘘已同汉朝和解通好,向邻近敌国夸耀,使西域那些打算归附汉朝的国家畏缩猜疑,使流亡在外怀念故土的人对汉朝绝望。汉朝使者到过北匈奴以后,单于便已十分傲慢自负,如果再派使者,他一定会自以为得计,而北匈奴群臣中反对与汉朝为敌的人也不敢再说话了。这样,南匈奴王庭便会发生动摇,乌桓也将与我们离心离德。南匈奴单于长期居住在中国内地,对我方的情况与地形一一知晓,万一同汉朝分裂,即刻便成为边境的祸患。如今,幸而有度辽营的大军在北疆扬威镇守,即便我们不派使者回报北匈奴,他们也不敢作乱。”明帝不接受郑众的劝谏,再次派他做使者前往北匈奴。于是郑众上书说:“我前次奉命出使北匈奴时,因不肯行叩拜之礼,单于十分愤恨,曾派兵把我围困起来。如今我再次领命前往,定会遭到凌辱,我实在不愿自己手持大汉的符节,对着毛毡皮衣独拜。而如果我迫于形势向匈奴屈服,则将有损于汉朝的国威。”明帝不听郑众的劝谏,郑众不得已而动身。出发后,他在路上接连上书力争,坚持自己的主张。于是明帝下诏严厉责备郑众,将他追回,囚禁于廷尉监狱。适逢赦免,他便回到家乡。后来,明帝会见北匈奴的来客,听到郑众与单于因礼仪相争的情况,便再次征召郑众,任命为军司马。

      九年(丙寅、66)

    九年(丙寅,公元66年)

      [1] 夏,四月,甲辰,诏司隶校尉、部刺史岁上墨绶长吏视事三岁已上、治状尤异者各一人与计偕上,及尤不治者亦以闻。

    [1] 夏季,四月甲辰(疑误),明帝下诏命令司隶校尉、部刺史:每年各从任职三年以上、考绩最优异的县令以下官员中选拔一人上报,让此人随同呈送年终考绩的官员进京。对于考绩最劣者,也要上报朝廷。

      [2] 是岁,大有年。

    [2] 本年,粮食大丰收。

      [3] 赐皇子恭号曰灵寿王,党号曰重熹王,未有国邑。

    [3] 明帝将皇子刘恭赐号为灵寿王,皇子刘党赐号为重熹王,都没有封国。

      [4] 帝崇尚儒学,自皇太子诸王侯及大臣子弟、功臣子孙,莫不受经。又为外戚樊氏、郭氏、阴氏、马氏诸子立学于南宫,号“国姓小侯”。置《五经》师,搜选高能以授其业。自期门、羽林之士,悉令通《孝经》章句。匈奴亦遣子入学。

    [4] 明帝尊崇儒学,上自太子、诸王、侯爵,下至高官的子弟、功臣的子孙,无人不学习儒家经典。明帝还为外戚樊氏、郭氏、阴氏、马氏的儿子们在南宫设立学校,这些学生号称“四姓小侯”。明帝给他们安排讲解儒家《五经》的老师,寻找选拔学问高超的贤才授课。即便是期门、羽林等禁卫武官,也都命令通晓《孝经》章句的含义。匈奴也派出贵族子弟到汉朝学习。

      [5] 广陵王荆复呼相工谓曰:“我貌类先帝,先帝三十得天下,我今亦三十,可起兵未?”相者诣吏告之,荆惶恐,自系狱,帝加恩,不考极其事,诏不得臣属吏民,唯食租如故,使相、中尉谨宿卫之。荆又使巫祭祀、祝诅。诏长水校尉樊等杂治其狱,事竟,奏请诛荆。帝怒曰:“诸卿以我弟故,欲诛之;即我子,卿等敢尔邪?”对曰:“天下者高帝天下,非陛下之天下也。《春秋》之义,君亲无将,将而必诛。臣等以荆属托母弟,陛下留圣心,加恻隐,故敢请耳;如令陛下子,臣等专诛而已。”帝叹息善之。,宏之子也。

    [5] 广陵王刘荆又召来相面的术士,说道:“我的容貌和先帝相像。先帝三十岁时即位称帝,我如今也三十岁了,可以起兵了吗?”相面的术士向有关官员告发了此事。刘荆惊慌恐惧,到狱中将自己囚禁起来。明帝特别加恩,不对事情进行追究。下诏不许他统治封国的官员和百姓,只可继续享用租税收入。并命令封国国相和中尉对他严密监护。刘荆又让巫师进行祭祷和诅咒。明帝下诏,命令长水校尉樊等人联合审判此案。审判结束后,樊等人上书,请将刘荆处死。明帝生气地说道:“你们因广陵王是我弟弟的缘故,所以要杀他,如果是我的儿子,你们敢这样吗?”樊回答道:“天下是高帝的天下,不是陛下的天下。根据《春秋》大义,君王至亲不得有弑逆图谋,有则必杀。我们因为刘荆是陛下同母之弟,陛下特别留意,恻隐有加,所以才敢请示。如果是陛下的儿子,我们只专断诛杀而已。”明帝叹息着表示赞许。樊是樊宏之子。

      十年(丁卯、67)

    十年(丁卯,公元67年)

      [1] 春,二月,广陵思王荆自杀,国除。

    [1] 春季,二月,广陵王刘荆自杀,封国撤除。

      [2] 夏,四月,戊子,赦天下。

    [2] 夏季,四月戊子(二十四日),大赦天下。

      [3] 闰月,甲午,上幸南阳,召校官弟子作雅乐,奏《鹿鸣》,帝自奏埙和之,以娱嘉宾。还,幸南顿。冬,十二月,甲午,还宫。

    [3] 闰十月甲午(初三),明帝临幸南阳,召集地方学校的学生演奏庙堂正乐。当演奏《诗经。鹿鸣》时,明帝亲自吹起陶埙和竹应和,以娱乐嘉宾。回京途中,明帝临幸南顿。冬季,十二月甲午(初四),返回京城皇宫。

      [4] 初,陵阳侯丁卒,子鸿当袭封,上书称病,让国于弟盛,不报,既葬,乃挂衰于冢庐而逃去。友人九江鲍骏遇鸿于东海,让之曰:“昔伯夷、吴札,乱世权行,故得申其志耳。《春秋》之义,不以家事废王事。今子以兄弟私恩而绝父不灭之基,可乎?”鸿感悟垂涕,乃还就国。鲍骏因上书荐鸿经学至行,上征鸿为侍中。

    [4] 当初,陵阳侯丁去世时,他的儿子丁鸿应当继承封国。但丁鸿上书自称有病,要将封国让给弟弟丁盛,朝廷未予答复。丁鸿安葬父亲以后,便将丧服挂在守墓的小屋里逃走了。丁鸿的朋友、九江人鲍骏在东海国遇到了丁鸿,责备他道:“从前孤竹君之子伯夷和吴王之子季札推让王位,是乱世中的权宜行为,那样作才能表明他们的志节。根据《春秋》大义,不可以因家事废弃国事。如今您由于兄弟手足之情而断送父亲建立的永不毁灭的基业,这样行吗?”丁鸿醒悟过来,流下眼泪,便回去继承了封国。鲍骏于是上书向朝廷举荐丁鸿,称赞他精通经学,行为高尚。明帝便征召丁鸿进京,任命他为侍中。

      十一年(戊寅、68)

    十一年(戊寅,公元68年)

      [1] 春,正月,东平王苍与诸王俱来朝,月余,还国。帝临送归宫,凄然怀思,乃遣使手诏赐东平国中傅曰:“辞别之后,独坐不乐,因就车归,伏轼而吟,瞻望永怀,实劳我心。诵及《采菽》,以增叹息。日者问东平王:”处家何等最乐?‘王言:“为善最乐。’其言甚大,副是要腹矣。今送列侯印十九枚,诸王子年五岁已上能趋拜者,皆令带之。”

    [1] 春季,正月,东平王刘苍和诸位亲王一同进京朝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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