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一百四十一 兵二(禁军下)

    志第一百四十一 兵二(禁军下) (第3/3页)

葛各一,合流四。熙宁三年,亳州第十四并勇捷,川忠节一并忠节。十二月,添置八。五年,蔡州置一。

    神威 上下十三。陈留三,颖昌、巩各二,雍丘、考城、咸平、河阳、广济、白波各一。

    归远 十六。陈、颖昌、亳、寿、宿、邓、襄、鼎各一,荆南、澧、潭、洪各二。元丰五年,成州置一。

    雄略 二十五。荆南五,潭四,鼎、澧各三,广、辰、桂各二,许、全、邵各一。熙宁三年,衡增置一,吉增置三百人及置部军雄略一。崇宁三年,荆湖南路置四。

    招收 十七。保四,霸、信安各三,定、军城砦各二,广信、安肃、顺安各一。熙宁五年,霸、信安各二并为一,定二为一,安肃一、保二分隶振武、招收。八年,忻以保甲替罢拣充下禁军。

    壮勇 七。耀、解、滑各二,颖昌一。

    桥道 并川桥道十八。襄邑、咸平、阳武各二,陈留、东明、尉氏、太康、西京、河阳、濮、郓、巩、河阴、白波、宁陵各一。熙宁三年,郓川桥道改桥道,隶顺化。

    清塞 十二。曹二,郑、郓、滑、通利、巩、河阴、白波、汜水各一,长葛二。  崇武 崇宁三年,置步军京东西、河东北。

    崇威 崇宁三年,置步军京东西、河东北。  敢勇 元佑七年,诏河东、陕西路诸帅府募敢勇,以百人为额。宣和四年,诏越州招到敢勇三百人,拨充两浙提刑司捉杀差使。

    靖安 崇宁元年,诏荆湖北路添置禁军五指挥,以靖安为名,隶侍卫步军司   广固 崇宁三年,诏添置广固兵四指挥,以备京城工役。政和五年,诏于四指挥各增置五百人入额,自今更勿差客军。

    通济 政和六年,诏增置通济兵士二千人,牵挽御前纲运。自崇武至此六军,中兴后无。  清卫 宣和七年,减清卫等军,令步军司拨填一般军分。

    刀牌手 崇宁中立。广西桂州。

    劲勇、壮武、静江 自劲勇以下三军,旧隶厢军。中兴后,隶侍卫步军。

    振华 五百人为一军。

    安远、奉先园 四。

    武宁、威勇、忠果、雄节、必胜 六。

    前军、右军、中军、左军、后军 自振华以下十三军,并中兴后立。  御前忠佐将校并与建隆以来制同。

    散员 班一。

    马直 指挥一。

    步直 指挥一。熙宁四年,马步二直并废,拨隶殿前、步军司虎翼,其有马者补云骑。

    备军 一千九百六十人。熙宁二年,罢九百六十人。皇城司  亲从官 指挥四。政和五年,创置第五指挥,以七百人为额。

    亲事官 指挥三。元丰五年增置一,守奉景灵宫。政和五年,西京大内官一,以五百五十人为额。又增置内园司一,以五百一十人为额。

    入内院子 五百人。中兴后,二百人。

    快行、长行 中兴后置,一百人。

    司圊 三人。

    曹司 中兴置,三十人。

    将兵者,熙宁之更制也。先是,太祖惩藩镇之弊,分遣禁旅戍守边城,立更戍法,使往来道路,以习勤苦、均劳逸。故将不得专其兵,兵不至于骄惰。淳化、至道以来,持循益谨,虽无复难制之患,而更戍交错,旁午道路。议者以为徒使兵不知将,将不知兵,缓急恐不可恃。神宗即位,乃部分诸路将兵,总隶禁旅,使兵知其将,将练其士,平居知有训厉而无番戍之劳,有事而后遣焉,庶不为无用矣。

    熙宁七年,始诏总开封府畿、京东西、河北路兵分置将、副。由河北始,自第一将以下共十七将,在河北四路;自第十八将以下共七将,在府畿;自第二十五将以下共九将,在京东;自第三十四将以下共四将,在京西,凡三十有七。而鄜延、环庆、泾原、秦凤、熙河又自列将焉。在鄜延者九,在泾原者十一,在环庆者八,在秦凤者五,在熙河者九,凡四十有二。八年,又诏增置马军十三指挥,分为京东、西两路。又募教阅忠果十指挥,在京西,额各五百人,其六在唐、邓,其四在蔡、汝。

    元丰二年,又增置土兵勇捷两指挥于京西,额各四百人,唐州方城为右第十一,汝州襄城为左第十二。凡马军十三指挥,忠果及土军共十二指挥。四年,又诏团结东南路诸军亦如京畿之法,共十三将:自淮南始,东路为第一,西路为第二,两浙西路为第三,东路为第四,江南东路为第五,西路为第六,荆湖北路为第七,南路潭州为第八,全、邵、永州应援广西为第九,福建路为第十,广南东路为第十一,西路桂州为第十二,邕州为第十三。

    总天下为九十二将,而鄜延五路又有汉蕃弓箭手,亦各附诸将而分隶焉。凡诸路将各置副一人,东南兵三千人以下唯置单将。凡将、副皆选内殿崇班以上、尝历战陈、亲民者充,且诏监司奏举。又各以所将兵多寡,置部将、队将、押队使臣各有差。又置训练官次诸将佐。春秋都试,择武力士,凡千人选十人,皆以名闻,而待旨解发,其愿留乡里者勿强遣。此将兵之法也。

    六年,熙河路经略制置李宪言:“本路虽有九将之名,其实数目多阙,缓急不给驱使。又蕃,汉杂为一军,嗜好言语不同,部分居止悉皆不便,今未出战,其害已多,非李靖所谓蕃、汉自为一法之意。若将本路九将并为五军,各定立五军将、副及都、同总领蕃兵将,使正兵合汉弓箭手自为一军,其蕃兵亦各自为一军。临敌之际,首用蕃兵,继以汉兵,必有成效,兼可减并将、副及部队将员,于事为便。”诏从之。

    元佑元年,司马光言:“近岁灾伤,盗贼颇多,州郡全无武备。长吏侍卫单寡,禁旅尽属将官,多与州郡争衡,长吏势力远出其下。万一有李顺、王伦、王均、王则之寇乘间窃发,攻陷郡县,岂不为朝廷忧!祖宗以来,诸军少曾在营,常分番出戍。盖欲使之劳筋骨,知艰难,轻去其家,习知山川险阻也。自置将以来,惟是全将起发,然后与将官偕行,其余常在本营,饮食嬉游,养成骄惰,岁月滋久,不可复用。又每将下各有部队将、训练官等一二十人,而诸州又自有总管、钤辖、都监、监押,设官重复,虚破廪禄。知兵者皆知其非。臣愚,欲乞尽罢诸路将官,其禁军各委本州长吏与总管、钤辖、都监、监押等,如未置将已前,使州郡平居武备有余,然后缓急可责以守死。”

    谏议大夫孙觉亦以为言,于是诏陕西、河东、广南将兵不出戍他路,其余河北差近里一将更赴河东,而诸路逐将与不隶将之兵并更互出戍,稍省诸路钤辖及都监员,仍以将官兼州都监职事,卒不能尽罢将、副,如光等言。其年八月,枢密院言,近边州军及边使经由道路,而减本处兵官,非是。于是边州及人使经由道路,将官仍不兼都监。  至绍圣间,枢密院言:“往时军士犯法,将官得专决遣,故事无留滞。自州县官预军事以来,动多牵制,不得自裁。欲仍依旧法,及诸军除转排补,并隶将司,州县无得辄预。其非屯驻所在,当俟将、副巡历决之,余委训练官行焉。”诏从之。至是,州县一无关预,兵愈骄,无复可用矣。

    元符元年,章楶又请增置泾原第十二将。

    宣和元年,诏非救护水火、收捕奸细妖人而辄差将兵者,坐之。后三年,知婺州杨应诚言:“诸路屯戍,当隶守臣,兵民之任一,然后号令不二。不然,将骄卒横,侵渔细民,气压州郡,有不胜其忧者。”于是诏自今令隶守臣。无何,复诏曰:“将兵遵将官条教,除前隶守臣指挥。”其后,江、浙盗起,攻陷州邑,东南将兵,望风逃溃,无复能战。事平,童贯奏言:“东南三将,类皆孱弱,全不知战,虚费粮廪,骄隋自恣。平时主领占差营私,大半皆习工艺。遂致寇盗横行,毒流一方,重费经画。今事平之后,当添将增兵,镇遏绥驭。然南人怯弱,素失训练,终不堪战。今欲于内郡别置三将,并随京畿将分接续排置,使陕西军更互戍守。庶几东南可得实战之士,于计为便。”诏从之。其后南渡诸屯驻大军即旧将兵之类,而其驻扎之所则异于前矣。

    今摭建炎以后将兵列于屯驻大军之次,而建炎水军亦附见焉。  建炎后诸屯驻大军 武锋、精锐、敢勇、镇淮、强勇、雄胜、武定、江都振武、泰熙振武、忠勇、游奕、淮阴前军、副司左右军、移戍左军。  淮东滁州:雄胜、安淮、青平小雄边。

    淮东泰州:镇江左军。

    淮西庐州;强勇前军、强勇右军、武定、游奕、忠义、雄边、全年。

    淮西濠州:武定选锋军、武定后军、使效、威胜、游击、义士诸军、定远武定。  淮西安丰军:武定前军、武定右军、防城戍军、四色军。

    淮西无为军巢县:池司右军。

    淮西黄州:雄关飞虎军。

    临安府屯驻诸军:雄节、威果、全捷、龙骑、归远。

    金州驻扎都统司兵。

    成都路安抚副司驻扎兵。  四川大制司帐前飞捷军。

    利州节制司诸军。

    金州忠义军。

    阆州节制司诸军。

    潼川府制帐踏白军。

    隆庆屯驻游奕军。

    潼川安抚司忠定军。

    夔州节制司军。  兴元节制军事利州都统司兵。  四川制司帐前、信义两军。

    兴元都统司屯驻合州军、沔州 乾道三年,三百人。

    沿江水军 建炎置。  明州水军 绍兴置。乾道元年,二千人,分左、右两将。

    福州荻芦、延祥砦 绍兴置,百五十人。乾道七年添招。凡五千人。

    镇江驻扎御前水军 乾道三年,招三百人,淳熙五年增招千五百人。

    沿海水军 乾道六年置,一千人。  潮州水军 乾道四年置,二百人。

    江阴水军 乾道四年置,三百人。

    广东水军 乾道五年,增至二千人。

    平江许浦水军 乾道七年,七千人,淳熙五年,增五百人。

    江州水军 淳熙三年,招一千人。  池州都统司水军 淳熙元年千人,嘉定中增至三千人。

    漳州水军 绍熙元年,漳、泉共六百人。

    泉州水军 见上。

    殿前澉浦水军 开禧元年,一千五百人。

    鄂州都统司水军 开禧十五年。

    太平州采石驻扎御前水军 嘉定十四年,五千人。

    建康都统司靖安水军 元隶都统司,嘉定中隶御前。

    马军行司唐湾水军 元隶马军行司,嘉定中隶御前。  通州水军 乾道五年置。

    池州清溪雁汊控海水军 建炎四年置,百五十人。

    两淮水军 绍兴元年置,二千人。隆兴元年,诏诸州断配海贼刺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