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二十 志第七十三 禮二十三

    卷一百二十 志第七十三 禮二十三 (第3/3页)

奉,議事則絕曹為辭?况王旦、王化基、趙安仁、晁迥、杜鎬、楊億,皆嘗預議於尚書省。故相李昉為主客郎中,知制誥日,屢經都省議事。又議大事,僕射、御史大夫入省,唯僕射至廳下馬,于今行之,所以重本省也。故都堂會議,列狀以品,就坐以官,忽此更張,恐非通理。」

    禮官吳育曰:「兩奏各有未安。尚書省制度雖崇,亦天子之有司,在朝廷既殊班列,入有司輒易尊卑,是以朝省為彼我、官職分二事也。兩制近職,若有事議而云絕班不赴,非所以求至當。且知制誥中書省奏班簿,是謂絕班。翰林學士亦知制誥,不絕班簿。此因循之制,非確據也。縱絕班有例,而絕官無聞,一人命書,三省連判,而都無所繫,止為奉錢,豈命官之禮?今取典故中最明一事,足以質定。祥符五年僕射上事儀,絕班之官,別頭贊引,不與本省官同在迎班。請凡會議,省官帶近職者,別作一行而坐,自為序列,非以相壓;若招兩制、臺省、諸司、諸羣官畢集,則各從其類,自作一行,書議如其位次。」

    詔尚書省議事,應帶職官三司副使以上並不赴,如遇集議大事,令赴,別設坐次。

    是歲,紫宸、垂拱殿刊石為百官表位。三司使,內朝,班學士右,獨立石位;門外,亦班其上。

    熙寧二年,御史臺、太常禮院詳定臣僚御路上馬之制:近上臣僚及北使到闕,並于御路上行馬。中書樞密院執政官、宣徽院、御史中丞、知雜御史、左右金吾、攝事官清道者,導從呵止依舊式,其三司副使以上亦許出節。正任觀察使以上與合出節臣僚,並許自宣德門外至天漢橋北御路上行馬,如從駕出入及宗室內庭諸宮院車騎,並不在此限。

    御史臺又言:「舊制,百官臺參、辭謝臣僚于朝堂,先赴三院御史幕次,又赴中丞幕次,得以體按老疾。今止于御史廳一員對拜,不惟有失舊儀,兼恐不能公共參驗。請如舊制朝堂拜揖,遇放常朝,即詣御史臺。」

    已而,詔宰臣、親王、使相、兩府、宣徽使,遇入樞密院門,許至從南第二門外上下馬。又詔,宰臣上馬,樞密院次之,諸司又次之,左、右丞上下馬處並同兩省侍郎。

    御史臺言:「左丞蒲宗孟、右丞王安禮賀僕射上尚書省,于都堂下馬。按左、右丞上下馬于本廳。請付有司推治。」安禮爭論上前,以為今日置左、右丞為執政官,不應有厚薄。左、右丞于都堂上下馬自此始。

    尋詔執政官退朝上馬,宰臣于樞密院,餘於隔門外;都堂聚議退,左丞于門下侍郎廳,右丞于中書侍郎廳。品官詣尚書省上下馬依雜壓,太中大夫以上就第一貯廊,監察御史以上就過道,諸六曹尚書、侍郎即太中大夫以上就本廳,監察御史以上就客位,餘並過道門外。

    政和朝參臣僚上馬次序:俟皇城門開,樞密入,次三省執政官,次一品二品文臣、六曹侍郎、殿中監、開封尹、大司成、侍從官、兩省,次百官,御史臺編欄以次入。

    其宰相罷政,韓琦以司徒、節度判相州,曾公亮以司空、節度為集禧觀使,王安石以觀文殿大學士、吏部尚書知江寧府,曹佾以中書令、節度充景靈宮使,韓絳以觀文殿大學士、吏部侍郎知大名府,致仕太師文彥博來朝,其大朝會班位儀物如之。吳育以觀文殿大學士、吏部尚書為西太一宮使,大朝會綴中書、門下班而已。自是,舊相按例重輕以特旨行之。

    治平四年,御史臺言:「慶曆中,有詔詳定武臣出節呵引之制:節度使在尚書下,三節。節度觀察留後在諸行侍郎下,兩節。觀察使在中書舍人下,諸衞大將軍、防禦團練使在大卿監下,內客省使比諸司大卿,景福殿使比將作監,引進使比庶子,在防禦使上,以上各一節。諸州刺史、諸衞將軍在少卿監下,宣慶、四方館使比少卿,宣政、昭宣、閤門使比司天監少監,諸衞將軍上,皇城使以下諸司使比郎中,客省、引進、閤門副使比員外郎,樞密都承旨在司天少監下、閤門使上,副都承旨在閤門使下,樞密副承旨、諸房副承旨在諸司使下,以上並兩人呵引。當時已施行矣,而皇祐編敕刪去此制,請復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