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四 志第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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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三十四 志第二十四 (第1/3页)

    五行一

    萬物盈於天地之間,而其為物最大且多者有五: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其用於人也,非此五物不能以為生,而闕其一不可,是以聖王重焉。夫所謂五物者,其見象於天也為五星,分位於地也為五方,行於四時也為五德,稟於人也為五常,播於音律為五聲,發於文章為五色,而總其精氣之用謂之五行。

    自三代之後,數術之士興,而為災異之學者務極其說,至舉天地萬物動植,無大小,皆推其類而附之於五物,曰五行之屬。以謂人稟五行之全氣以生,故於物為最靈。其餘動植之類,各得其氣之偏者,其發為英華美實、氣臭滋味、羽毛鱗介、文采剛柔,亦皆得其一氣之盛。至其為變怪非常,失其本性,則推以事類吉凶影響,其說尤為委曲繁密。

    蓋王者之有天下也,順天地以治人,而取材於萬物以足用。若政得其道,而取不過度,則天地順成,萬物茂盛,而民以安樂,謂之至治。若政失其道,用物傷夭,民被其害而愁苦,則天地之氣沴,三光錯行,陰陽寒暑失節,以為水旱、蝗螟、風雹、雷火、山崩、水溢、泉竭、雪霜不時、雨非其物,或發為氛霧、虹蜺、光怪之類,此天地災異之大者,皆生於亂政。而考其所發,驗以人事,往往近其所失,而以類至。然時有推之不能合者,豈非天地之大,固有不可知者邪?若其諸物種類,不可勝數,下至細微家人里巷之占,有考於人事而合者,有漠然而無所應者,皆不足道。

    語曰:「迅雷風烈必變。」蓋君子之畏天也,見物有反常而為變者,失其本性,則思其有以致而為之戒懼,雖微不敢忽而已。至為災異之學者不然,莫不指事以為應。及其難合,則旁引曲取而遷就其說。蓋自漢儒董仲舒、劉向與其子歆之徒,皆以春秋、洪範為學,而失聖人之本意。至其不通也,父子之言自相戾,可勝歎哉!昔者箕子為周武王陳禹所有洪範之書,條其事為九類,別其說為九章,謂之「九疇」。考其說初不相附屬,而向為五行傳,乃取其五事、皇極、庶證附於五行。以為八事皆屬五行歟,則至於八政、五紀、三德、稽疑、福、極之類,又不能附。至俾洪範之書失其倫理,有以見所謂旁引曲取而遷就其說也。然自漢以來,未有非之者。又其祥眚禍痾之說,自其數術之學,故略存之,庶幾深識博聞之士有以考而擇焉。

    夫所謂災者,被於物而可知者也,水旱、螟蝗之類是已。異者,不可知其所以然者也,日食、星孛、五石、六鷁之類是已。孔子於春秋,記災異而不著其事應,蓋慎之也。以謂天道遠,非諄諄以諭人,而君子見其變,則知天之所以譴告,恐懼脩省而已。若推其事應,則有合有不合,有同有不同。至於不合不同,則將使君子怠焉,以為偶然而不懼。此其深意也。蓋聖人慎而不言如此,而後世猶為曲說以妄意天,此其不可以傳也。故考次武德以來,略依洪範五行傳,著其災異,而削其事應云。

    五行傳曰:「田獵不宿,飲食不享,出入不節,奪民農時,及有姦謀,則木不曲直。」謂生不暢茂,多折槀,及為變怪而失其性也。又曰:「貌之不恭,是謂不肅。厥咎狂,厥罰常雨,厥極凶。時則有服妖,時則有龜孽,時則有雞禍,時則有下體生上之痾,時則有青眚青祥、鼠妖,惟金沴木。」

    木不曲直。

    武德四年,亳州老子祠枯樹復生枝葉。老子,唐祖也。占曰「枯木復生,權臣執政。」眭孟以為有受命者。九年三月,順天門樓東柱已傾毀而自起。占曰:「木仆而自起,國之災。」

    永徽二年十一月甲申,陰霧凝凍封樹木,數日不解。劉向以為木少陽,貴臣象。此人將有害,則陰氣脅木先寒,故得雨而冰也。亦謂之樹介,介,兵象也。

    顯慶四年八月,有毛桃樹生李。李,國姓也。占曰:「木生異實,國主殃。」

    麟德元年十二月癸酉,氛霧終日不解。甲戌,雨木冰。

    儀鳳三年十一月乙未,昏霧四塞,連夜不解。丙申,雨木冰。

    垂拱四年三月,雨桂子于台州,旬餘乃止。占曰:「天雨草木,人多死。」

    長壽二年十月,萬象神宮側檉杉皆變為柏。柏貫四時,不改柯易葉,有士君子之操;檉杉柔脆,小人性也。象小人居君子之位。

    延載元年十月癸酉,白霧,木冰。

    景龍四年三月庚申,雨木冰。

    景雲二年,高祖故第有柿樹,自天授中枯死,至是復生。

    開元二十一年六月,蓬州枯楊生李枝,有實,與顯慶中毛桃生李同。二十九年,亳州老子祠枯樹復榮。是年十一月己巳,寒甚,雨木冰,數日不解。

    永泰元年三月庚子,夜霜,木有冰。

    大曆二年十一月,紛霧如雪,草木冰。九年,晉州神山縣慶唐觀枯檜復生。

    興元元年春,亳州真源縣有李樹,植已十四年,其長尺有八寸,至是枝忽上聳,高六尺,周迴如蓋九尺餘。李,國姓也。占曰:「木生枝聳,國有寇盜。」是歲,中書省枯柳復榮。

    貞元元年十二月,雨木冰。四年正月,雨木于陳留,十里許,大如指,長寸餘,中空,所下者立如植。木生于下,而自上隕者,上下易位之象;碎而中空者,小人象;如植者,自立之象。二十年冬,雨木冰。

    元和十五年九月己酉,大雨,樹無風而摧者十五六。近木自拔也。占曰:「木自拔,國將亂。」

    長慶三年十一月丁丑,雨木冰;成都栗樹結實,食之如李。

    寶曆元年十一月丙申,雨木冰。

    大和三年,成都李樹生木瓜,空中不實。七年十二月丙戌,夜霧,木冰。

    開成四年九月辛丑,雨雪,木冰。十月己巳,亦如之。

    會昌元年十二月丁丑,雨木冰。四年正月己酉,雨木冰。庚戌,亦如之。

    咸通十四年四月,成都李實變為木瓜。時人以為:李,國姓也;變者,國奪於人之象。

    廣明二年春,眉州有檀樹已枯倒,一夕復生。

    常雨。

    武德六年秋,關中久雨。少陽曰暘,少陰曰雨,陽德衰則陰氣勝,故常雨。

    貞觀十五年春,霖雨。

    永徽六年八月,京城大雨。

    顯慶元年八月,霖雨,更九旬乃止。

    開元二年五月壬子,久雨,禜京城門。十六年九月,關中久雨,害稼。

    天寶五載秋,大雨。十二載八月,久雨。十三載秋,大霖雨,害稼,六旬不止。九月,閉坊市北門,蓋井,禁婦人入街市,祭玄冥太社,禜明德門,壞京城垣屋殆盡,人亦乏食。

    至德二載三月癸亥,大雨,至甲戌乃止。

    上元元年四月,雨,訖閏月乃止。二年秋,霖雨連月,渠竇生魚。

    永泰元年九月丙午,大雨,至于丙寅。

    大曆四年四月,雨,至于九月,閉坊市北門,置土臺,臺上置壇,立黃幡以祈晴。六年八月,連雨,害秋稼。

    貞元二年正月乙未,大雨雪,至于庚子,平地數尺,雪上黃黑如塵。五月乙巳,雨,至于丙申。時大飢,至是麥將登,復大雨霖,衆心恐懼。十年春,雨,至閏四月,間止不過一二日。十一年秋,大雨。十九年八月己未,大霖雨。

    元和四年四月,冊皇太子寧,以雨霑服罷。十月,再擇日冊,又以雨霑服罷。近常雨也。六年七月,霖雨害稼。十二年五月,連雨。八月壬申,雨,至于九月戊子。十五年二月癸未,大雨。八月,久雨,閉坊市北門。宋、滄、景等州大雨,自六月癸酉至于丁亥,廬舍漂沒殆盡。

    寶曆元年六月,雨,至于八月。

    大和四年夏,鄆、曹、濮等州雨,壞城郭廬舍殆盡。五年正月庚子朔,京城陰雪,彌旬。

    開成五年七月,霖雨,葬文宗,龍輴陷不能進。

    大中十年四月,雨,至于九月。

    咸通九年六月,久雨,禜明德門。

    乾符五年秋,大霖雨,汾、澮及河溢流害稼。

    廣明元年秋八月,大霖雨。天復元年八月,久雨。

    服妖。

    唐初,宮人乘馬者,依周舊儀,著羃{皿離},全身障蔽,永徽後,乃用帷帽,施裙及頸,頗為淺露,至神龍末,羃{皿離}始絕,皆婦人預事之象。

    太尉長孫无忌以烏羊毛為渾脫氊帽,人多效之,謂之「趙公渾脫」。近服妖也。

    高宗嘗內宴,太平公主紫衫、玉帶、皂羅折上巾,具紛礪七事,歌舞于帝前。帝與武后笑曰:「女子不可為武官,何為此裝束?」近服妖也。

    武后時,嬖臣張易之為母臧作七寶帳,有魚龍鸞鳳之形,仍為象床、犀簟。

    安樂公主使尚方合百鳥毛織二裙,正視為一色,傍視為一色,日中為一色,影中為一色,而百鳥之狀皆見,以其一獻韋后。公主又以百獸毛為韀面,韋后則集鳥毛為之,皆具其鳥獸狀,工費巨萬。公主初出降,益州獻單絲碧羅籠裙,縷金為花鳥,細如絲髮,大如黍米,眼鼻觜甲皆備,瞭視者方見之。皆服妖也。自作毛裙,貴臣富家多效之,江、嶺奇禽異獸毛羽採之殆盡。

    韋后妹嘗為豹頭枕以辟邪,白澤枕以辟魅,伏熊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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