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七 志第三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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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四十七 志第三十七 (第1/3页)

    百官二

    門下省

    侍中二人,正二品。掌出納帝命,相禮儀。凡國家之務,與中書令參總,而顓判省事。下之通上,其制有六:一曰奏鈔,以支度國用、授六品以下官、斷流以下罪及除免官用之;二曰奏彈;三曰露布;四曰議;五曰表;六曰狀。自露布以上乃審;其餘覆奏,畫制可而授尚書省。行幸,則負寶以從,版奏中嚴、外辦;還宮,則請降輅、解嚴。皇帝齋,則請就齋室;將奠,則奉玉、幣;盥,則奉匜、取盤,酌罍水,贊洗;酌泛齊,受虛爵,進福酒,皆左右其儀。饗宗廟,進瓚而贊酌鬱酒;旣祼,贊酌醴齊。籍田,則奉耒。四夷朝見,則承詔勞問。臨軒命使冊皇后、皇太子,則承詔降宣命。慰問、聘召,則涖封題。發驛遣使,則給魚符。凡官爵廢置、刑政損益,授之史官;旣書,復涖其記注。職事官六品以下進擬,則審其稱否而進退之。

    武德元年改侍內曰納言,三年曰侍中。龍朔二年改門下省曰東臺,侍中曰左相,武后光宅元年曰納言,垂拱元年改門下省曰鸞臺。開元元年曰黃門省,侍中曰監,天寶元年曰左相。

    門下侍郎二人,正三品。掌貳侍中之職。大祭祀則從;盥則奉巾,旣帨,奠巾;奉匏爵贊獻。元日、冬至,奏天下祥瑞。侍中闕,則涖封符券、給傳驛。

    龍朔二年改黃門侍郎曰東臺侍郎,武后垂拱元年曰鸞臺侍郎,天寶元年曰門下侍郎,乾元元年曰黃門侍郎,大曆二年復舊。

    左散騎常侍二人,正三品下。掌規諷過失,侍從顧問。

    隋廢散騎常侍。貞觀元年復置,十七年為職事官。顯慶二年,分左右,隸門下、中書省,皆金蟬、珥貂、左散騎與侍中為左貂,右散騎與中書令為右貂,謂之八貂。龍朔二年曰侍極。

    左諫議大夫四人,正四品下。掌諫諭得失,侍從贊相。武后垂拱二年,有魚保宗者,上書請置匭以受四方之書,乃鑄銅匭四,塗以方色,列于朝堂:青匭曰「延恩」,在東,告養人勸農之事者投之;丹匭曰「招諫」,在南,論時政得失者投之;白匭曰「申冤」,在西,陳抑屈者投之;黑匭曰「通玄」,在北,告天文、祕謀者投之。以諫議大夫、補闕、拾遺一人充使,知匭事;御史中丞、侍御史一人,為理匭使。其後,同為一匭。天寶九載,玄宗以「匭」聲近「鬼」,改理匭使為獻納使,至德元年復舊。寶應元年,命中書門下擇正直清白官一人知匭,以給事中、中書舍人為理匭使。建中二年,以御史中丞為理匭使,諫議大夫一人為知匭使;投匭者,使先驗副本。開成三年,知匭使李中敏以為非所以廣聦明而慮幽枉也,乃奏罷驗副封。

    武德元年置諫議大夫,龍朔二年曰正諫大夫,貞元四年分左右。

    給事中四人,正五品上。掌侍左右,分判省事,察弘文館繕寫讎校之課。凡百司奏抄,侍中旣審,則駮正違失。詔敕不便者,塗竄而奏還,謂之「塗歸」。季終,奏駮正之目。凡大事,覆奏;小事,署而頒之。三司詳決失中,則裁其輕重。發驛遣使,則與侍郎審其事宜。六品以下奏擬,則校功狀殿最、行藝,非其人,則白侍中而更焉。與御史、中書舍人聽天下冤滯而申理之。

    門下省有錄事四人,從七品上;主事四人,從八品下。

    有令史二十二人,書令史四十三人,甲庫令史十三人,能書一人,傳制二人,亭長六人,掌固十四人,脩補制敕匠五人,裝潢一人。起居郎領令史三人,贊者六人。武德三年,改給事郎曰給事中。

    左補闕六人,從七品上;左拾遺六人,從八品上。掌供奉諷諫,大事廷議,小則上封事。

    武后垂拱元年,置補闕、拾遺,左右各二員。

    起居郎二人,從六品上。掌錄天子起居法度。天子御正殿,則郎居左,舍人居右。有命,俯陛以聽,退而書之,季終以授史官。貞觀初,以給事中、諫議大夫兼知起居注,或知起居事。每仗下,議政事,起居郎一人執筆記錄于前,史官隨之。其後,復置起居舍人,分侍左右,秉筆隨宰相入殿;若仗在紫宸內閤,則夾香案分立殿下,直第二螭首,和墨濡筆,皆即坳處,時號螭頭。高宗臨朝不決事,有司所奏,唯辭見而已。許敬宗、李義府為相,奏請多畏人之知也,命起居郎、舍人對仗承旨,仗下,與百官皆出,不復聞機務矣。長壽中,宰相姚璹建議:仗下後,宰相一人,錄軍國政要,為時政紀,月送史館。然率推美讓善,事非其實,未幾亦罷。而起居郎猶因制敕,稍稍筆削,以廣國史之闕。起居舍人本記言之職,唯編詔書,不及它事。開元初,復詔脩史官非供奉者,皆隨仗而入,位於起居郎、舍人之次。及李林甫專權,又廢。大和九年,詔入閤日,起居郎、舍人具紙筆立螭頭下,復貞觀故事。

    有令史三人,贊者六人。貞觀三年置起居郎,廢舍人。龍朔二年曰左史,天授元年亦如之。

    典儀二人,從九品下。掌贊唱及殿中版位之次,侍中版奏中嚴、外辦,亦贊焉。

    隋謁者臺有典儀,武德五年復置,隸門下省。

    城門郎四人,從六品上。掌京城、皇城、宮殿諸門開闔之節,奉管鑰而出納之。開則先外後內,闔則先內後外;啟閉有時,不以時則詣閤覆奏。

    有令史二人,書令史二人。武德五年,置門僕八百人,番上送管鑰。

    符寶郎四人,從六品上。掌天子八寶及國之符節。有事則請於內,旣事則奉而藏之。大朝會,則奉寶進于御座;行幸,則奉以從焉。大事出符,則藏其左而班其右,以合中外之契,兼以敕書;小事則降符函封,使合而行之。凡命將、遣使,皆請旌、節,旌以顓賞,節以顓殺。

    有令史二人,書令史三人,主寶二人,主符四人,主節四人。武后延載元年,改符璽郎曰符寶郎;開元元年,亦曰符寶郎。

    弘文館學士,掌詳正圖籍,教授生徒;朝廷制度沿革、禮儀輕重,皆參議焉。

    武德四年,置修文館于門下省;九年,改曰弘文館。貞觀元年,詔京官職事五品已上子嗜書者二十四人,隸館習書,出禁中書法以授之。其後又置講經博士。儀鳳中,置詳正學士,校理圖籍。武德後,五品以上曰學士,六品已下曰直學士,又有文學直館,皆它官領之。武后垂拱後,以宰相兼領館務,號館主;給事中一人判館事。神龍元年,改弘文館曰昭文館,以避孝敬皇帝之名;二年曰脩文館。景龍二年,置大學士四人,以象四時;學士八人,以象八節;直學士十二人,以象十二時。景雲中,減其員數,復為昭文館。開元七年曰弘文館,置校書郎,又有校理、讎校錯誤等官。長慶三年,與詳正學士、講經博士皆罷,顓以五品以上曰學士,六品以下曰直學士,未登朝為直館。

    校書郎二人,從九品上。掌校理典籍、刊正錯謬。凡學生教授、考試,如國子之制。

    有學生三十八人,令史二人,楷書十二人,供進筆二人,典書二人,搨書手三人,筆匠三人,熟紙裝潢匠八人,亭長二人,掌固四人。

    中書省

    中書令二人,正二品。掌佐天子執大政,而總判省事。凡王言之制有七:一曰冊書,立皇后、皇太子,封諸王,臨軒冊命則用之;二曰制書,大賞罰、赦宥慮囚、大除授則用之;三曰慰勞制書,褒勉贊勞則用之;四曰發敕,廢置州縣、增減官吏、發兵、除免官爵、授六品以上官則用之;五曰敕旨,百官奏請施行則用之;六曰論事敕書,戒約臣下則用之;七曰敕牒,隨事承制,不易於舊則用之。皆宣署申覆,然後行焉。大祭祀,則相禮;親征纂嚴,則戒飭百官;臨軒冊命,則讀冊;若命於朝,則宣授而已;冊太子,則授璽綬。凡制詔文章獻納,以授記事之官。

    武德三年,改內書省曰中書省,內書令曰中書令。龍朔元年,改中書省曰西臺,中書令曰右相。光宅元年,改中書省曰鳳閣,中書令曰內史。開元元年,改中書省曰紫微省,中書令曰紫微令。天寶元年曰右相,至大曆五年,紫微侍郎乃復為中書侍郎。

    侍郎二人,正三品。掌貳令之職,朝廷大政參議焉。臨軒冊命,為使,則持冊書授之。四夷來朝,則受其表疏而奏之;獻贄幣,則受以付有司。

    舍人六人,正五品上。掌侍進奏,參議表章。凡詔旨制敕、璽書冊命,皆起草進畫;旣下,則署行。其禁有四:一曰漏洩,二曰稽緩,三曰違失,四曰忘誤。制敕旣行,有誤則奏改之。大朝會,諸方起居,則受其表狀;大捷、祥瑞,百寮表賀亦如之。冊命大臣,則使持節讀冊命;將帥有功及大賔客,則勞問。與給事中及御史三司鞫冤滯。百司奏議考課,皆預裁焉。以久次者一人為閣老,判本省雜事;又一人知制誥,顓進畫,給食于政事堂;其餘分署制敕。以六員分押尚書六曹,佐宰相判案,同署乃奏,唯樞密遷授不預。姚崇為紫微令,奏:大事,舍人為商量狀,與本狀皆下紫微令,判二狀之是否,然後乃奏。開元初,以它官掌詔敕策命,謂之「兼知制誥」。肅宗即位,又以它官知中書舍人事。兵興,急於權便,政去臺閣,決遣顓出宰相,自是舍人不復押六曹之奏。會昌末,宰相李德裕建議:臺閣常務、州縣奏請,復以舍人平處可否。先是,知制誥率用前行正郎,宣宗時,選尚書郎為之。

    主書四人,從七品上。主事四人,從八品下。

    有令史二十五人,書令史五十人,能書四人,蕃書譯語十人,乘驛二十人,傳制十人,亭長十八人,掌固二十四人,裝制敕匠一人,脩補制敕匠五十人,掌函、掌案各二十人。

    右散騎常侍二人,右諫議大夫四人,右補闕六人,右拾遺六人,掌如門下省。

    起居舍人二人,從六品上。掌脩記言之史,錄制誥德音,如記事之制,季終以授國史。

    有楷書手四人,典二人。

    通事舍人十六人,從六品上。掌朝見引納、殿庭通奏。凡近臣入侍、文武就列,則導其進退,而贊其拜起、出入之節。蠻夷納貢,皆受而進之。軍出,則受命勞遣;旣行,則每月存問將士之家,視其疾苦;凱還,則郊迓。

    有令史十人,典謁十人,亭長十八人,掌固二十四人。武德四年,廢謁者臺,改通事謁者曰通事舍人。

    集賢殿書院學士、直學士、侍讀學士、脩撰官,掌刊緝經籍。凡圖書遺逸、賢才隱滯,則承旨以求之。謀慮可施於時,著述可行於世者,考其學術以聞。凡承旨撰集文章、校理經籍,月終則進課於內,歲終則考最於外。

    開元五年,乾元殿寫四部書,置乾元院使,有刊正官四人,以一人判事;押院中使一人,掌出入宣奏,領中官監守院門;知書官八人,分掌四庫書。六年,乾元院更號麗正脩書院,置使及檢校官,改脩書官為麗正殿直學士。八年,加文學直,又加脩撰、校理、刊正、校勘官。十一年,置麗正院脩書學士;光順門外,亦置書院。十二年,東都明福門外亦置麗正書院。十三年,改麗正脩書院為集賢殿書院,五品以上為學士,六品以下為直學士,宰相一人為學士知院事,常侍一人為副知院事,又置判院一人、押院中使一人。玄宗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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