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八下 本紀第十八下

    卷十八下 本紀第十八下 (第2/3页)

秦州至隴州已來道路,要置堡柵,與秦州應接,委李玭與劉臯即便計度聞奏。如商旅往來,官健父兄子弟通傳家信,關司並不得邀詰阻滯。三州七關刺史、關使,將來訓練捍防有効能者,並與超序官爵。劒南西川沿邊沒蕃州郡,如力能收復,本道亦宜接借。三州七關創置戍卒,且要務靜。如蕃人求市,切不得通;有來投降者,申取長吏處分。

    嗚呼!七關要害,三郡膏腴,候館之殘趾可尋,唐人之遺風尚在。追懷往事,良用興嗟。夫取不在廣,貴保其金湯;得必有時,詎計於遲速。今則便務修築,不進干戈,必使足食足兵,有備無患,載洽亭育之道,永致生靈之安。中外臣僚,宜體朕意。九月辛亥,西川節度使杜悰奏收復維州。制曰:

    朕祗荷丕業,思平泰階,將分邪正之源,冀使華夷胥悅。其有常登元輔,久奉武宗,深苞禍心,盜弄國柄。雖已行譴斥之典,而未塞億兆之言,是議再舉朝章,式遵彝憲。守潮州司馬員外置同正員李德裕,早藉門地,叨踐清華,累居將相之榮,唯以姦傾為業。當會昌之際,極公台之榮,騁諛佞而得君,遂恣橫而持政,專權生事,妒賢害忠。動多詭異之謀,潛懷僭越之志。秉直者必棄,向善者盡排。誣貞良造朋黨之名,肆讒構生加諸之釁。計有踰於指鹿,罪實見其欺天。屬者方處鈞衡,曾無嫌避,委國史於愛壻之手,寵秘文於弱子之身,洎參信書,亦引親昵。恭惟元和實錄乃不刊之書,擅敢改張,罔有畏忌。奪他人之懿績,為私門之令猷。又附李紳之曲情,斷成吳湘之冤獄。凡彼簪纓之士,遏其取拾之途。驕居自夸,狡蠹無對,擢爾之髮,數罪未窮。載闚罔上之田,益驗無君之意。使天下之人,重足一跡,皆讋懼奉面,而慢易在心。為臣若斯,於法何逭。於戲!朕務全大體,久為含容,雖黜降其官榮,尚蓋藏其醜狀。而睥睨未已,兢惕無聞,積惡旣彰,公議難抑。是宜移投荒服,以謝萬邦。中外臣僚,當知予意。可崖州司戶參軍,所在馳驛發遣,縱逢恩赦,不在量移之限。

    以起居郎庾道蔚、禮部員外郎李文儒並充翰林學士。

    十月辛巳,京師地震,河西、天德、靈夏尤甚,戍卒壓死者數千人。

    十一月,東川節度使鄭涯、鳳翔節度使李玭奏修文川谷路,自靈泉至白雲置十一驛,下詔襃美。經年為雨所壞,又令封敖修斜谷舊路。以刑部侍郎韋有翼為御史中丞,以職方員外郎鄭處誨兼御史知雜。幽州軍亂,逐其留後張直方,軍人推其衙將周綝為留後。

    十二月,追謚順宗曰至德大聖大安孝皇帝,憲宗曰昭文章武大聖孝皇帝。初以河、湟收復,百僚請加徽號,帝曰:「河、湟收復,繼成先志,朕欲追尊祖宗,以昭功烈。」白敏中等對曰:「非臣愚昧所能及。」至是,上御宣政殿行事,及冊出,俯僂目送,流涕嗚咽。崖州司戶參軍李德裕卒於貶所。

    四年春正月,以追尊二聖,御正殿,大赦天下。徒流比在天德者,以十年為限,旣遇鴻恩,例減三載。但使循環添換,邊不闕人,次第放歸,人無怨苦。其秦、原、威、武諸州、諸關,先准格徒流人,亦量與立限,止於七年,如要住者,亦聽。諸州府縣官如請工假,一月已下,權差諸廳判官;一月已上,即准勾當例,其課料等據數每貫刻二百文,與見判案官添給。有故意殺人者,雖已傷未死、已死更生,意欲殺傷,偶然得免,並同已殺人條處分。

    二月,皇女萬壽公主出降右拾遺鄭顥,以顥為銀青光祿大夫、行起居郎、駙馬都尉。

    三月己卯,刑部奏:「監臨主守,應將官物私自貸使并貸借人,及以己物中納官司者,并專知別當主掌所由有犯贓,並同犯入己贓,不在原赦之限。」從之。以幽州節度副大使、檢校工部尚書張直方為左金吾衛將軍。

    四月,勑:「法司用刑,或特巧詐,分律兩端,遂成其罪。旣奸吏得計,則黎庶何安?自今後應書罪定刑,宜直指其事,不得舞文,妄有援引。」又刑部奏:「准今年正月一日勑節文,據會昌元年三月二十六日勑,竊盜贓至一貫文處死,宜委所司重詳定條目奏聞。臣等檢校,並請准建中三年三月二十四日勑,竊盜贓滿三疋已上決殺,如贓數不充,量請科放。」從之。

    七月丙子,大理卿劉濛奏:「古者懸法示人,欲使人從善遠罪,至於不犯,以致刑措。准大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刑部侍郎高釴條疏,准勘節目一十一件,下諸州府粉壁書於錄事參軍食堂,每申奏罪人,須依前件節目。歲月滋久,文字湮淪,州縣推案,多違漏節目。今後請下諸道,令刻石置於會食之所,使官吏起坐觀省,記憶條目,庶令案牘周詳。」從之。

    八月,刑部侍郎、御史中丞魏謩奏:「諸道州府百姓詣臺訴事,多差御史推劾,臣恐煩勞州縣,先請差度支、戶部、鹽鐵院官帶憲銜者推劾。又各得三司使申稱,院官人數不多,例專掌院務,課績不辦。今諸道觀察使幕中判官,少不下五六人,請於其中帶憲銜者委令推劾。如累推有勞,能雪冤滯,御史臺闕官,便令奏用。」從之。

    九月,以朝請大夫、檢校禮部尚書、孟州刺史、河陽三城節度使李拭為太原尹、北都留守、河東節度等使。幽州節度使周綝卒,軍人立其牙將張允伸為留後。

    十月,中書侍郎、平章事魏扶罷知政事。

    十一月己亥,勑:「收復成、維、扶等三州,建立已定,條令制置,一切合同。其已配到流人,宜准秦、原、威、武等州流例,七年放還。」以戶部侍郎、判本司事令狐綯為兵部侍郎、同平章事。

    十二月,以華州刺史周敬復為光祿大夫、檢校左散騎常侍,兼洪州刺史、江南西道團練觀察使,賜金紫。

    五年春正月甲戌,制皇第七子洽封懷王,第八子汭為昭王,第九子汶為康王。勑兩京天下州府,起大中五年正月一日已後,三年內不得殺牛。如郊廟享祀合用者,即以諸畜代。

    二月,戶部侍郎裴休充諸道鹽鐵轉運等使。

    四月癸卯,刑部侍郎劉瑑奏:據今年四月十三日已前,凡二百二十四年,雜制勑計六百四十六門,二千一百六十五條,議輕重,名曰大中刑法統類,欲行用之。

    五月,以太原尹、河東節度使李拭為鳳翔節度使;李業檢校戶部尚書、太原尹、北都留守,充河東節度使;守司空、門下侍郎、太原郡開國伯、食邑一千戶白敏中檢校司徒、同平章事、邠州刺史,充邠寧節度觀察、東面招討党項等使;以戶部侍郎、判戶部事魏謩本官同平章事。

    七月,宰相監修國史崔龜從續柳芳唐曆二十二卷上之。

    八月,勑:「公主邑司,擅行文牒,恐多影庇,有紊條章。今後公主除緣徵封外,不得令邑司行文書牒府縣,如緣公事,令邑司申宗正寺,與酌事體施行。」沙州刺史張義潮遣兄義澤以瓜、沙、伊、肅等十一州戶口來獻,自河、隴陷蕃百餘年,至是悉復隴右故地。以義潮為瓜沙伊等州節度使。

    九月,勑:「條疏刺史交代,須一一交割公事與知州官,方得離任。准會昌元年勑,刺史只禁科率官吏抑配人戶,至於使州公廨及雜利潤,天下州府皆有規制,不敢違越。緣未有明勑處分,多被無良人吏致使恐嚇,或致言訟。起今後應刺史下擔什物,及除替後資送錢物,但不率斂官吏,不科配百姓,一任各守州縣舊例色目支給。如無公廨,不在資送之限。若輒有率配,以入己贓論。」以正議大夫、兵部侍郎、諸道鹽鐵轉運使、上柱國、河東縣開國子裴休守禮部尚書,進階金紫;以前宣歙觀察使、太中大夫、檢校左散騎常侍裴諗權知兵部侍郎。

    十月己亥,京兆尹韋博奏:「京畿富戶為諸軍影占,苟免府縣色役,或有追訴,軍府紛然。請准會昌三年十二月勑,諸軍使不得強奪百姓入軍。」從之。

    十一月,中書侍郎,兼吏部尚書、平章崔龜從檢校尚書左僕射、汴州刺史,充宣武軍節度使。沙州置歸義軍,以張義潮為節度使。太子詹事姚康獻帝王政纂十卷;又撰統史三百卷,上自開闢,下盡隋朝,帝王美政、詔令、制置、銅鹽錢穀損益、用兵利害,下至僧道是非,無不備載,編年為之。國子祭酒馮審奏:「文宣王廟,始太宗立之,睿宗書額,武后竊政之日,改篆題『大周』二字,請削之。」從之。

    十二月,盜斫景陵神門戟,京兆尹韋博罰兩月俸,貶宗正卿李文舉睦州刺史,陵令吳閱岳州司馬,奉先令裴讓隋州司馬。

    是歲,湖南大饑。

    六年春正月戊辰,以隴州防禦使薛逵為秦州刺史,天雄軍使,兼秦、成兩州經略使。

    二月,右衛大將軍鄭光以賜田請免租稅。宰相魏謩奏曰:「鄭光以國舅之親,賜田可也,免稅無以勸蒸民。」勑曰:「一依人戶例供稅。」

    三月,隴州刺史薛逵奏修築定成關工畢。

    四月丁酉,勑:「常平義倉斛斗,每年檢勘,實水旱災處,錄事參軍先勘人戶多少,支給先貧下戶,富戶不在支給之限。」以禮部尚書、諸道鹽鐵轉運等使裴休可本官同平章事。

    五月,勑:「天下軍府有兵馬處,宜選會兵法能弓馬等人充教練使,每年合教習時,常令教習。仍於其時申兵部。」御史臺奏:「諸色刑獄有關連朝官者,尚書省四品已上、諸司三品已上官,宜先奏取進止。如取諸色官狀,即申中書取裁。」從之。

    秋七月丙辰,前淮南節度使、金紫光祿大夫、檢校尚書左僕射、兼揚州大都督府長史、御史大夫、上柱國、贊皇郡開國公、食邑一千五百戶李珏卒,贈司空。勑犯贓人平贓,據律以當時物價上旬估。請取所犯之處,其月內上旬時估平之。從之。檢校司空、太子少師、上柱國、范陽郡開國公、食邑二千戶盧鈞可太原尹、北都留守、河東節度使。

    九月,勑起居郎轉官月限,宜以二十箇月。

    七年春正月壬辰,金紫光祿大夫、守太子少傅分司、上柱國、晉陵郡開國公、食邑二千戶歸融卒,贈右僕射。宗正卿李文舉貶睦州刺史。

    四月,以御史大夫鄭朗為中書侍郎、同平章事。

    五月,左衛率府倉曹張戣集律令格式條件相類一千二百五十條,分一百二十一門,號曰刑法統類,上之。

    七月,以正議大夫、尚書左丞、上柱國、賜紫金魚袋崔璪為刑部尚書,以銀青光祿大夫、行兵部侍郎、知制誥、充翰林學士蘇滌為尚書左丞,權知戶部侍郎崔璵可權知兵部侍郎。

    十月,尚書左僕射、門下侍郎、平章事、太清宮使、弘文館大學士崔鉉進續會要四十卷,修撰官楊紹復、崔瑑、薛逢、鄭言等,賜物有差。

    八年春正月,陝州黃河清。

    二月,南蠻進犀牛,詔還之。

    三月,勑以旱詔使疏決繫囚。宰相監修國史魏謩修成文宗實錄四十卷上之,修史官給事中盧耽、太常少卿蔣偕、司勳員外郎王渢、右補闕盧吉,頒賜銀器、錦綵有差。以山南東道節度使、檢校戶部尚書、襄州刺史、上柱國、酒泉縣開國子、食邑三百戶李景讓為吏部尚書。

    五月,以中書舍人、翰林學士韋澳為京兆尹;以戶部侍郎、翰林學士承旨、上柱國、武功縣開國子、食邑三百戶蘇滌檢校兵部尚書,兼江陵尹、御史大夫,充荊南節度管內觀察處置等使。

    七月,銀青光祿大夫、守門下侍郎、同平章事魏謩兼戶部尚書。

    八月,以司農卿鄭助為檢校左散騎常侍,兼夏州刺史、御史大夫、上柱國、滎陽縣開國男、食邑三百戶、夏綏銀宥等州節度營田觀察處置押蕃落安撫平夏党項等使。

    九年春正月辛巳,銀青光祿大夫、秘書監、許昌縣開國男陳商卒,贈工部尚書。

    二月,中書侍郎,兼禮部尚書、同平章事裴休檢校吏部尚書,兼汴州刺史、御史大夫,充宣武軍節度使、汴宋亳潁觀察處置等使。

    三月,試宏詞舉人,漏泄題目,為御史臺所劾,侍郎裴諗改國子祭酒,郎中周敬復罰兩月俸料,考試官刑部郎中唐枝出為處州刺史,監察御史馮顓罰一月俸料。其登科十人並落下。其吏部東銓委右丞盧懿權判。以吏部侍郎鄭涯檢校禮部尚書,兼定州刺史、御史大夫,充義武軍節度、易定州觀察處置、北平軍等使。御史臺據正月八日禮部貢院捉到明經黃續之、趙弘成、全質等三人偽造堂印、堂帖,兼黃續之偽著緋衫,將偽帖入貢院,令與舉人虞蒸、胡簡、党贊等三人及第,許得錢一千六百貫文。據勘黃續之等罪款,具招造偽,所許錢未曾入手,便事敗。奉勑並准法處死。主司以自獲姦人,並放。

    七月,以河東節度使、檢校司空、太原尹、北都留守、上柱國、范陽郡開國公、食邑二千戶盧鈞守尚書右僕射。

    八月,以門下侍郎、守尚書右僕射、監修國史、博陵縣開國伯、食邑一千戶崔鉉檢校司空、同平章事,兼揚州大都督府長史,充淮南節度副大使、知節度使事。宣宗宴餞,賦詩以賜之。

    九月,昭義節度使、檢校禮部尚書,兼潞州大都督府長史、御史大夫、上柱國、賜紫金魚袋鄭涓檢校刑部尚書、太原尹、北都留守、御史大夫,充河東節度、管內觀察處置等使。

    十一月,以河南尹劉瑑檢校工部尚書、汴州刺史、兼御史大夫,充宣武軍節度、宋亳汴潁觀察處置等使。以中書舍人鄭顥為禮部侍郎。

    十年春正月乙巳,以正議大夫、華州刺史、潼關防禦、鎮國軍等使、上柱國、隴西縣開國男、食邑三百戶、賜紫金魚袋李訥檢校左散騎常侍,兼越州刺史、御史大夫、浙江東道都團練觀察等使。

    三月,中書門下奏:「據禮部貢院見置科目,開元禮、三禮、三傳、三史、學究、道舉、明算、童子等九科,近年取人頗濫,曾無實藝可採,徒添入仕之門。須議條疏,俾精事業。臣已於延英面論,伏奉聖旨,將文字來者。其前件九科,臣等商量,望起大中十年,權停三年,滿後,至時赴科試者,令有司據所舉人先進名,令中書舍人重覆問過。如有本業稍通,堪備朝廷顧問,即作等第進名,候勑處分。如有事業荒蕪,不合送名數者,考官即議朝責。其童子近日諸道所薦送者,多年齒已過,偽稱童子,考其所業,又是常流。起今日後,望令天下州府薦送童子,並須實年十一、十二已下,仍須精熟一經,問皆全通,兼自能書寫者。如違制條,本道長吏亦議懲法。」從之。

    四月癸丑,以刑部郎中盧搏為廬州刺史,以給事中、渤海郡開國公、食邑二千戶高少逸檢校禮部尚書、華州刺史、潼關防禦、鎮國軍等使。

    六月,以兵部郎中裴夷直為蘇州刺史。

    九月,以中書舍人杜審權知禮部貢舉。

    十月,以邠寧慶節度使、檢校禮部尚書、邠州刺史、上柱國、賜紫金魚袋畢諴為檢校兵部尚書、潞州大都督府長史、御史大夫,充昭義節度副大使、知節度使、潞邢洺等州觀察使。桂管觀察使令狐定卒,贈禮部尚書。

    十一年春正月,以銀青光祿大夫、守吏部尚書、上柱國、酒泉縣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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