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四 本纪第十四

    卷十四 本纪第十四 (第2/3页)

绥。二月癸酉,免湖广被灾税粮。戊寅,王越袭亦思马因于威宁海子,破之。三月戊子,以岁歉减光禄寺供用物。

    夏六月癸丑,禁势家侵占民田。

    秋八月辛酉,申存恤孤老之令。

    冬十二月庚申,亦思马因犯大同。丙寅,朱永、汪直、王越帅京军御之。是月,总督两广军务都御史朱英、总兵官平乡伯陈政讨广西瑶,破之。

    是年,免两畿、湖广、河南、山东、云南被灾税粮。琉球、暹罗、苏门答剌、土鲁番、撒马儿罕入贡。

    十七年春正月丙戌,大祀天地于南郊。二月壬戌,核天下库藏出纳之数。是月,免浙江、山西被灾税粮。三月辛卯,赐王华等进士及第、出身有差。

    夏四月庚申,以久旱风霾敕群臣修省。戊辰,谕法司慎刑狱。太监怀恩同法司录囚,自是每五岁遣内臣审录以为常。癸酉,亦思马因犯宣府。五月己亥,汪直监督军务,王越为平胡将军。充总兵官,御之。

    秋七月甲戌,免南畿披灾秋粮。甲午,命所在镇守总兵、巡抚听汪直、王越节制。

    冬十月壬戌,振河南饥。十一月戊子,取太仓银三分之一入内库。

    是年,安南、占城、满剌加、乌斯藏入贡。安南黎灏侵老挝宣慰司,赐敕谕之。

    十八年春正月壬午,太祀天地于南郊。庚寅,刘吉起复。三月己巳朔,振南畿饥。壬申,罢西厂。

    夏四月癸丑,罕慎复哈密城。甲子,免山西被灾夏税。五月,免山东、南畿被灾税粮。六月壬寅,亦思马因犯延绥,汪直、王越调兵御败之。

    秋八月癸丑,遣使振畿内、山东饥。辛酉,免河南被灾税粮。闰月壬申,仓副使应时用请罢饶州烧造御器内臣,下狱,赎还职。

    冬十一月,免畿内、陕西、辽东被灾秋粮。十二月庚午,御制《文华大训》成。

    是年,琉球、哈密、暹罗、土鲁番、乌斯藏入贡。

    十九年春正月丙午,大祀天地于南郊。三月丙辰,免湖广被灾税粮。

    夏四月丁丑,免河南被灾税粮。六月乙亥,汪直有罪,调南京御马监。丁丑,陈政破广西瑶。

    秋七月辛丑,迤北小王子犯大同。癸卯,总兵官许宁御之。败绩。己未,朱永为镇朔大将军,充总兵官,帅京军御之。八月甲子,犯宣府,巡抚都御史秦纮、总兵官周玉御却之。乙丑,户部侍郎李衍、刑部侍郎何乔新巡视边关。壬申,谪汪直为奉御,其党王越、戴缙等贬黜有差。是月,朱永败寇于大同、宣府。

    冬十月壬申,召朱永还。

    是年,撒马儿罕贡狮子。

    二十年春正月庚寅,京师地震。壬辰,敕群臣修省。诏减贡献,饬备边,罢营造,理冤狱,宽银课、工役、马价,恤大同阵亡士卒。丁酉,大祀天地于南郊。三月庚寅,赐李旻等进士及第、出身有差。己酉,太监张善监督军务,定西侯蒋琬充总兵官,同总督尚书余子俊备大同、宣府。

    夏四月戊午,录囚。五月甲午,再录囚,减死罪以下。六月,免南畿、陕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