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百二十六 羽族部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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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九百二十六 羽族部十三 (第1/3页)

    鹰

    《春秋运斗枢》曰:涯掴星散为鹰。

    《礼记□月令》曰:惊蛰之日,鹰化为鸠。

    又曰:七月,鸠化为鹰,然後设罗。

    《左传□文公十八年》曰:季文子使太史克对绪瀚曰:“先大夫臧文仲教行父事君之礼,行父奉以周旋,弗敢失坠,曰:见无礼於其君者,诛之,如鹰之逐鸟雀也。”

    又《昭公四》郯子曰:“少鸟师而鸟名。爽鸠氏,司寇者也。(杜预注曰:爽鸠,鹰,鸷鸟也,故为司寇,主盗贼也。)

    又《襄公四》曰:子产始知然明,问为召可,对曰:“视民如子,见不仁者,诛之,如鹰掷牮鸟雀。”

    《毛诗》曰:惟师尚父,时惟鹰扬。(如鹰之飞扬也。《笺》云:鹰,鸷鸟也。)

    《尔雅》曰:鹰,爽鸠。(郭璞症曰:来,当为,字之误也。《左传》作鸠,是也。善击,官于代郡捕之。)

    又曰:鹰隼鬼,其飞也。(鼓翅然疾。)

    《春秋考异邮》曰:金伐木,故鹰击雉。

    《易通卦验》曰:鹰者,鸷杀之鸟。

    《周书》曰:惊蛰之日,鹰变为鸠。小暑之日,鹰乃学习。处暑之日,鹰乃祭鸟。

    《大戴礼》曰:正月,鹰则为鸠。鹰也者,非其杀之时也;鸠也者,非其杀之时也。善变而之仁,故具言之也。鸠为鹰而不仁,故不尽其辞。

    《史记》曰:李斯临刑,思牵黄犬,臂苍鹰,出上蔡东门,不可得矣。

    《汉书》曰:鹰隼未击,弋不得施於蹊隧。

    又《酷吏传》曰:郅都为济阳太守,时人号为“苍鹰”。

    又曰:孙宝为京兆尹,请故吏侯文为掾。立秋日,文谓宝曰:“今鹰隼始击,当顺天气成严霜掷觑。”

    《後汉书》曰:崔る与窦宪笺曰:“今日汉阳太守率吏卒数十人,皆臂鹰牵狗,云欲上幕府。夫鹰犬所获,不过雉兔,斯乃细人之事。”

    《东观汉记》曰:和熹皇后临朝,上林鹰犬悉斥卖之。

    又曰:赵勤,字孟卿。太守桓虞署督邮新野令,自责还印绶去。虞叹曰:“善吏如使良鹰,下即中。”

    马融《与伯世书》曰:愦愦愁思,犹不解怀。思在竹间,放狗逐麋。晚秋涉冬,大苍出笼。黄棘下菟,Ρ以乾葵。以送馀日,兹乐而已。

    《魏志》曰:吕布因陈登求徐州牧,不得,布怒,登喻之曰:“登见曹公言:‘待将军,譬如养虎,当饱其肉,不则噬人。’公曰:‘不如养鹰,饥则为用,饱则扬去。’”布乃解。

    《晋书》曰:虞潭,字思奥。会沉充等逼京师,潭起义军。至上虞,有野鹰飞集屋梁,众惧,潭曰:“起大义而刚鸷之鸟来,破贼必矣!”後如其言。

    又曰:崔洪,清厉骨鲠,为尚书左丞,时人为之语曰:“冈生荆棘,来自博陵。在南为鹞,在北为鹰。”

    又《载记》曰:慕容垂请至邺拜墓,符坚许之。权翼谏曰:“腹犹鹰也,饥则附人,饱便高。遇风尘之会,必有陵宵掷昃。惟宜急其羁绊,不可任其所欲。”坚不从。

    《南史》曰:王僧达性好鹰犬。何尚掷曷仕,复膺朝命,於宅设八关齐,大集朝士,自行香,次至僧达,曰:“愿即且放鹰犬,勿复游猎。”

    又曰:齐郁林王即位,未逾旬,多聚飞鹰忄夫,以粱肉俸之。

    《陈书》曰:侯安都率水军於中流断齐军粮运。又袭秦郡,破徐嗣徽栅,收其家口,得嗣徽所弹琵琶及所养鹰。遣信饷之曰:“昨至弟住幢悦此,今以相还。”嗣徽等见之,大惧。

    《北史》曰:後魏华山郡王澄弟嵩,孝父时,位步兵校尉。大司马安定王休薨,未及卒哭,嵩便游田。帝闻大怒,曰:“嵩,大司马薨殂一月,尔便以鹰鹞自娱。有叔父之痛,无犹子之情。损心弃礼,何其太速?便可免官!”

    又曰:齐广宁王孙孝珩,好缀文,有技艺。常於厅事壁自画一苍鹰,见者皆以为真。

    《三国典略》曰:玄坦为冀州刺史,不恤人事,专为聚敛。性好畋渔,无日不出。秋冬猎禽,夏春捕水族,鹰犬常数百头,器网十馀车。自云:“宁三日不食,不能一日不猎。”

    《唐书》曰:太宗初传位,旧苑中有笼鹰,悉断联任去,良犬并解绁放之。

    又曰:太宗谓侍臣曰:“李大亮可谓忠直矣。朕遣使至其所,见有佳鹰,讽令献朕。大亮因密表责朕云:‘递下久绝田猎,而使者求鹰。若是陛下之意,深乖昔旨;如其自擅,便是任使非人。’朕览表,嘉叹不能自己。有臣若是,朕复何忧?”於是赐之金壶,以彰忠谠。

    又曰:源乾曜为京兆尹,仍京师留守。乾曜政存宽简,不严而理。常有仗内白鹰,因纵逸,遂失所在,上令京兆切捕之。俄于野外获之,其鹰挂于丛棘而死。官吏惧得罪,相顾失色,乾曜徐曰:“事有邂逅,死亦常理。主上仁明,当不以此置罪。必其获戾,吾自当之,不须惧也。”遂入,自请失旨之罪,上不问。

    又曰:宪宗时,每岁冬以鹰犬出近畿习狩,谓之外案。邢院供奉官为其使,领徒数百,恃恩恣横。郡邑惧扰,皆厚礼迎犒之,恣其所便,止舍私邸,百姓畏之如寇盗。

    《战国策》曰:唐睢谓秦王曰:“要离刺庆忌,苍鹰击於殿上。”

    《广志》曰:有雉鹰;有菟鹰,一赎为黄,二岁为抚,三岁为青;胡鹰、获獐,出庐江。

    《幽明录》曰:楚文王少时好猎。有人献一鹰,文王见之,爪距、神爽殊绝常鹰,故为猎於□梦。置网□布,烟烧张天,毛群羽族争噬竞搏。此鹰轩颈瞪目,远视□际,无搏噬掷昃。王曰:“吾鹰所获以百数,汝鹰曾无奋意,将欺余耶?”献者曰:“若效於雉兔,臣岂敢献?”俄而□际有一物,凝翔鲜白,不辨其形。鹰便竦翮而升,矗若飞电。须臾,遇狞如雪,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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