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百二十七 羽族部十四
卷九百二十七 羽族部十四 (第3/3页)
《庄子》曰:见卵而求时夜,见弹而求炙。
《魏志》曰:夫,天下贱鸟也。及其在林食椹,则怀我好音。
《晋书》曰:王羲之好炙。
《三国典略》曰:齐后主,太上王武成之长子也。母曰胡太后,梦於海上坐玉盆,日入裙下,遂有娠,生於并州。其日有鸣於产帐之上。
盛弘之《荆州记》曰:巫县有鸟,如雌鸡,其名为。
《广志》曰:,楚鸠所生,如驴、巨虚种类,不滋乳也。
《西京杂记》曰:贾谊有长沙,鸟集其承尘而鸣。长沙俗,以为至人家,主人当死。谊作《鸟赋》,齐死生,等荣辱,以遣忧累焉。
贾谊《鸟赋》曰:谊为长沙王傅,三年,有鸟飞入舍,止於坐隅。似,不祥鸟也。谊既谪居长沙,长沙卑湿,自伤悼,以为寿不长,为赋以自广。
汉太常孔臧,仲尼之後,以才学知名,作《赋》曰:季夏庚子,思道静居。爰有飞,集我室隅。异物之来,吉凶是符。昔在贾生,有识之士,忌兹鸟,卒用丧己。咨我令考,信道秉直,变怪生家,谓之天神,修德灭邪,化及其邻。
梅陶《鸟赋序》曰:余既遭王敦之难,遂见忌录。居於武昌,其秋,有野鸟入室,感贾谊《鸟赋》依而作焉。
《神仙传》曰:尹轨,字公度。人有怪鸟,鸣其屋上者,以语公度。公度为一奏符,著鸟鸣处。其夕,鸟伏符下死。
瞿各
《尔雅》曰:各,忌其。(郭璞症曰:江东呼鸺留为忌欺,亦曰瞿各。音句格。)
《纂文》曰:鸺留,一名忌欺。白日不见人,夜能食蚤虱也。蚤、爪音相近,俗人云:鸺留拾人弃爪,相其吉凶,妄说也。
《博物志》曰:鸺留一名鸱鸺。昼日无所见,夜则目至明。人截爪甲弃露地,此鸟夜至人家拾取爪,分别视之,则知有吉凶。凶者辄便鸣,其家有殃。
《庄子》曰:鸺留夜撮蚤,察毫末,昼暝目不见丘山,殊性也。
《淮南万毕术》曰:鸱鸺致鸟。(取鸱鸺,折其大羽,绊其两足,以为媒,张罗其旁,鸟自聚矣。)
《南史》曰:侯景入台城,在昭阳殿廊下居处,常有鸺留鸟鸣呼。景恶之,使人穷山野捕焉。
《三国典略》曰:侯景矫豫章嗣王拣命禅位於己。将拜受册命,忽有丹嘴鹊集于册书。又夜有鸺留鸣于太家上。景深以为恶,自控弦伺之。
鸩
《广雅》曰:鸩鸟,雄曰运日,雌曰阴谐。
《东观汉记》曰:公孙述欲徵李业为博士,业故不起。乃遣人持鸩,不起,便赐药。业乃饮鸩而死。
《晋中兴书》曰:烈宗诏曰:“肝飞督王饶,忽上吾九鸟一口,云以辟恶。此凶物,岂宜妄进?”於是鞭饶二百,使殿中侍御史孙□临於四衢之道焚烧之。
《晋书》曰:石崇出为南中郎将、荆州刺史、领南蛮校尉,加鹰扬将军。崇在南中得鸩鸟雏,以於後军将军王恺。时制鸩鸟不得过江,为司隶校尉傅祗所纠。诏原之,烧鸩於都街。
《山海经》曰:女几之山、琴鼓之山、玉山、丰山、岷山,其鸟多鸩。(郭璞症曰:鸩大如雕,紫绿色,赤喙,食蛇蝮也。)
《淮南子》曰:运日知晏,阴谐知雨。
《吴氏本草》曰:运日,一名羽鸩。
《神农本草》曰:鸩竖南郡,大毒,入五藏,烂杀人。
鬼车
《荆楚岁时记》曰:正月七日,多鬼车鸟,度家家槌门打户,捩狗耳,灭烛灯禳之。《玄中记》云:此鸟明迕获,一名天帝少女。夜游,好取人家女人养之,有小儿以血点其衣为验。
《岭表录异》曰:有鸟如鸺留,又明屙车。春夏之间,稍遇阴晦,则飞鸣而过。岭外尤多。爱入人家,铄人魂气。或云九首,曾为犬啮下一首,常滴血。血滴之家,即有凶咎。
《三国典略》曰:齐後园有九头鸟见,色赤似鸭,而九头皆鸣。
《玄中记》曰:姑获鸟,夜飞昼藏,盖鬼神类。衣毛为鸟,脱毛为女人。名为天帝少女,一名夜行游女,一名钓星,一名隐飞鸟。无子,喜取人子,养之以为子。人养小儿,不可露其衣,此鸟度即取儿也。荆州为多。昔豫章男子见田中有六七女人,不知是鸟。扶匐往,先得其所解毛衣,取藏之。即往就诸鸟,各走就毛衣,衣此飞去,一鸟独不得去。男子取以为妇,生三女。其母后使女问父取衣,在积稻下得之,衣之而飞去。後以衣迎三女,三女儿得衣飞去。(今谓之鬼车。)
不孝鸟
《神异经》曰:不孝鸟,状如人身,犬毛,有齿,猪牙。额上有文曰:“不孝”,口下有文曰“不慈”,鼻上有文曰“不道”,左胁有文曰“爱夫”,右胁有文曰“怜妇”。故天立此异鸟,以显忠孝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