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百四十二 鳞介部十四
卷九百四十二 鳞介部十四 (第3/3页)
公子者,蟹也。
又曰:兵地生蟹者,宜急移军。太一在主帐掷晷,不可攻也。
《郭子》曰:毕茂世云:“左手持蟹螯,一手持酒杯。拍浮酒池中,可了一生哉!”
《国语》曰:越王召范蠡而问焉,曰:“与子谋吴,子未可也;今其稻蟹食不遗种,其可乎?”范蠡对曰:“天应至矣,人事未也,勤须厉志。”
《世说》曰:蔡司徒渡江,见蟛蜞,大喜曰:“蟹有八足,加以二螯。”令烹之。既食,委顿吐下,方知非蟹。後向谢仁祖说此事,谢曰:“卿读《尔雅》不熟,几为《劝学》死!”(刘孝标云:《大戴礼□劝学》篇曰:蟹八足二螯,非蛇蛆之穴无所寄托者,用心躁也。故《尔雅》云:骨小者劳,即彭骨也,似蟹而小。案,今彭蜞小于蟹而大于骨,《尔雅》所谓骨泽者也。然此三物,皆八足二鳌,状甚相类。蔡谟不精其大小,食而致敝,故云读《尔雅》不熟也。)
《永嘉郡记》曰:安国县有山鬼,形体如人,而一脚,裁长一尺许。好啖盐,伐木人盐辄偷将去。不甚畏人,人亦不敢伐木犯之,犯之即不利也。喜於山涧中取石蟹,同伐木人眠息,便十十五五出,就火边石炙啖之。常有伐木人见其如此,未眠之前,痛燃石使热,罗置火畔,便佯眠看之。须臾魑出,悉皆石,石热灼之,跳梁叫呼,骂詈而去。此伐木人家,後被火烧委顿。
《博物志》曰:南海有水虫名崩刂,蛤之类也。其中有小蟹,大如榆荚。崩刂开甲食,则蟹亦出食;崩刂合甲,蟹亦还入。为崩刂取以归,始终死不相离。
又曰:蟹、漆相合成水。(神仙服食方云。)
又曰:秋蟹毒者,尾丛可疗。目相向者尤甚。
《玄申记》曰:天下之大物,北海之蟹。举一螯能加於山,身故在死晷。
《淮南万毕术》曰:烧蟹致鼠。
《搜中记》曰:晋太康年中,会稽炕恫蜞及蟹皆化为鼠,其众,复野为灾,食稻。
《述异记》曰:出海口,北行六十里至腾榆屿之南溪,有淡水清澈照底。有蟹焉,筐大如笠,脚长三尺。宋玄嘉中,章安县民屠虎取此蟹食之,肥美过常。梦一少妪语之曰:“汝啖我,知汝寻被啖不?”屠氏明日出行,为虎所食。馀家人殡瘗之,虎又发棺啖之,肌体尾。此水今犹有大蟹,莫敢复犯。
《广五行记》曰:玄嘉中,富阳人姓王於渎中作蟹断。旦往视之,见一材头,长二尺许,在断中而裂开,蟹出都尽。乃治断,出材岸上。明旦往之,见材复在断中,而裂开如前。王又治断出材,明晨往视,所见如初。王疑此材妖异,乃取笼中担归。去家一二里,闻笼中动声。王生顾见向材段变成一物,人面猴身,一手一足,语王生曰:“我性嗜蟹,比实入破君断食蟹,以此相负,望君恕我。我是山神,当相助。”王曰:“汝犯暴人,罪自应死,何以多言?”此物曰:“君何姓名?”频问不已,王终不答。去家转近,曰:“既不放我,又不告我姓名,当复何许?”王至家以火焚之。土俗谓之山犭,知人姓名则能为伤人耳。
又曰:军行地无故生蟹,宜急移,吉。蟹鱼之类,水失其性则有此孽。
《岭南异物志》曰:常有行海得州渚,林木甚茂,乃维舟登岸,爨於水旁。半炊而林没於水,遽断其缆,乃得去。详视之,大蟹也。
《岭表录异》曰:水蟹,螯壳内皆咸水,自有味。广人取之淡煮,吸其咸汁下酒。黄膏蟹,壳内有膏,如黄苏,加以五味,和厩爆之,食亦有味。赤母蟹,壳内黄赤膏,如鸡鸭子黄,肉白。以和膏实其壳中,淋以五味,蒙以细面,为蟹饣毕饣罗,珍美可尚。红蟹,壳殷红色,巨者可以装为酒杯也。虎蟹,壳上有虎班,可装为酒器,与红蟹皆产琼崖海边。
《本草经》曰:蟹味咸,治胸中邪气、热结痛。
《张敞集》曰:朱登为东海相,遗敞蟹,报书曰:“蘧伯玉受孔氏之赐,必及乡。敞谨分斯贶於三老尊行者,曷敢独烹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