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百四十三 鳞介部十五
卷九百四十三 鳞介部十五 (第3/3页)
,各长二三尺,前双脚上有钳,(云以此捉食。)钳粗如人大指,长三尺馀,上有芒刺如蔷薇枝,赤而硬,手不可触。脑壳烘透,弯环尺馀,何止於杯盂也!
《北户录》云:滕修为广州刺史。有客语修曰:“虾须一丈者,堪为柱杖。”修不之信。故去东海取须,长四丈、以示修,方服其异。宁虾,大者亦首尾尺馀。闽越率取其肉脔而为炙,又浑以盐藏,自然红色,谓之红虾,贡送。白虾,肉薄而白,莹如水精,广人偏食之,盖美而毒。恂於闽川、吴中,悉无此类。
《岭表录异》曰:南人多买虾之细者,生切,绰菜兰、香蓼等,用浓酱醋先泼活虾,盖以生菜,然以热饮复其上,就沮跑之,亦有跳出醋者,谓之虾生。鄙里重之,以为异馔也。
王朗《答魏文表》曰:夫张大网以漉鳅虾,辱九鼎以烹蛙{旦黾}。
应璩《百一诗》曰:大龟承哀敝,复欲密其罗。蚍蜉犹见得,何鳅蝤与虾!
葛龚与张季景书曰:夜从刘伯宣舍西垂过龚家,无饭,啖炒虾。
海月
《临海水土物志》曰:海月,大如镜,白色,正圆,常死海边,其指如搔,头大,中食。
玉兆(余招切)
《临海水土物志》曰:玉兆,似蚌,长二寸,广五寸,上大下小。其壳中柱,炙之,味似酒。
陵龙
《临海水土物志》曰:陵龙之体黄,身四足,形短尾长,有鳞无角。南越嘉羞,见之竟逐。
石矩
《岭表录异》曰:石矩,亦章举之类,身小而足长。入盐为乾,烧食极美。又有小者,两足如带,曝乾後似射踏子,故南中呼为射踏子也。
玳瑁
《岭表录异》曰:玳瑁,形状如龟,惟腹背甲有烘点。其大者悉似盘盖。《本草经》云:“玳瑁解毒,兼云辟邪。”余寄居广南,日见卢亭(海岛夷人。)获活玳瑁龟一枚,以献连帅嗣薛王。王令生取背甲小者二片,带於左臂上,以辟毒。龟被生揭其甲,亦甚苦楚。後养於使宅後北池,伺其揭处渐生,复遣卢亭送於海畔。或云:“玳瑁,若生带之,有蛊毒,玳瑁甲即自摇动;若死,无此验。”
觜(上遵为切,下音俊)
《岭表录异》曰:觜,俗谓之滋夷,乃山龟之巨者。人立蒲俺,可负而行。产潮循山中,乡人彩之,取壳以货。要全其壳,须以木楔其肉,龟吼如牛,声响山谷。广州有巧匠,取其甲以为梳篦杯器之属。
水母
《广志》曰:水母,如羊胃,在海中常浮,闻人声沉水底。可生切食。
沉怀远《南越志》曰:海岸间育水母,东海谓之宅。
张茂先《博物志》曰:东海有物,状如凝血,广数尺,正方圆,名曰十母,无头目。所处则众虾附之,随其东西南北。可煮食之。
《异物志》曰:水母在海,泛泛常浮。(其体正白,常在水上浮也。)
《岭表录异》曰:水母,广州谓之水母,闽人谓之宅(痴驾切。)其形乃浑然凝结一物。有淡紫色者,大如复帽,小者如碗。腹下有物如悬絮,俗谓之足,而无口眼。常有数十虾寄腹下,咂食其涎。浮泛水上,捕者或遇之,即倏然而没,乃是虾有所见耳。(《越绝书》云:海镜,蟹为腹;十母,即虾为目也。)南中好食之。
海镜
《岭表录异》曰:海镜,广人呼为膏叶盘。两片合以成形,壳圆,中甚莹滑,日照如□母光。内有少肉如蚌胎,腹中有小蟹子,其小如豆黄,而螯足具备。海镜饥则蟹出拾食,蟹饱归腹,海镜亦饱。余曾市得数个,验之,或迫之以火,即蟹子走出,离肠腹立毙;或生剖之,有蟹子活在腹中,逡巡亦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