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百四十六 虫豸部三
卷九百四十六 虫豸部三 (第3/3页)
蔡君向来至门而去。”主人遽自追而问其故,雍具以告。弹琴者曰:“我向鼓弦,见螳螂方向鸣蝉,蝉将去未飞,螳螂为之一前一却。吾心耸然,惟恐螳螂失之也。此岂为杀心而形於声者乎?”雍曰:“杆足以当之矣。”
《吴越春秋》曰:吴王夫差令於邦中曰:“寡人欲伐齐,敢有谏者死!”太子友因讽谏以激於王,以清旦怀丸挟弹从後园而来,衣浃履濡,吴王夫差怪而问之,太子对曰:“臣游後园,闻秋蝉之鸣,往而观之,秋蝉登高树,自以为安,不知螳螂超枝缘条、曳要举刃,欲哺其形也。螳螂贪心纬缠,志在有利,不知黄雀盛缘茂林,徘徊枝叶,欲啄螳螂也。”
《庄子》曰:庄周游於雕陵之樊,睹一异鹊,自南方来者,执弹而留之。(宿留,伺蒲般也。)睹一蝉,方得美荫而忘其身。螳螂执翳且搏之,(执草以自翳。)见得而忘其形。异鹊从而利之,见利而忘其真。(真,身也。)庄周怵然曰:“噫!物固相累,二类相召也。”捐弹而反走。
又曰:螳螂怒臂以当车辙,不知不胜任也,是才之美者也。(司马彪曰:非不有美才,顾不胜任耳。)
扬雄《方言》曰:螳螂谓之髡,或谓之丁,或谓之羊羊。(郭璞注曰:匠箔东呼肮。案,《尔雅》丁应下属,《方言》依此,失其旨。)
许慎《说文》曰:螳螂,不过也,一孟当襄,一名研父。
邯郸氏《笑林》曰:楚人居贫,读《淮南方》,得螳螂伺蝉,自鄣叶可以隐形。遂於树下仰取叶,螳螂执叶伺蝉以摘之,叶落树下,树下先有落叶,不能复分别,扫取数斗归,一一以叶自鄣。问其妻曰:“汝见我不?”妻始时恒答言见,经日乃厌倦不堪,绍云不见,嘿然大喜。赍叶入市,对面取人物,吏遂缚诣县。县官受辞,自说本末。官大笑,放而不治。
《梦书》曰:螳螂为亡人蔽匿草也。梦见螳螂,忧亡命者,
范子《计然》曰:螵蛸出三辅,上价三百。
《吴氏本草经》曰:桑蛸,条,蚀。一名害焦,一名致神农,咸,无毒。
成公绥《螳螂赋》曰:氆翼应时,延颈鹄望。推翳俟前,翘翼高抗。鸟伏蛇腾,鹰击隼放。俯飞蝉而奋猛,跃蟪蛄而逞壮。距车轮而轩翥,固齐侯之所尚。
郭璞《螳螂赞》曰:螳螂气虫,挥斧奋臂。当辙不回,勾践是避。勇士致毙,励之以义。
即蛆
《春秋考异邮》曰:土胜水,故即蛆搏蛇。(宋均曰:即蛆生土蛇藏物,属校坎。坎,水也,为隐伏。)
《尔雅》曰:莛藜,即蛆。(郭璞注曰:似蝗,大腹,长角,能食蛇脑。)
张揖《广雅》曰:即蛆,吴公也。
《庄子》曰:即蛆甘带。(司马彪曰:带,小蛇也。即蛆喜食其眼。)
《抱朴子》曰:南人入山,皆以竹管盛活吴公。吴公知有蛇之地,便动作於管中,如此,则草中便有蛇也。吴公见蛇,能以气禁之,蛇即死。
《淮南子》曰:月照天下,蚀於蟾蜍;蛇游雾,而殆即蛆。(蟾诸,月中虾蟆也,食月,故曰食於蟾诸。即蛆,盖吴公也。殆,犹畏也。)
沉怀远《南越志》曰:绥定县多吴公。其大者能以气吸蜥蜴。
刘欣期《交州记》曰:大吴公出徐闻县界。取其皮,可以冠鼓。(《宋永初记》亦同。)
沉莹《临海异物志》曰:晋安东南吴屿山,吴公千万积聚。或云:长丈馀以作脯,味似大虾。
《岭南异物志》曰:珠崖人,每清明见海中远山罗列皆如翠屏,而东西不定,悉吴公也。
《岭表录异》曰:蜈蚣,《南越志》云:“阁者,其皮可以鞔鼓。取其肉曝为脯,美於牛肉。”又云:“长数丈,能啖牛。俚人或遇之,则鸣鼓燃火炬以驱逐之。”
陶潜《续搜神记》曰:爰游道人,清苦沙门也。剡县有一家事蛊,人啖其食饮,无不吐血死。游诣之,主人下食,游依常咒愿,一双吴公,长尺馀,便於盘中跳走。游快饮食,安然无他。
王琰《冥祥记》曰:沙门安法开者,北人也。常见吴公长三尺自屋堕地,旋徊而去。
葛洪《遐观赋》曰:吴公大者长百步,头如车箱可畏恶。越人猎之,屠裂取肉,白如瓠,称金争买为羹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