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百五十 虫豸部七
卷九百五十 虫豸部七 (第2/3页)
蜜蜡处,其处人家有研掬者。其法以木为器,或十斛、五斛,开小孔,令才容蜂出入,以蜜蜡途器,内外令遍,安着檐前或庭下。春月,此蜂将作巢生育,时来过人家围垣者,捕取得三两头,便内着器中。数宿出蜂出飞去,寻将伴来还,或多或少,经日渐益不可复数,遂停住涂却,器中所滋长甚众。至夏,开器取蜜蜡,所得多少随岁中所宜丰俭。(卢氏曰:春至秋末,始有蜜,晚者至冬,余所见。今云夏,未详其故。)
又曰:诸远方山郡贫荭出蜜蜡。蜜蜡所着,皆绝岩石壁,非攀援所及,惟于山顶以槛辇自悬挂下,遂乃得取彩。蜂遂去不还。馀巢及蜡着石不尽者,有鸟,形小於雀,群飞千数来啄之。至春都尽,其处皆如磨洗。至春,蜂皆还洗处,结巢如故。年年如此,物无错乱者。人亦各怀各占其平处,谓之蜡塞。鸟谓之灵雀,捕搏终可不得也。
《宣验记》曰:玄喜玄年,建安郡山贼百馀人掩破郡治,抄掠百姓资产子女,遂入佛图搜掠财宝。先是,诸供养具别封置一室,贼破户,忽有蜜蜂数万头从衣簏出,同时噬螫群贼,身首肿痛,两眼盲合,先诸所掠皆弃而走。蜂飞邀逐噬击弥路,贼遂惶惧,从便道而去。时是腊日,所缚女子各还其家。
《广五行记》曰:秦昭王委政於太后弟穰侯。穰侯用事,山木尽死,蜂食人苗稼。时大饥,人相食。穰侯罢免归第。
《岭表录异》曰:唐刘恂曾游宣、歙间,见彼中人好食蜂儿,状如蚕蛹而莹白。大蜂结房於山林间,其大如巨钟,其中不知几百层。村人彩时,须以草衣蔽身,以捍毒螫;复以烟火逼散蜂母,然後攀缘崖树,断其根。一房有蜂儿五斗或一石者,三分,中一足具矣,即入盐酪炒之,曝乾,以小纸囊贮之,寄入京洛以为方物。
《楚辞》曰:玄蜂如壶。
彖
《左传□宣下》曰:十五年冬,彖生。
《尔雅》曰:彖,蝮(音复。)(音陶。)也。(郭璞症曰:蝗子,未有翅者。《外传》曰:虫含氐彖。)
蝗
《礼记□月令》曰:仲冬行春令,则虫蝗为败。
陆机《毛诗疏义》曰:阜螽,蝗也。今人谓之螽子,兖州人谓之。
《晋书□载记》曰:石勒时,河朔大蝗。初穿地而生,顿慨则化状如蚕,七八日而卧,四日蜕而飞,弥亘百里。惟不食三豆及麻,并、冀尤甚。
《唐书》曰:贞观中,终南等数县蝗。太宗至苑中,枷,掇数枚而咒之曰:“民以为命,而汝食之,是害於百姓也。百姓有过,在予一人。尔其有灵,但当食我,无害百姓!”将吞之,侍臣恐致疾,遽来谏止。太宗曰:‘所冀移灾朕躬,何疾植弟?’遂吞之。自是蝗不为灾。
《汉实录》曰:乾初,开封府言阳武、雍丘、襄邑蝗,府尹侯益遣人以酒肴致祭。三县蝗为鸲鹆聚食,敕禁罗弋鸲鹆,以其有吞噬之异也。
《毛诗□豳□七月》曰:々者,在桑野。(桑虫。)
《尔雅》曰:厄乌,(音蜀。)也。(郭璞症曰:虫大如指,似蚕。孙炎注曰:厄,一名乌也。)
《广志》曰:藿,有五色者槐香,五彩、有角、甚臭。白泽曰,有角、五彩文。长尾者,龙也。杀之立死。
《韩子》曰:鳝似蛇而蚕似,人见蛇则惊骇,枷则毛起;渔者持鳝,妇人拾蚕,利之所在,皆为贲、育。
水马
《南州异物志》曰:交趾海中有虫,状如马形,因名曰十马。妇人难产者,手握此虫,或烧作屑服之,则更易如羊之产也。(凡物掷晷,羊产最易。)
《抱朴子》曰:以亦斑蜘蛛及水马合冯夷水仙丸,服之,可以居死晷。
徐衷《南方草物状》曰:海中有鱼,状似马,或黄或黑,海中民人名作水马。捕鱼得之,不可啖食。曝乾高之,妇人产难,使握持之;亦可烧饮。
水蛭
《尔雅》曰:蛭,虮。(郭璞症曰:匠箔东呼死晷蛭虫入人肉者为虮,音祈也。)
《齐书》曰:萧季敬为广州刺史,为都护周世雄所袭,军败,奔山中,为蛭所啮,肉尽而死。
常璩《华阳国志》曰:南广郡土地无稻田蚕桑,多蛇蛭虎狼。
《贾谊书》曰:楚惠王食寒菹而得蛭。因遂吞之,腹有疾而不能食。令尹入问疾,王曰:“吾食菹而得蛭。不行其罪,是法废而威不立;谴而诛,恐监食皆死。遂吞之。”令尹曰:“天道无亲,惟德是辅。王有仁德,病不为伤。”王果病愈。
王充《论衡》曰:蛭,食血之虫。惠王殆有积血之疾,故食积血之虫而病愈也。不然,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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