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百五十四 木部三
卷九百五十四 木部三 (第3/3页)
,张也。昼合夜开也。)
《五经通义》曰:士冢树槐。
《国语》曰:董叔将娶於范氏,叔向曰:“盍已乎?”曰:“欲为系援焉。”他日,董祁诉之范献子,曰:“不吾敬也。”献子执而纺之於庭槐,叔向过之,曰:“子盍为我请乎?”叔向曰:“欲而得之,又何请焉。”(纺,悬也。)
《汉书》曰:昭帝玄始四年,山阳社中大槐树,吏人伐断之,其夜复自立如故。
《晋书》曰:符坚僭号,自长安至于诸州,夹路皆种槐柳。百姓歌曰:“长安大街,夹路杨槐。下走朱轮,上有栖鸾。”
又曰:大司马府有老槐树,殷仲文对而叹曰:“杆树婆娑,生意尽矣!”
崔鸿《前凉录》曰:初,河西不生楸、槐、柏、漆。张骏之世,取於泰陇而植之,终於皆死。而酒泉宫之北隅,有槐树生焉,李玄盛着《槐树赋》。
沉约《宋书》曰:孔子夜梦三槐之间、丰沛之邦有赤气。驱车对楚西北观之,见刍儿敌麟,伤其左足,薪而复之。
《梁书》曰:庾肩吾常服槐实,年七十馀,目看细字,鬓皆黑。离乱之际,奔于江陵。
《后周书》曰:韦孝宽之为雍州刺史。先是,路侧一里置一土堠,经雨颓毁,每须修之。自孝宽临州,乃勒部内当堠处植槐树代之,即免修复,行旅又得庇荫。文帝后见,怪,问,知之,曰:“岂得一州独尔,当令天下同之。”于是令诸州,道路一道里,种树一株;十里种三树,百里五树焉。
《隋书》曰:高,字昭玄。领新都大监,每坐槐树下以听事,其树不依行列。有司欲伐之,物令存之勿去,示于後人。
又曰:土回以孝闻,开皇初卒。子士雄,少质直孝友。丧父,复庐于侧,负土成坟。其庭前有一槐树,先甚郁茂。及士雄居丧,树遂枯死。服阙还宅,死槐复荣。高祖闻之,叹其父子至孝,下诏褒扬,号其所居为累德里。
《唐书》曰:永崇二年,太平公主降驸马薛绍,以万年县为礼会之所。公主辂车,自兴安门南,至宣阳坊之西街,夜设燎炬,烈焰相属,夹路槐树多有死者。
又曰:正玄中,度支欲取两京道中槐树为薪,更栽小树。先下符牒渭南县,县尉张造艉曰:“召伯所憩,尚勿剪除;先皇旧游,岂宜斩伐?”乃止。
又曰:长庆中,虢州刺史萧佑奏:湖城县永房乡百姓阎酆,五代同居,家内槐一本,再生枝叶。
《管子》曰:五沃之土,其木宜槐。
《晏子春秋》曰:齐景公有所爱槐,使守,令犯槐者刑,伤者死。有醉而伤槐,且加刑焉。其女惧而告晏子,曰:“妾恐邻国闻之,谓君爱槐而残人,可乎?”晏子入言之,公出伤槐之囚,罢其禁。
《淮南子》曰:槐之生也,入季春,五日而兔目,十日而鼠耳,更旬而始规,顿慨叶成。(规,叶始开也。)
又曰:九月官候,其树槐。(是月缮修守备,故官候树槐。槐,怀也,取怀近远也。)
又曰:老槐生火。
又曰:槐,市学也,树以青槐。燧人秋取槐檀之火,天之所复,地之所载,六合所包,阴阳所煦,雨露所扶。此皆生於父母,所阙于一和也。父天母地,故槐榆与橘柚合而兄弟;有苗与三危,通为一家。
《抱朴子》曰:槐钟,新瓷合泥封之,二十馀日,蒲绊皮皆烂。乃洗之,如大豆,日服之。此物至补脑,早服之,令人不白而长生。
《太公金匮》曰:武王问太公曰:“天下神来甚众,恐有识者,何以待之?”太公曰:“请树槐于王门内,有益者入,尾者距之。”
《三辅黄图》曰:玄始四年,起明堂辟雍,为博士舍三十区,为会市。但列槐树数百行,诸生朔望会此市,各持其郡所出物及经书相与买卖,雍雍揖让,论议槐下,侃侃りり如也。(事具礼部学校篇。)
焦赣《易林□家人之乾》曰:千岁槐,身多斧斤。
《汝南先贤传》曰:新蔡郑敬,字子都,为郡功曹都尉。高懿厅事前有槐树,有露,类甘露者。懿问掾属,皆言是甘露,敬独曰:“明府政未能致甘露,但树汁耳。”懿不悦,托疾而去。
杨咳戤《洛阳伽蓝记》曰:李昌年广陵王玄渊,初除仪同三司,总众北讨葛荣。夜梦着兖衣,倚槐树立,以为吉徵。问于杨玄慎,玄慎曰:“三公之祥。”渊甚悦之。玄慎退还,告人曰:“广陵死矣!槐种木旁鬼,死後当得三公。”广陵果为葛荣所杀,追赠司徒公,终如其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