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百五十五 木部四
卷九百五十五 木部四 (第2/3页)
子,时有桑生於西厢,长数日而枯。十二月,后废太子。
又曰:刘ら之尚书,质素好道。车骑将军桓冲闻名,辟为长史,固辞。冲常到其家,ら之于树条桑,使者致命,ら之曰:“使君既枉驾光临,宜先诣家君。”冲愧,诣其父。
又《载记》曰:北燕冯跋下书曰:“匠伯宇无虞,百姓宁业;而田亩荒秽,有司不舒时督察,欲令家给人足,不亦难乎?桑柘之益,有生植稻。此土少桑,人未见其利,可令百姓人植剩一百二十根。”
崔鸿《前凉录》曰:张天锡为符坚破後归晋,孝武帝问之曰:“北方何物为美?”锡对曰:“桑椹甘香,鸱革响,淳酪养性,人无疾心。”
崔鸿《十六国春秋□後燕录》曰:初,晃之迁於龙城也,植松为社主。及秦灭燕,大风吹拔之。後数年,社处忽有桑二根生焉。先是,辽川无桑,及通於晋,晋求种江南。平川之桑,悉由吴来。
《齐书》曰:太祖宅在武进,宅南有桑树,擢本三丈,横出四枝,状如车盖。上年数岁游其下,从兄敬宗谓曰:“杆树为汝生也。”
又曰:沉为建德令,教人一丁种十五株桑,四株柿、栗,女丁半之。人咸欢悦,顷之成林。
又曰:韩系伯,襄阳人也,事父母孝谨。襄阳土俗,邻居种桑树於界上为志。系伯以桑枝阴妨他边界,上开数尺。邻畔随侵之,系伯辄更假种。久之,邻人惭愧,还所侵地,躬往谢之。
又曰:扶桑国在大汉国东二万馀里地,在中国之东。其土多扶桑木,故以为名。扶桑似桐,初生如笋,国人食之。实如梨而赤绩,其皮为布,以为衣,亦以为绵,以扶桑皮为纸。
《三国典略》曰:贼宋子仙召吴令沉景令掌书记,景固辞以疾。子仙怒,命斩之,景解衣就戮。碍於路间桑树,乃更牵往他处。或救之,获免。
又曰:齐长广郡厅梁木忽作人像,太守恶而刷去之,明日复出。乡人伐枯桑树,於中得死龙,长尺馀。识者以为,长广,齐太上王本封也,齐氏木得龙为吉像,木枯龙死,非吉徵焉。
《隋书》曰:齐河清中定令,丁给永业二十亩,为桑田,其中种桑五十根,榆三根,枣五根。土不宜桑者,给麻田,如桑田法。
《唐书》曰:李龙誉居家,以俭约自处。每谓子孙曰:“吾性不好货财,遂至贫乏。然吾解ī城有赐田十顷,耕之可以充食;桑若干根,彩之可以充衣。”
《家语》曰:殷太戊之时,道缺法圯,以致天殃孽,桑生朝,七日大ㄆ。占者曰:“桑谷野木而生于朝,意者朝亡乎?”太茂恐骇,侧身修德。
《范子计然》曰:桑叶出三辅。
《列子》曰:晋文公会欲伐卫,公子□仰而笑。公问:“何笑?”曰:“臣之邻人有送妻私家者,道见桑妇,悦而与言,然顾视其妻,亦有招之者。臣窃笑此也。”公寤其言,乃止,引师还,未至而有伐蒲氨鄙者。
《孟子》曰:孟子谓梁惠王曰:“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
《孙子卿》曰:孔子楚,於陈、蔡之间,七日不食,曰:“居不隐者思不生,身不佚者志不广。汝庸知吾不得之桑落之下?”
《韩子》曰:子产开亩树桑,郑人谤訾。
《邹子》曰:季夏取桑柘之火。
《吕氏春秋》曰:伊尹之母居伊水上,孕,梦有神告之曰:“臼出水而东走,无顾!”明日,视臼中出水,告其邻,东走,顾其邑尽为水,身因化为桑。有莘氏彩桑,得婴儿於桑掷晷,献之於君。君命乳之,命之曰伊尹。
又曰:季春之月也,命野虞毋伐桑柘。(野虞,主林官也。桑与柘,皆可养蚕,故命其官,使民不得斫伐。)鸣鸠拂其羽,戴胜降于桑。
《淮南子》曰:原蚕一赎再登,非不利也。(登,成也。)然王法禁之者,为其残桑也。(残,害也。)
又曰:扶桑在州,日所拂。(此东方十日所出,扶桑在谷中,九日居下枝,一日居上枝也。)
《山海经》曰:宣山上有桑,大五十尺,围五丈,其枝四衢,(枝交誓出。)叶大尺余,赤理青叶,名曰帝爬戤桑。(郭璞症曰:妇人主桑,故以名也。)
又曰:东北海外圆丘南有三桑,无枝,皆高百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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