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百六十四 果部一

    卷九百六十四 果部一 (第3/3页)

   《庄子》曰:庄周游乎调陵之樊,(樊,蕃。)睹一异鹊,感周之颡,而集于栗林。(感,触也。)

    又曰:古者禽兽多而人民少,於是皆巢居以避之,昼拾橡栗,暮栖木上,故命曰有巢氏之民。

    《国语》曰:夫妇贽,不过枣、栗,以告虔也。(枣取蚤起,栗取战栗。虔,敬也。《曲礼》:妇人之贽:脯枣栗也。)

    《韩子》曰:秦饥,应侯谓王曰:“五苑之果蔬橡枣栗,以活民,请发之。”王曰:“今发五苑以活民,是使有功与无功争取也。人生而乱,不如死治。”

    《说苑》曰:田饶曰:“果园梨栗,後宫妇人摭以相レ,而士不曾得一常。且夫财者,君之所轻也;世者,士之所重也。”

    《吕氏春秋》曰:伊尹说曰:“果之美者,江浦之橘,箕山之栗。”

    《正部》曰:《玉府》云:“赤如鸡冠,黄如蒸栗。”

    卢毓《冀州论》曰:中山好栗,地产不为无珍。

    卢谌《祭法》曰:春秋冬祠,皆用栗。

    《会稽先贤传》曰:光武诏严遵诣行所,遇蜀都献橘、栗,上令公卿以下各以手所及取,遵独不取。上曰:“不敢取者谁?”竹对曰:“君赐臣以礼,臣奉君以忠。今赐无所主,臣是以不取。”

    《西京杂记》曰:上林苑有侯栗、榛栗、瑰栗、峄阳栗。(峄阳太守曹宠所献,大如拳。)

    《三秦记》曰:汉武帝果园,有大栗,十五枚为一升。

    《水经注》曰:汝水湾中有地数顷,上有栗园,栗小殊不并,固安之实也。然赎贡三百石,以充天府。水渚,即栗植。树高茂,望若屯□积气矣。林中有栗堂,甚闲敞,牧宰及英彦多所游薄。

    《山海经》曰:南山,其上多栗。葛山、铜山,其木多栗。

    《广志》曰:栗有侯栗、关中大栗,大如鸡子。

    《晋宫阁名》曰:华林园中,栗一株,侯栗六株。

    《华山记》曰:西山麓中有栗林,艺植以来,萧森繁茂。

    《神异经》曰:东北荒中有栗树,高三十丈,栗径三尺,其壳赤,肉黄白,味甜,食之令短气而渴。

    《地理记》曰:诸暨如拳之栗。(案,出会稽部也。)

    杜宝《大业拾遗录》曰:洛阳仪鸾殿南有乌勃林、栗林;有蒲桃架四行,行长百馀步。

    《岭表录异》曰:广州无栗,惟勒州山中有石栗,一年方熟,皮厚而肉少,味似胡桃人。熟时,或为群鹦鹉至啄食略尽。只此石栗,亦甚稀少。

    王彪之赋曰:王檀侯栗。

    王逸《荔枝赋》曰:北燕荐朔滨之巨栗。

    蔡邕《伤故栗赋序》曰:人有折蔡氏祠前故栗者,故作斯赋。

    王褒《僮约》曰:南安拾栗彩橘。(南安,县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