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百七十五 果部十二
卷九百七十五 果部十二 (第3/3页)
《汉书》曰:龚遂为渤海太守,劝民冬益畜果实菱芡。
《淮南子》曰:狸头愈鼠,鸡头已瘘。(音漏。鼠啮人创,狸愈之。瘘,颈肿疾。鸡头,死晷草,幽州谓之雁头,亦愈瘘。)
崔豹《古今注》曰:芡,鸡头也,一名雁头,一名芰。叶似荷而大,叶上蹙衄如沸。实有芒刺,其里如珠,可以疗饥止渴。
《方言》曰:{艹役},芡,鸡头也。北燕谓之{艹役},青徐淮泗之间谓之芡。
《说文》曰:芡,鸡头也。
《广雅》曰:南楚江湖之间谓之鸡头,或谓之雁头。
《本草经》曰:鸡头,一名雁实,生雷泽。
刘余《玄根赋》曰:芳林臻臻,朱竹离离。菱芡吐荣,若摅锦而布绣。
莲
《尔雅》曰:荷,芙蕖,其实莲,(莲谓房也,)其中的(莲中子也,)的中薏。(中心苦者也。)
《毛诗曰□陈□宛丘□泽陂》曰:彼泽之陂,有蒲与莲。有美一人,硕大且卷。
《史记》曰:龟千岁,游於莲叶之上焉。
《吴时外国志》曰:大秦国有莲藕杂果。
《宋起居注》曰:玄嘉十八年,有司奏:扬州刺史王浚解称,州治後池有两莲骈生,双房分体。又十六年,华林丞伍泳刺:双莲同,秀出华池。
又曰:泰始二年八月,嘉莲双葩并实,合跗同茎,生豫州鳢湖。又六年,双莲一蒂,生东宫玄圃池。
《三国典略》曰:齐王还邺,高丽、新罗并遣使朝贡。先是,徐州莲一茎两蒂,占云:“异木连枝,远人入Ы。”斯其应也。
《北齐书》曰:後主武平中,特进侍中崔季舒宅中池内,莲茎皆作胡人面,仍着鲜卑帽,俄而季舒见煞。
《三国典略》曰:周平齐,齐幼主、胡太后等并归於长安。初,武成殂後有谣云:“千钱买果园,中有芙蓉树。破券不分明,莲子随他去。”调甚悲苦,至是应焉。
又曰:高纬所幸冯淑妃,名小怜也。
《後唐书》曰:监军张承业,本朝旧人,权贵任事,人士胁肩低首候之,惟马郁以猾稽侮狎。每宾僚宴集,承业出异方珍果陈列于前,客无敢先常者,当郁前者,食必尽。承业私戒主膳者曰:“他日马监至,惟以乾莲子置前而已!”郁至,窥之,知其不可啖。异日,靴中置铁锤,出以击之。承业大笑,曰:“为公易馔,勿败予案!”
夏侯孝若《芙蓉赋》曰:绿房翠叶,紫饰红敷。黄螺圆出,垂散须。缨以金牙,点以素珠。
孙楚《莲华赋》曰:攒聚星列,纤离相扶。皎若玄黎投幽夜,粲若邓林飞雏。
《乐府歌》曰:江南可彩莲,莲叶何田田!
藕
《尔雅》曰:荷,芙蕖,其根藕。
《吴时外国志》曰:大秦国有莲藕杂果。
《齐书》曰:永明中,巴东王子响杀行事刘夤等。武帝闻之,谓群臣曰:“子响遂反。”戴僧静大言曰:“诸王应自反,岂惟巴东!”武帝问其故,咎曰:天王无罪,而一时被囚!一挺藕,一杯浆,皆谘签师;签师不在,则竟日忍渴。”
《唐史》曰:苏州进藕,其最上者名伤藕。或云荷名,或云叶甘为虫所伤,或云故伤其叶,以长其根。近多重台荷盖,莲实中又生花,亦甚异也。
司马相如《子虚赋》曰:咀嚼菱藕。
夏侯湛《芙蓉赋》曰:咀菱藕於玄泉。
谢诗曰:秋藕折轻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