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五十九 定数十四(婚姻)
卷第一百五十九 定数十四(婚姻) (第2/3页)
之。乃于履信坊韦家宅上成亲,果在东行屋下居住。寻勘岁月,正是所梦之日,其妻适生。崔公至三品,年九十。韦夫人与之偕老,向四十年,食其贵禄也。(出《定命录》)
【译文】
崔元综任益州参军以后,想要结婚,日期已经定了下来,忽然做了一个梦,梦中有个人对他说:“这家的女子不是你的媳妇,你的媳妇今天才出生。”他便在梦中跟着这个人来到东京履信坊十字街西道北的一户人家,进到院子里的东屋旁,看到一个妇女正好生了一个女儿。领他来的那个人对他说:“这才是你的媳妇。”崔元综从梦中惊醒,但他不相信梦中的事。这时传来消息,他正要娶的那个女人突然死了。从这以后他升官一直到四品官,年纪五十八岁了,才同侍郎韦陟的堂妹结婚。新娘子才十九岁。虽然觉得崔元综的年龄大了一些,但还是嫁给了他。婚礼是在履信坊韦家宅院举办的,新娘子原来正是住在东屋。推算起来,她出生的年月,正是崔元综做梦的那一天,崔元综后来又升为三品官,活到九十岁。韦夫人与他白头偕老,共同生活四十年,享尽了荣华富贵。
卢承业女
户部尚书范阳卢承庆,有兄子,将笄而嫁之,谓弟尚书左丞承业曰:“吾为此女,择得一婿乃曰裴居道。其相位极人臣。然恐其非命破家,不可嫁也。”承业曰:“不知此女相命,终他富贵否?”因呼其侄女出,兄弟熟视之。承业又曰:“裴即位至郎官,其女即合丧逝,纵后遭事,不相及也。年嫁与之。居道官至郎中,其妻果殁。后居道竟拜中书令,被诛籍没,久而方雪。”(出《定命录》)
【译文】
户部尚书范阳卢承庆想要为哥哥的刚刚十六岁的女儿找户人家嫁出去,对弟弟卢承业说:“我为这姑娘找了个女婿叫裴居道,看他的面相能当上丞相,然而恐怕他后来遭厄运破产,不能嫁给他。”卢承业说:“不知道这个姑娘的面相能不能同他享受富贵到底。”于是将侄女叫出来,兄弟两个人仔细端详了一会儿,卢承业又说:“裴居道当上郎官,这个姑娘就会死了,纵然裴居道以后运气逆转出事,也和侄女没有关系了。”于是他们将姑娘嫁给了裴居道。裴居道官做到郎官时,妻子果然死了。后来裴居道又当上中书令以后,被诛杀抄家,很长时间才平反昭雪。
琴台子
赵郡李希仲,天宝初,宰偃师。有女曰闲仪,生九岁,嬉戏于廨署之花栏内。忽有人遽招闲仪曰:“鄙有恳诚,愿托贤淑,幸毕词,勿甚惊骇。”乃曰:“鄙为崔氏妻,有二男一女。男名琴台子,鄙尤钟念。生六十日,鄙则谢去。夫人当为崔之继室,敢以念子为托。实仁愍之。”因悲恸怨咽,俄失所在。闲仪亦沉迷无所觉知矣。家人善养之,旬日无恙。希仲秩满,因家洛京。天宝末,幽蓟起戎,希仲则挈家东迈,以避兵乱。行至临淮,谒县尹崔祈。既相见,情款依然。各叙祖(“祖”原作“相”,据明抄本改)姻。崔乃内外三从之昆仲也。时崔丧妻半岁,中馈无主,幼稚零丁。因求娶于希仲。希仲家贫时危,方为远适,女况成立,遂许成亲。女既有归,将谋南度。偃师故事,初不省记。一日,忽闻崔氏中堂,沉痛大哭。即令询问,乃闲仪耳。希仲遇自询问,则出一年孤孩曰:“此花栏所谓琴台子者也。”因是倍加抚育,名之灵遇,及长,官至陈郡太守。(出《续玄怪录》)
【译文】
赵郡的李希仲在天宝初年当上了偃师县令,他有个女儿叫闲仪,刚刚九岁。一天,闲仪在花栏里玩耍,忽然有一个人招呼她,对她说:“我有一个恳求,想要托付给你一件事,你听了我说的话不要惊慌害怕。”然后又说:“我是崔家的媳妇,有两个男孩,一个女孩。最小的男孩,小名叫琴台子,尤其使我挂念。他刚生下来六十天,我就死了。你以后会成为崔家的续弦,孩子的继母。我把孩子托付给你,请你以仁慈的心肠好好对待他。”说完悲伤地哽咽着,一转身就没有了。闲仪也处于昏迷状态,家里人妥善地照顾她,十多天以后就好了。李希仲任期满了之后,将家搬到洛京。天宝末年,幽州和蓟州兴起战事,李希仲带领全家往东迁移,以逃避战乱。走到临淮,拜见县尹崔祈,见面后交谈得十分融洽,各自叙述自己的祖宗家谱,知道了崔祈还是李希仲的远亲。这时崔祈丧妻才半年,没有妇女在家主持饮食家务,孩子年幼无人照顾,崔祈恳求李希仲将女儿嫁给他。李希仲正赶上遭难,全家又要远行,女儿已经长大,就同意了这门亲事。女儿有了归宿,他们一家准备继续往南走。闲仪幼时在偃师所遇到的事情一开始已经毫无记忆了。有一天忽然听到崔祈的家里有人大哭,派人过去一问,原来闲仪在哭。李希仲赶忙过去询问女儿,闲仪领出来一个一岁的男孩说:“这就是花栏中我遇到的那个人所说的琴台子,从这以后,闲仪对琴台子备加爱护,为他起个名字,叫“灵遇”。灵遇长大以后,做了陈郡太守。
武殷
武殷者,邺郡人也。尝欲(原本无“欲”字,据前定录补)娶同郡郑氏,则殷从母之女。姿色绝世,雅有令德,殷甚悦慕,女意亦愿从之。因求为婿,有诚约矣。无何,迫于知己所荐,将举进士。期以三年,从母许之。至洛阳,闻勾龙生善相人,兼好饮酒,时特造焉。生极喜,与之意夕。因为殷曰:“子之禄与寿甚厚,然而晚遇,未至七十而有小厄。”殷曰:“今日之虑,未暇于此。请以近事言之。”生曰:“君言近事,非名与婚乎?”殷曰:“然。”生曰:“自此三年,必成大名。如婚娶,殊未有兆。”殷曰:“约有所娶,何言无兆?”生笑曰:“君之娶郑氏乎?”曰:“然。”生曰:“此固非君之妻也。君当娶韦氏,后二年始生,生十七年而君娶之。”时当官,未逾年而韦氏卒。殷异其言,固问郑氏之夫,曰:“即同郡郭子元也。子元娶五年而卒。然将嫁之夕,君其梦之。”既二年,殷下第,有内黄人郭绍,家富于财,闻郑氏美,纳赂以求其婚。郑氏之母聚族谋曰:“女年既笄,殷未成事。吾老矣,且愿见有所适。今有郭绍者求娶,吾欲许之,何如?”诸子曰:“唯命。”郑氏闻之泣恚,将断发为尼者数四。及嫁之夕,忽得疾昏眩,若将不救。时殷在京师,其夕梦一女,鸣咽流涕,似有所诉。视之即郑氏也。乃惊问,久之言曰:“某尝慕君子之德,亦知君之意,且曾许事君矣。今不幸为尊长所逼,将适他氏。没身之叹,知复何言。”言讫,相对而泣。因惊觉悲惋,且异其事。乃发使验之,则果适人。问其姓氏,则郭绍也。殷数日,思勾龙生言颇验,然疑其名之异耳。及肃宗在储名绍,遂改为子元也。殷明年擢第。更二年而子元卒。后十余年,历位清显。每求娶,辄不应。后自尚书郎谪官韶阳,郡守韦安贞固以女妻之。殷念勾龙生之言,恳辞不免。娶数月而韦氏亡矣。其后皆验,如勾龙生之言尔。(出《前定录》)
【译文】
武殷是邺郡人,想要娶同郡的郑氏作妻子。郑氏是他姨母的女儿,长得异常美丽,并且知情达理,武殷对她非常爱慕。她也愿意嫁给武殷,武殷向她求婚,两家订了婚约。由于知心朋友的推荐。武殷准备考取进士的功名,预计需要三年的时间,姨母同意了。武殷走到洛阳,听说勾龙生很会给人看相算命,并喜欢喝酒,便带了好酒去拜访。勾龙生非常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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