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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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三七 (第1/3页)

    ▲总论礼乐之道(下)

    《孝经》:子曰:“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礼者敬而已矣,故敬其父则子悦,敬其兄则弟悦,敬其君则臣悦,敬一人而千万人悦,所敬者寡而悦者众,此之谓要道也。”

    臣按:人君为治之道非止一端,而其最要者莫善于礼与乐。礼之安上治民,人皆知之,若夫乐之移风易俗,人多疑焉。何也?盖礼之为用,民生日用彝伦不能一日无者,无礼则乱矣。乐以声音为用,必依永以成之,假器以宣之,资礼以用之,有非田里闾巷间所得常闻也,而欲以之移风易俗不亦难哉?夫乐有本、有文,出于人心而形于人声,然后谐协于器以为乐。圣人之论,论其本耳。礼之本在敬,乐之本在和,敬立则为礼所以安上治民者在是矣,和同则为乐所以移风易俗者在是矣。故《孝经》此章首以“教民亲爱莫善于孝,教民礼顺莫善于弟”为言而继之以此,然不先礼而先乐,而于礼之下即系之曰“礼者敬而已矣”,不言乐之和而和之意自溢于言外。下文所谓敬其父、敬其兄、敬其君者礼之敬也,子之悦、弟之悦、臣之悦者乐之和也,敬一人而千万人悦,岂非安上治民而移风易俗之效哉?由是观之,礼乐二者交相为用,可相有而不可相无,是诚治天下之要道也。彼区区求其治效于声音、器数之末,岂知要者哉?

    《论语》: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程颐曰:“礼胜则离,故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以斯为美而小大由之。乐胜则流,故有所不行者,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范祖禹曰:“凡礼之体主于敬而其用则以和为贵,敬者礼之所以立也,和者乐之所由生也,若有子可谓达礼乐之本者矣。”

    朱熹曰:“礼者天理之节文、人事之仪则也。和者从容不迫之意。盖礼之为体虽严,然皆出于自然之理,故其为用必从容而不迫乃为可贵,先王之道此其所以为美,而小事大事无不由之也。又言如此而复有所不行者,以其徒知和之为贵而一于和,不复以礼节之,则亦非复礼之本然矣,所以流荡忘反而亦不可行也。”又曰:“严而泰,和而节,此理之自然,礼之全体也。毫厘有差,则失其中正而各倚于一偏,其不可行均矣。”

    臣按:有子此言专言礼之用,而程氏始用《乐记》二语以见礼之不可无和,和便是乐之意。朱子谓严而泰是礼中有乐,和而节是乐中有礼,虽不明言乐字而乐之意自见于言外。臣故列之于礼乐篇。

    子曰:“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程颐曰:“仁者天下之正理,失正理则无序而不和。”

    游酢曰:“人而不仁则人心亡矣,其如礼乐何哉,言虽欲用之而礼乐不为之用也。”李郁曰:“礼乐待人而后行。”

    臣按:先儒谓此章重在仁字上。仁者心之全德也,人能全心德,自然敬而和,以敬行礼则礼皆得其宜,以和用乐则乐皆合其度,是礼乐皆为我用。苟心不仁,则无敬与和,无敬与和其将奈礼乐何哉?是故用礼乐者必以和敬为本,而和敬又以仁为本。

    子曰:“先进于礼乐,野人也;后进于礼乐,君子也。如用之,则吾从先进。”

    程颐曰:“先进于礼乐,文质得宜,今反谓之质朴而以为野人;后进之于礼乐,文过其质,今反谓之彬彬而以为君子。盖周末文胜,故时人之言如此,不自知其过于文也。”

    朱熹曰:“先进、后进犹言前辈、后辈。野人谓郊外之民,君子谓贤士大夫也。用之谓用礼乐。孔子既述时人之言,又自言其如此,盖欲损过以就中也。”

    或问朱熹曰:“此礼乐还说宗庙、朝廷以至州闾、乡党之礼乐?”曰:“也不止是这般礼乐,凡日用之间一礼一乐皆是礼乐,只管文胜去如何合杀?须有个变转道理。”

    臣按:此章孔子因时人文质之偏而欲救其弊,盖欲损文之过于质者以就文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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