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九

    卷三九 (第2/3页)

。若夫义者合宜之谓,理者有条理之谓,苟仪文度数之间、登降上下之际不合于宜而无条理焉,则亦不文矣,此礼所以贵乎有本、有文。无忠信则礼不能立,无义理则礼不可行。

    孔子曰:“礼不可不省也,礼不同、不丰、不杀,此之谓也,盖言称也。”

    是故先王之制礼也,不可多也,不可寡也,唯其称也。是故君子太牢而祭谓之礼,匹士太牢而祭谓之攘;管仲镂簋(簋有雕镂之饰)朱纮(冕系)、山节藻棁,君子以为滥矣;晏平仲祀其先人,豚肩不揜豆,浣衣濯冠以朝,君子以为隘矣。

    臣按:礼之等不同而各有当然之则,过于丰则逾,降而杀则不及,一惟称而已矣。是以天子太牢而祭,称也,则谓之礼;匹士太牢而祭,不称也,则谓之攘焉。攘者,非其有而取也。管仲之滥,丰而不称者也;晏平仲之隘,杀而不称者也。先王之制礼,或称其内,或称其外,寡者不可多,多者不可寡,一惟归之于称。君子之行礼者,其可不之省察而妄有所去取加损哉?

    是故君子之行礼也不可不慎也,众之纪也,纪散而众乱。

    臣按:礼所以防范人心,纲维世变,如纲之有纪然,纪散则纲之目无所维,礼散则人之心无所守。前篇言坏国、丧家、亡人必先去其礼者,此也。

    礼也者犹体也,体不备,君子谓之不成人,设之不当犹不备也。礼有大有小、有显有微,大者不可损、小者不可益,显者不可揜、微者不可大也。

    陈澔曰:“体,人身也。先王经制大备,如人身体之全具矣,若行礼者设施或有不当,亦与不备同也。大者损之、小者益之,揜其显、著其微,是不当也。”

    臣按:礼之在天也有自然之节文,其在人也有当然之仪则,故先王制之以为度数亦有一定之理,如人身之有四肢、百体,在上者不可移之下,在外者不可纳之内,左不可迁之右,大不可减为小,礼之为礼亦若是而已矣。故曰礼也者犹体也,体不备谓之不成人。

    故经礼三百、曲礼三千,其致一也,未有入室而不由户者。

    朱熹曰:“礼仪三百,便是《仪礼》中士冠、诸侯冠、天子冠礼之类,此是大节有三百条,如始加、再加、三加,又如坐如尸、立如齐之类,皆是其中小目。”

    臣按:经礼谓礼之经常者,如冠、昏、丧、祭、朝聘、会同之类;曲礼谓礼之委曲者,如进退、升降、俯仰、揖逊之类。礼虽有三千、三百之多,求其极致一而已矣。一者何?敬是也。入室必由户,行礼必由敬,未有入室而不由户者,岂有行礼而不由敬者乎?

    礼也者反本、修古,不忘其初者也。

    臣按:本谓人心之初,古谓礼制之初。礼之行也必反其本,求之于人心本然之初,不可任情而直行,必修其古、考夫先王制作之始,不可率意而妄为。反思其本,修举夫古,则是不忘其初矣。

    君子曰:“甘受和,白受采,忠信之人可以学礼,苟无忠信之人则礼不虚道,是以得其人之为贵也。”

    臣按:味有五而甘者其自然之味也,色有五而白者其自然之质也。甘则可以受五味之和,白则可以受五色之采,人之有是忠信犹味之甘、色之白也,有是忠信之质而后可以学礼。忠信者何?诚实之理也。人无诚实则虚伪矣,礼其可以虚伪为乎?是以人之欲行礼者必以诚实为主,而人君之任人以行礼亦必用诚实之人也。

    《郊特牲》曰:礼之所尊,尊其义也。失其义,陈其数,祝史之事也。故其数可陈也,其义难知也。知其义而敬守之,天子之所以治天下也。

    朱熹曰:“此盖秦火之前典籍备具之时之语,固为至论,然非得其数,则其义亦不可得而知矣。况今亡逸之余,数之存者不能什一,则尤不可以为祝史之事而忽之也。”

    臣按:礼有数有义,数其事物之粗者,义则其精微之理也。先王盛时,仪文具备,而凡一时掌文书、司赞祝之人莫不知其登降灌奠之节、俎豆牲醴之数,特于礼之所以然与其所当然者有所不知耳。自秦废礼之后,汉兴不能复古,凡三代之仪文、器数一切扫地,所幸者经典尚存,古昔先王制作之义犹见于简册之中耳。是以秦以前数易陈而义则难知,汉以后义犹可以讨论而数则有不能以尽考者矣。虽然,后有作者之圣能本吾心之敬而酌以先王之义,凡仪文有所阙略一皆以义起之,因时制宜以为一代之礼而不徒事乎政治、刑罚之末,本乎礼以治躬,主乎敬以行礼,而又立为定制以贻子孙,使之世守而不替,其于三代之治殆庶矣乎。

    《经解》曰:礼之于正国也,犹衡之于轻重也、绳墨之于曲直也、规矩之于方圜也,故衡诚县(音玄)不可欺以轻重,绳墨诚陈不可欺以曲直,规矩诚设不可欺以方圜,君子审礼不可诬以奸诈。

    臣按:《经解》此言则知礼之为礼,非独以之辨上下、定民志,亦可用之以察人情、审事理。于凡天下之人情、事理,或轻或重、或曲或直,或方而常、或圜而变,一以礼而正之,莫不各因其自然而得其所以然,而格之以当然之道,虽有奸欺诈伪之术,无所施矣。

    是故隆礼、由礼谓之有方之士,不隆礼、不由礼谓之无方之民,敬让之道也。故以奉宗庙则敬,以入朝廷则贵贱有位,以处室家则父子亲、兄弟和,以处乡里则长幼有序。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于礼。”此之谓也。

    吴澂曰:“隆者其崇重之心,由者其践行之迹。方犹法也。礼者,敬让之道也。人皆隆礼、由礼,则凡奉宗庙者皆敬先,入朝廷者皆敬贵,处室家者皆让父兄,处乡里者皆让长老。敬让之道达于宗庙、朝廷、室家、乡里,故上为下之所敬让而居上者不危,不危则安矣;民知君之当敬让而为民者不乱,不乱则治矣。其安其治皆由礼而然,故曰莫善于礼,记者推言礼之功用而引孔子之言以结之也。”

    臣按:吴澂之言备矣。

    故朝觐之礼所以明君臣之义也,聘问之礼所以使诸侯相尊敬也,丧祭之礼所以明臣子之恩也,乡饮酒之礼所以明长幼之序也,昏姻之礼所以明男女之别也。

    臣按:古昔圣王之为治不必拘拘于禁令、刑罚,一惟以礼明之,上而朝廷、外而侯国、下而里闾族党,莫不制为当行之礼,以明其当行之道,使之知所以慕向而兴起也。

    夫礼,禁乱之所由生,犹坊止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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