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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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五四 (第1/3页)

    △秩祭祀

    ▲总论祭祀之礼(上)

    《易萃》:王假有庙。

    程颐曰:“王者萃聚天下之道至于有庙,极也。群生至众也而可一其归仰,人心莫知其乡也而能致其诚敬,鬼神之不可度也而能致其来格,天下萃合人心、总摄众志之道非一,其至大莫过于宗庙,故王者萃天下之道至于有庙,则萃道之至也。祭祀之报本于人心,圣人制礼以成其德耳,故豺獭能祭,其性然也。”

    《涣》之象曰:风行水上,涣。先王以享于帝,立庙。

    程颐曰:“‘风行水上,涣’,有涣散之象,先王观是象,救下之涣散,至于享帝立庙也。收合人心无如宗庙,祭祀之报出于其心,故享帝立庙人心之所归也,系人心、合离散之道莫大于此。”

    胡炳文曰:“享帝而与夭神接,立庙而与祖祢交,皆聚己之精神以合其涣者也。”

    臣按: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天之生物散其气于万类,祖之生孙散其气于众支,人乃物之一而人君于众人之中而为天之宗子,萃上天生物之全气者也,吾所以得天之全者,承吾祖、吾考之所得于天者而有之以为吾家之宗子,人、物莫不得天之气而吾独受其全,子孙莫不受祖之气而吾独受其正。必欲合万类之散而咸归于天,是以享帝于郊;合众支之散而咸依乎祖,是以享祖于庙。是则郊天享帝非独以之报本而反始,盖郊祀以奉上帝,所以收天下涣散之心而萃于一,使其知万物之生一天也;庙享以祀祖宗,所以收一家涣散之心而萃于一,使其知百世之传一祖也。内而一家之心不散,则彝伦攸叙,九族既睦,伦理以明,恩义以笃,联络而亲比,确为磬石之宗,天下之人孰敢侮予哉?由中而达外,地非一方,人非一姓,莫不兴其水木本源之念、江汉朝宗之心,势虽分散而心则同归,地虽隔越而心则向往,不出坛翙之间、堂陛之近而天下之大、亿兆之众,其心毕萃于此矣。先儒谓系人心、合离散之道莫大于此,岂不信哉?

    《虞书》:肆(遂也)类于上帝,禋(精意以享之)于六宗,望(望而祭之)于山川(名山大川),遍(周也)于群神(丘陵、坟衍,古昔圣贤之类)。

    孔颖达曰:“此经惟有祭天,不言祭地及社稷,必皆祭之,史略文耳。”

    苏轼曰:“古者郊天必及天地间尊神,此之禋六宗、望山川、遍群神,盖与类上帝为一体尔。”

    朱熹曰:“类、禋、望皆祭名,类谓非常祀而祭告于天,其礼依郊祀为之。上帝,天也;宗,尊也;所尊祭者其祀有六,时也、寒暑也、日也、月也、星也、水旱也。”

    胡宏曰:“国有大事告于天地以及群神,礼之常也。祀上帝谓之类者,本乎天者咸在其中也。”

    臣按:帝舜摄位之初,既已受终于文祖,而又类于上帝以及于上下神祗,独于后土之祭阙焉,何也?意者类之为言方以类聚之类也,所谓依郊祀而为之祭乃易,汉儒以解《周礼》者,未必虞时以类名祭之意也。窃恐天地常祀或分祭,而于非常之礼则类合天地而祭之,所祭者以上帝为主而类聚群祀以为一礼,如苏、胡二氏所云者。夫论礼者当原其本初,而汉儒议礼率多以成周为主而强牵在前者以合于后,《虞书》此数言者万世经典,言祭祀之始先于成周千余年,要当以之为正。其礼虽为摄位而祭告,实则当时常行之礼,亦万世当行之礼也。

    益曰:“至諴感神。”

    朱熹曰:“諴感物曰诚,益推极至诚之道以为,神明亦且感格。”《商书》:伊尹申诰于王曰:“鬼神无常享,享于克诚。”蔡沈曰:“谓之诚者,不诚无物,诚立于此而后神格于彼。”

    臣按:诚之一言感神之本,自古帝王传授心法之要不过此诚而已,是诚也首见于《虞书》,然言其义而已,未始指言也,指言以示万世实始于伊尹之此言。夫帝王之道无一而不本乎诚,而于感格神天之际尤其精禋者焉,承天命以居帝位而主百神之祀者,要当以是诚为本。

    傅说进于王曰:“黩于祭祀,时谓弗钦,礼烦则乱,祀神则难。”

    蔡沈曰:“祭不欲黩,黩则不敬;礼不欲烦,烦则扰乱,皆非所以交鬼神之道也。”

    祖己曰:“呜呼,王司(主也)敬民,罔非天胤(嗣也),典祀无丰于昵(近也)。”

    蔡沈曰:“王之职主于敬民而已,侥福于神非王之事也,况祖宗莫非天之嗣主,祀其可独丰于昵庙乎?”

    吕祖谦曰:“高宗恭默梦帝,精神素与天通,又聪明宪天,修德又与天合,故于祀事略过丰,飞雉随即应之,此虽过于厚亦过也。精诚积久,天既赉之,过失微形,天遽儆之,固见天之儆君无私,亦见天之爱君甚速也。黩于祭祀,礼烦则乱,说已知高宗之偏,在此旨哉,惟艰领略,警省深矣,而此心终难除,气质偏厚者尚难变,乃知行之果为艰也。”

    臣按:蔡氏谓商俗尚鬼,高宗或未能脱于流俗,事神之礼必有过焉。祖己戒其祀无丰昵而黩于祭祀,傅说亦尝以进戒,盖因其失而正之也。有商盛时,大臣事君以道,其君于祀神之道少有过丰即相与谏言,不肯放过,过于厚者犹如此,况其过于刻薄放肆者哉?后世人君往往昵嬖幸、奉邪术,备所不当备之物,祭所不当祭之鬼,亵天而渎神,费财而害民,遂因而致灾异之变、起祸乱之端者亦有之矣。非独为君者之失,而一时所谓大臣谏辅者默默而罔闻知,不敢一言以形于奏牍,甚者又从而开导从臾之而为之营规制作赞颂。噫,斯人也其傅说、祖己之罪人欤?

    《周书》:周公曰:“王肇称殷(盛也)礼,祀于新邑,咸秩(序也)无文(祀典不载)。”

    蔡沈曰:“言王始举盛礼祀于洛邑,皆序其所当祭者,虽祀典不载而义当祀者亦序而祭之也。”

    臣按:祀典固有常礼,然于祀典之外而义所当祀者亦先王之所不废也。然谓之义者必合于人心之宜、当于天理之正者也,否则非义而不可祭矣,非惟吾不可祭而神亦不吾享矣。

    《多士》:王若曰:“自成汤至于帝乙,罔不明德恤祀。”蔡沈曰:“明德者所以修其身,恤祀者所以敬乎神。”

    臣按:此言乃周公托为成王之言以告多士也。所谓自成汤至于帝乙莫不恤祀,则是自古帝王为治莫不以祀事为先可知矣。然祀而谓之恤者,盖祀所以交神明,非独以致人之敬,亦所以妥神之灵,而废祀则神无所向矣。殷之民士不明厥德,多废其岁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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