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四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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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一四二 (第1/3页)

    ▲经武之要(下)

    《六韬》曰: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乃天下之天下也,同天下之利者则得天下,擅天下之利者则失天下。日中必彗,操刀必割,执斧必伐,凡用赏者贵信,用罚者贵必,赏信罚必于耳目之所闻见,则所不闻见者莫不阴化矣。

    鸷鸟将击,卑飞敛翼;猛兽将搏,弭耳俯伏。用兵之害,犹豫最大;三军之灾,莫过狐疑。见利不失,遇时不疑,失利后时,反受其殃。

    智者从之而不释,巧者一决而不犹豫,是以疾雷不及掩耳、迅电不及瞑目。将不宿戒则三军失其备。臣按:将不宿戒则三军失其备,此一语凡为将者尤所当知者也。

    得贤将者兵强国昌,不得贤将者兵弱国亡。

    臣按:《六韬》者设为武王与太公问答,其辞多鄙俚,中引避正殿,乃战国后事,决非太公语也。晁说之谓其为兵家权谋之书,陈埴谓为后世依托,得之矣。惟叶适谓:“自《龙韬》以后四十三篇条画变故、豫设方御,皆为兵者所当讲习。《孙子》之论至深而不可测,此四十三篇繁悉备举,似为《孙子》义疏也。然其中所言九征,《庄子》亦有之,其作此书者取庄言而附益之耳。”适谓岂《庄子》不知其非伪,岂其然哉?

    《孙子》曰: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故经之以五事,校之以计而索(探也)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道者令民与上同意,可与之死可与之生而不畏危也。天者,阴阳、寒暑、时制也(谓顺天时而制征讨)。地者,远近、险易、广狭、死生也。将者,智、信、仁、勇、严也。法者,曲(部曲,队伍曲折)、制(金鼓、旌旗节制)、官(偏一校列官司)、道(所必经由道路)、主(主管之人)、用(合用之事)也。凡此五者,将莫不闻知之者胜,不知者不胜,故校之以计而索其情。

    岳飞曰:“用兵之术,仁、智、信、勇、严阙一不可。”

    戴溪曰:“《孙子》之书十三篇,其说备矣,其操术有余于权谋而不足于仁义,能克敌制胜为进取之图而不能利国便民为长久之计,可以为春秋诸侯之将而不可以为三代王者之佐,然后世之人苟达《孙子》权谋之用,而以仁义存心庶其贤乎?”

    臣按:后世专以权谋用兵始于《孙子》,凡其所以舍正而凿奇、背义而依诈者,固无足取也,篇首此数言者虽不尽纯然用兵之法,亦有国家及本兵柄、司人命者所当知者也。择其法制之善者而用之,其言与意之不善者则略焉,是亦为将之一助也。

    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多算胜,少算不胜,而况于无算乎?

    臣按:古者兴师命将,必致斋于庙,授以成算,然后遣之,谓之庙算。

    千里馈粮,日费千金,然后十万之师举矣,其用战也胜久则钝兵挫锐,攻城则力屈,久暴师则国用不足夫钝兵挫锐、屈力殚货则诸侯乘其弊而起,虽有智者不能善其后矣。故兵闻拙速,未睹巧之久也。

    臣按:孙武生战国时,所著书主于列国相争,故欲速战,恐诸侯之乘其弊而起,若夫天下一家,四海一国,中国与外夷战、朝廷与盗贼战,当主赵充国之言为当。

    故不尽知用兵之害者则不能尽知用兵之利也,善用兵者役不再籍、粮不三载,取用于国,因粮于敌。故知兵之将,生民之司命,国家安危之主也。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故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为不得已。

    故用兵之法,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敌则能战之,少则能逃之,不若则能避之,故小敌之坚、大敌之擒也。

    知胜有五,知可以与战不可以与战者胜,识众寡之用者胜,上下同欲者胜,以虞待不虞者胜,将能而君不御者胜。

    知彼知己者,百战不殆;不知彼而知己者,一胜一负;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败。善战者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不可胜在己,可胜在敌。守则不足,攻则有余。

    故善战者之胜也,无智名、无勇功。

    用战者以正合、以奇胜,故善出奇者,无穷如天地,不竭如江海。又曰:奇正相生,如循环之无端,熟能穷之。

    苏辙曰:“古之善战必以两击之,既为之正又为之奇,故我之受敌者一而敌之受我者二,我一而敌二则我佚而敌劳,以佚击劳,故曰三军之众可以使之必受敌而无败。自唐季以来古之战法遗散而不讲,今世用兵之将置陈而不知奇正,夫置陈而不知奇正犹作乐而不用五声、饪食而不用五味,宫竭而商不继,甘穷而酸不辅,一变而尽矣,不可复用也。”

    凡先处战地而待敌者佚,后处战地而趋战者劳。故善战者致人而不致于人。善攻者敌不知其所守,善守者敌不知其所攻。

    策之而知得失之计,作之而知动静之理,形之而知死生之地,角之而知有余不足之处。

    夫兵形象水,水之形避高而趋下,兵之形避实而击虚,水因地而制流,兵因敌而制胜,故兵无常势,水无常形。不知山川险阻沮泽之形者不能行军,不用乡导者不能得地利。

    言不相闻,故为之金鼓;视不相见,故为之旌旗。夫金鼓旌旗者,所以一人耳目也。人既专一,则勇者不得独进、怯者不得独退,此用众之法也。故夜战多火鼓,昼战多旌旗,所以变人之耳目也。

    朝气锐,昼气惰,暮气归,故善用兵者避其锐、击其惰归,此治气者也。以治待乱,以静待哗,此治心者也。以近待远,以逸待劳,以饱待饥,此治力者也。无邀正正之旗,勿击堂堂之陈,此治变者也。

    用兵之法,高陵勿向,背丘勿逆,徉北勿从,锐卒勿攻,饵兵勿食,归师勿遏,围师必阙,穷寇勿迫。

    凡用兵之法,将受命于君,合军聚众,圮地无舍,衢地合交,绝地无留,围地则谋,死地则战。途有所不由,军有所不击,城有所不攻,地有所不争,君命有所不受。故用兵之法,无恃其不来,恃吾有以待之;无恃其不攻,恃吾有所不可攻也。

    臣按:此二语者非但用兵御敌所当然,则虽承平无事之时,所以防微备患于事几未形之先,皆所当然也。

    视卒如婴儿,故可与之赴深溪;视卒如爱子,故可与之俱死。爱而不能令,厚而不能使,乱而不能治,譬如骄子不可用也。

    故善用兵者譬如率然,率然者常山之蛇也,击其首则尾至,击其尾则首至,击其中则首尾俱至。投之亡地然后存,陷之死地然后生。始如处女,敌人开户;后如脱兔,敌不及拒。

    非利不动,非得不用,非危不战。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怒可以复喜,愠可以复悦,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故明君慎之、良将警之,此安国全军之道也。

    凡兴师十万,出征千里,百姓之费、公家之奉,日费千金,内外骚动,怠于道路,不得操事者七十万家,相守数年以争一日之胜,而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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