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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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十三 (第1/3页)

    職官一(文職)

    通冉駹為郡縣,俄輒棄之;比邛筰於內臣,頻勞使者。豈果遠方之難柔歟?任匪其人也。臺自建置以來,文則有監司,有守、令,有郡屬、邑屬之官;武則有總戎,有副、參,有遊、守、千、把之職。而掄才、巡視,有繡衣之使臣;興學、明倫,有司鐸之學博。前乎此者,姓氏班班可考;而某也賢、某也否,公道自在人心矣。無曠厥職,敬爾有官,寧為黔之祝、勿為晢之詛也。志職官。

    官制

    職官(文)

    ·官制

    巡視臺灣監察御史:滿、漢各一員(康熙六十年設)。

    提督學政:舊屬臺灣道;雍正五年,改歸漢御史兼管。

    分巡臺灣道一員:舊兼臺廈兵備,今分巡臺灣,以資彈壓兼督船政。

    知府一員:總彙四縣刑名、錢榖,兼支放兵餉、經理鹺政。

    臺防同知一員:專司稽查鹿耳門海口兼督臺、鳳、諸三縣捕務。淡防同知一員:雍正元年添設;稽查北路兼督彰化捕務。雍正九年,割大甲溪以北,並刑名、錢榖悉歸管理。

    澎湖通判一員:稽查船隻、管理錢榖;遇刑名事件,仍歸臺府審結。舊係巡檢所管,雍正五年改設。

    臺灣縣知縣一員。鳳山縣知縣一員。諸羅縣知縣一員。彰化縣知縣一員(雍正元年新設)。

    府首領官經歷一員:兼司獄務。

    臺灣縣縣丞一員:雍正九年分駐羅漢門,稽查地方。鳳山縣縣丞一員:雍正九年新設,分駐萬丹,稽查地方。諸羅縣縣丞一員:雍正九年新設,分駐笨港,稽查地方兼查船隻。

    臺灣縣巡檢一員:即新港司;稽查地方兼查大港口船隻。鳳山縣淡水司巡檢一員:稽查地方兼查東港船隻。諸羅縣佳里興司巡檢一員:分駐鹽水港,稽查地方兼查船隻。彰化鹿仔港巡檢一員:雍正九年新設,稽查地方兼查船隻。彰化貓霧捒巡檢一員:雍正九年新設,稽查地方。淡水竹塹巡檢一員:雍正九年新設,稽查地方兼司獄務。淡水八里坌巡檢一員:雍正九年新設,稽查地方。

    臺灣縣典史一員。鳳山縣典史一員。諸羅縣典史一員。彰化縣典史一員:雍正元年新設。以上四員,俱隨堂司捕獄事務。

    臺灣府學教授一員。訓導一員(雍正十年添設)。

    臺灣縣學教諭一員。訓導一員(十一年添設)。鳳山縣學教諭一員。訓導一員(十一年添設)。諸羅縣學教諭一員。訓導一員(十一年添設)。彰化縣學教諭一員。訓導一員(十一年添設)。

    文職大小共三十六員。

    巡臺御史,舊係一年期滿更替。雍正八年,奉旨:『臺灣地方關係緊要,巡察御史新舊並用,始為有益。希德慎已留任一年,這差著御史柏修去;高山再留巡視一年。欽此』。

    道府以下,舊例不一。雍正七年三月內,遵旨議覆事。部覆:『臺灣道、府、同知、通判、知縣到任一年,令該督、撫於閩省內地揀選賢能之員,乘北風之時,令其到臺與舊員協辦;半年之後,令舊員乘夏月南風之便,回至內地補用。政績優著者,准其加二級;稱職者,準其加一級,以示鼓勵』等因。奉旨:『依議。欽此』。

    雍正八年十月內,大學士議覆署督阿摺奏:『嗣後調臺各員到任二年,該督、撫另選賢能赴臺協辦;半年之後,將舊員調回,令督、撫仍據實分別實能稱職及居官平常之處,照例具題,以昭勸懲』等因。奉旨:『依議。欽此』。

    雍正十一年正月內,為酌議臺地文員之年限,以示鼓勵、以昭畫一事。部覆福建總督郝玉麟;『臺灣道員准其照鎮、協之例,三年報滿;知府、同知、通判、知縣,准其照參將等官之例,二年報滿。俟協辦人員到臺半年之後,令各該員交代清楚,回至內地;該督、撫照例察核,分別具題。如果實心辦理、地方寧謐,俱准其以應陞之缺即用。再查道、府應陞之缺,俱係特旨補用;應令該督、撫給咨赴部引見,候旨陞用。其同知、通判、知縣,俱留於本省;遇有應陞缺出,該督、撫即行具題陞補可也』。雍正十年十二月初三日,奉旨:『依議。欽此』。

    佐雜、教職,俱照例三年報滿,咨部推陞。

    再,康熙六十年以後文武大小各官,不許攜帶眷屬。雍正十二年,總督郝玉麟陛見,奏請俞允:以年逾四十無子者,准其搬眷過臺。

    ·職官(文)

    欽命巡視臺灣御史

    吳達禮:滿洲正紅旗人。康熙六十一年任。和協文武,綏輯地方。留任一年。

    黃叔璥:順天大興人,己丑進士。康熙六十一年任;留任一年。安集哀鴻,殫心時務。著有「臺海使槎錄」。

    禪濟布:滿洲鑲藍旗人。雍正二年任;留任一年。

    丁士一:山東日照人,丙戌進士。雍正三年任;轉福建提刑按察使司。

    景考祥:河南汲縣人,癸巳進士。雍正三年任;在差改補吏科,即轉福建鹽運使。

    汪繼燝:浙江秀水人,戊子舉人。雍正四年任;在差改補吏科,未滿丁艱去。

    索琳:滿洲鑲紅旗人。雍正四年任;留任一年。

    尹秦:雲南蒙自人,庚午解元。雍正五年任;初奉管理學政,永為定例。未歲考,差滿回京。

    赫碩色:滿洲正紅旗人。雍正六年任;留任一年。

    夏之芳:江南高郵州人,癸卯進士。雍正六年任;留任一年。歲、科兩試,校士公明。著有「海天玉尺編」二集。

    希德慎:滿洲正紅旗人。雍正八年任;留任一年。

    李元直:山東高密人,癸巳進士。雍正八年任;未滿解任。

    高山:山東歷城縣人,癸卯進士。雍正八年任;留任一年。主歲、科兩試。

    覺羅柏修:滿洲鑲紅旗人。雍正十年任;留任一年。

    林天木:廣東潮陽人,癸卯進士。雍正十一年任;留任一年。主歲科兩試(有傳)。

    圖爾泰:滿洲正黃旗人。雍正十二年任;留任一年。

    嚴瑞龍:四川開中人,戊戌進士。雍正十三年任;留任一年。主歲試一次。

    白起圖:滿洲正藍旗人。乾隆元年任;留任一年。

    單德謨:山東高密人,丁未進士。乾隆二年任;主科試。留任一年。轉江南鹽驛道。

    諾穆布:滿洲正藍旗人,丁酉舉人。乾隆三年任;留任一年。

    楊二酉:山西太原人,癸丑進士,詞林。乾隆四年任;主歲、科兩試。留任一年。培植學校(有記)。

    舒輅:滿洲正白旗人。乾隆五年三月任;留任一年。

    張湄:浙江錢塘人,癸丑進士,詞林。乾隆六年四月任;清釐頂冒,校士公明。海東書院月課,親加校閱。著有「珊枝集」、「瀛壖百詠」。留任一年。主歲、科兩試。

    書山:滿洲鑲黃旗人,內閣中書。乾隆七年四月任。

    巡分臺灣道

    原臺廈兵備道兼理學政;康熙六十年,改為臺廈道。雍正五年,學政歸漢察院。雍正六年,改為臺灣道。

    周昌:瀋陽人,進士。康熙二十三年任。風規儒雅,始興學校。二十五年,改任回京。

    王效宗:正白旗人。康熙二十六年任。請鑄臺錢,銷毀偽制;流通足用,至今賴之。其局尚存。

    高拱乾:陝西關中人,廕生。康熙三十一年任。正己厲屬,安集戶口;振興學校,創修「郡志」。三十四年秩滿,陞浙江按察使。

    常光裕:浙江人。康熙三十六年任。

    王之麟:鑲黃旗人,貢生。康熙三十八年任。四十三年,調補湖北糧道。

    王敏政:康熙四十四年任(有傳)。

    陳璸:廣東海康人,進士。康熙四十九年任。五十四年,陞偏沅巡撫。崇祀名宦(有傳)。

    梁文科:正白旗舉人。康熙五十四年任。五十七年,陞廣東按察司。

    梁文煊:正白旗監生。康熙五十七年任。六十年臺變,被議。

    陳大輦:湖廣江夏人,進士。康熙六十一年任。雍正二年,卒於官(有傳)。

    吳昌祚:正黃旗人,監生。雍正二年任。六年,陞山東按察司。

    孫國璽:正白旗進士。雍正六年任。七年,調福建鹽驛道。

    劉藩長:山西洪洞人,貢生。雍正七年任。九年,丁憂;尋陞福建按察使司。

    倪象愷:四川榮縣人,舉人。雍正八年任。十年,卸事。

    張嗣昌:山西浮山人,貢生。雍正十年任。時值北番初靖,親赴諸、彰一帶招徠賑恤,規畫區處,民番得以安業。著有「巡臺錄」。十三年任滿,補四川鹽驛道。乾隆四年,陞福建按察使司;尋陞布政使司。

    尹士俍:山東濟寧人,監生。雍正十三年任。著有「臺灣志略」。乾隆四年任滿,補湖南鄖襄道。

    鄂善:滿洲正藍旗人,監生。乾隆四年任。五年,調福建延建邵道。

    劉良璧:湖南衡陽人,雍正甲辰進士。乾隆五年任。著有「臺灣風土記」。

    臺灣府知府

    蔣毓英:錦州人,官生。康熙二十三年任。二十八年,陞江南按察使司。

    吳國柱:遼東人,廕生。康熙二十九年任。秩滿,陞江西贛南道。

    靳治揚:遼東人,廕生。康熙三十四年任。秩滿,陞肇高廉羅道。

    衛臺揆:山西曲沃人,廕生。康熙四十一年任。四十五年,陞廣東鹽法道。

    周元文:正黃旗監生。康熙四十六年任。五十一年,陞湖廣辰沅靖道。

    馮協一:江南人。康熙五十二年任。五十四年致仕。

    王珍:山西長治人,辛酉副榜。康熙五十五年任。六十年臺變,被議。

    高鐸:鑲黃旗漢軍監生。康熙六十年任。承臺變後,安集遺黎,潔己愛士。任滿,陞汀漳道。

    范廷謀:浙江人,監生。雍正三年任。四年,調京。

    孫魯:河南開封府人,監生。雍正四年任。五年,調回內地。

    俞存仁:順天大興人,歲貢。雍正五年任。七年離任。

    倪象愷:四川威遠人,舉人。雍正七年任。倡修府署。八年,陞本道:九年離任。

    王士任:山東威海衛人,雍正癸卯進士。九年任。十二年任滿,陞福建鹽道。

    尹士俍:山東濟寧人,附監。雍正十一年任。十三年,陞本道。

    徐治民:浙江山陰人,歲貢。雍正十三年任。乾隆二年離任。

    劉良璧:湖南衡陽人,雍正甲辰進士。乾隆二年任。五年,陞本道。

    錢洙:浙江嘉興人,廕生。乾隆五年任。七年二月,卒於官。

    范昌治:浙江寧波人,監生。乾隆七年任。

    臺灣海防同知

    梁爾壽:鎮安人,貢生。康熙二十四年任。二十九年,陞兵部職方司員外。

    齊體物:正黃旗人,進士。康熙三十年任。

    龍光:望江人,進士。康熙三十六年任。

    趙純禧:遼陽人,監生。康熙三十八年任。

    孫元衡:桐城人,康熙四十年任。

    洪一棟:應山人,康熙四十八年任。卒於官。

    王禮:順天宛平人,監生。康熙五十八年任,六十年臺變,被議。

    孫魯:河南開封府人,監生。康熙六十年署。

    楊毓健:湖廣長陽人,貢生。康熙六十一年任。雍正元年十二月離任。

    王作梅:河南河內人,康熙己丑進士。雍正二年任。政尚嚴察。以告終養離任。

    劉浴:直隸棗強人,監生。雍正六年署。

    尹士俍:山東濟寧人,附監。雍正七年任。十一年,陞本府知府。

    李珍:山東諸城人,貢生。雍正十年任。卒於官。

    徐林:浙江錢塘人,貢生。雍正十三年任。

    魏素:蔚州人,廩監。乾隆二年任。五年離任。

    郝霔:順天霸州人,雍正甲辰進士。乾隆五年任。

    淡水海防同知(雍正元年新設)

    王汧:山西鄉寧人,貢生。雍正二年任。整飭地方。六年,休致離任。

    劉浴:直隸棗強人,監生。雍正七年任。八年(?)。

    張弘章:江南丹徒人,監生。雍正九年任。十年,以大甲西番變解任。

    尹士俍:山東濟寧人,監生。雍正十一年任。值北路用兵,辦理軍糈,著有勞績。

    徐治民:山陰人,歲貢。雍正十一年任。乾隆元年,陞本府。

    趙奇芳:廣東潮州人,雍正丁未進士。乾隆元年任。

    戴大冕:江南上元人,監生。乾隆三年任。

    莊年:江南長洲人,保舉。乾隆六年十一月任。

    澎湖通判(雍正五年新設)

    王仁:順天大興人,吏員。雍正六年任。九年離任。

    梁樟:陝西威寧人,康熙辛丑進士。雍正九年任。

    周于仁:四川安岳人,康熙戊子舉人。雍正十一年任。

    曹顯庚:浙江嘉興人,監生。雍正十三年任。

    胡格:湖廣江夏人,康熙丁酉舉人。乾隆三年署。五年離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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