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四镇的形成和跋扈自雄

    第三节 四镇的形成和跋扈自雄 (第3/3页)

作了简要的概括。

    四镇既以定策功封爵,“人人有门生天子心”,桀骜不驯。督师大学士史可法在讲话时常引用“圣旨”,高杰大不以为然,当面顶撞道:“旨、旨,何旨也!尔曾见皇极殿中有人走马耶!”黄得功有一次跪着听使者宣读诏书,觉得不合自己的意思,不待读完就爬起来,“攘袂掀案,大詈曰:去!速去!吾不知是何诏也!”①在极其重视君臣之份的中国封建社会里,这种场面是很罕见的。他们对廷臣有所不满时,就上疏云“乞付军前正法”。刘泽清在陛见弘光帝时大言无忌地说:“祖宗天下,为白面书生坏尽,此曹宜束之高阁。俟臣杀贼后,取而拂拭用之,以听其受享可也!今请罢制科勿设便。”②史可法在军中写信给大学士高弘图,“盛言‘镇锋恶,盍谨避之!’”③。四镇的气焰如此嚣张,皇帝和廷臣也无可奈何,马士英虽然投机附和镇将得以位居首辅,但他同样受制于四镇和左良玉,毫无作为。④

    四镇的驻地为:黄得功驻真州(仪征)、刘良佐驻寿州(今寿县)、刘泽清驻淮安,高杰原受命安顿家口于扬州城外然后统兵北征。可是,高杰贪图扬州富庶,要求将家口安置于城内。扬州的百姓见高杰部下士卒在附近村庄到处抢掠焚杀,“烟火蔽日”、“僵尸遍野”,纷纷罢市登陴,不让高军入城。高杰恼羞成怒,于六月初七日下令攻城。扬州进士郑元勋从中调停,同高杰面议只让官兵家眷安置城内,不在城内驻军。不料扬州百姓群情激愤,当场击杀郑元勋。督师大学士史可法亲自来到扬州城外的高杰军营里,婉转劝说,一味姑息牵就。“阁部之行也,以川兵三百自随,杰疑之,可法即分与二百人,然杰疑如故。……杰防可法甚严,一切出入文移必呈杰始达可法。……可法留杰营月余,不得要领”⑤。经过反复磋商,最后决定把扬州附近的瓜州作为高军安顿之地。

    江北四镇是这样跋扈自雄,世镇武昌的宁南侯左良玉在崇祯年间就已尾大不掉,自行其是。弘光监国和即位的诏书颁到武昌,他一度拒绝开读,在湖广巡抚何腾蛟、部下监纪副总兵卢鼎等人的劝说下,才勉强开读成礼。南明其他将领如郑芝龙、方国安等人见大将如此,也各自盘算自身利益,不以国事为念。

    ① 史可法的这件启本各书详略不一,系时也不一致。这里是依据《史可法集》卷一、计六奇《明季南略》卷一所载校补而成。启本中提及马士英事,在《史可法集》中作“至督臣频年讨贼,望重劳深,今既总统诸军,似应特行优异,此又自有睿裁,不俟臣言之赘矣”,文字虽与《明季南略》稍异,但史可法的意图是给马士英加官进爵,仍旧“总统诸军”,不让他真正入阁办事是很明显的。

    ② 姜曰广《过江七事》。

    ③ 《史可法集》卷一《启为遵旨速议等事》。按,史可法初八日、十一日两件启本,在李清《南渡录》卷一中被合并为一,牵连书于五月甲辰(十七日)下,显然不妥,朱由崧在十五日即帝位,官员上言当用奏疏,史可法所上为启本当在其监国之时,马士英初九日到南京入内阁办事在可法第二件启本中也有明确反映。

    ① 温睿临《南疆逸史》卷四十九。

    ② 李清《南渡录》卷一。

    ③ 张岱《石匮书后集》卷三十八。

    ④ 《鹿樵纪闻》卷上。

    ① 《鹿樵纪闻》卷上。《南疆逸史》卷四十九本传作合肥人,从军遂隶辽阳籍。

    ② 李清《南渡录》卷一。

    ① 《清史列传》卷七十八《刘良臣传》。

    ② 乾隆三十三年《金乡县志》卷二十,艺文,沈渊《马义烈女祠碑阴记》;同书卷七,宦绩,《段可举传》记:“甲申三月十六日,妖贼翻天鹞托闯官安民,计在赚城。”按,顺治十三年《新修丰县志》卷九《灾祥》记:“十七年二月十六日,高杰兵数万由丰适徐,城门昼闭,民大恐。”金乡、丰县接境相邻,两县志所记均为十六日,但一作三月,一作二月,从当时形势看应为二月。

    ① 谈迁《国榷》卷一百。

    ② 李清《三垣笔记》下《弘光》。

    ① 应延吉《青燐屑》卷上。

    ② 黄宗羲《弘光实录钞》卷一。林时对在《阁部史忠靖公以四藩防江记》一文中也说“议立四藩,画地而封”是史可法的主意。贵池诸生刘城上书指出用人不妥,“公得书果悔,而事已无及”。见《留补堂文集选》。

    ③ 姜曰广《过江七事》。

    ④ 李清《三垣笔记》下《弘光》。

    ① 《弘光实录钞》卷一。

    ② 杨廷麟《杨忠节公遗集》卷四《山中闻鸣鸟凄然噫之》。

    ① 姜曰广《过江七事》。

    ② 姜曰广《过江七事》。

    ③ 姜曰广《过江七事》。

    ④ 刘献廷《广阳杂记》卷一记弘光时马士英打算任用王重掌选事,“为高杰所参而止。疏中目重为狡童。藩镇骄横至此,从来所未有也”。

    ⑤ 李清《南渡录》卷一。祁彪佳在日记中也说:“史道邻出淮阳视师,所携亲兵为总镇高杰所分,不能受约束。乃以南都随征将官于永绶、刘肇基、陈可立等家眷及亲丁暂住于京口。”见《祁忠敏公日记》《甲申日历》六月十三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