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清廷对郑成功的招抚活动

    第三节 清廷对郑成功的招抚活动 (第3/3页)

何则?决之已早而筹之已熟矣。今兄之心绪,尽在父亲复禀中,弟闻之亦可以了然矣。大抵清朝若信兄言,则为清人;若不信兄言,则为明臣而已。他何言哉!……夫虎豹生于深山,百物惧焉;一入槛阱之中,摇尾而乞怜者,自知其不足以制之也。夫凤凰翱翔于千仞之上,悠悠乎宇宙之间,任其纵横而所之者,超超然脱乎世俗之外者也。兄名闻华夷久矣,用兵老矣,岂有舍凤凰而就虎豹者哉?惟吾弟善事父母,厥尽孝道,从此之后,勿以兄为念。噫,汉有子瑜而有孔明,楚有伍尚而有子胥,兄弟之间,各行其志,各尽其职焉。”②

    郑成功在和谈中表现的态度似乎是诡异的,在致父书中引用了清帝敕谕指责他“词语多乖,征求无厌”的话,证明尽管未正式开读,他已完全清楚清廷的底牌。既然没有谈判的余地,郑成功为什么又一再挽留清使,做出种种无益的举动呢?这只能说按郑成功的本意是不愿归降清朝,对于父亲的安全虽说置之度外,毕竟不能不有所顾忌。反映在行动上就未免进退失据,措词更难得体。例如清两广总督李率泰给郑成功的信中就批评说:“所云‘不知有父久矣’,此言一出,不但伤天性之恩,且贻后世之刺。尊公身为明季重臣,国亡而择主,非背国而事仇也。足下前无顾命,今无共主,何得灭不可易之亲,而从不必然之议也?古之求忠臣于孝子者,几无据矣!至今犹屡执此‘三省相畀’之说,胡为乎来哉!今天下中外,帖然十载。而足下身羁海甸,犹欲招徕之,以大一统之势。谁敢取臣服之版图、惟正之资赋而轻议畀乎?且从来无此庙算,无此边筹也。即如足下所云,亦可笑矣。无三省,则舍我而忠于彼;将有三省,即弃彼而忠于我。此皆拂情影借之言,知非足下之心也。”①从忠于一姓王朝而言,李率泰的批评是一针见血的,问题是郑成功从来就不是朱明王朝的“纯臣”,也不是郑芝龙的孝子,由于他首先着眼的是维护以自己为首的郑氏家族和东南沿海部分汉族绅、民的利益,当清朝的“大一统”危及到这一集团利益时,他只有站在比较软弱的明朝一边,借明朝的名义展开反清斗争。

    清廷的招抚郑成功因双方各自坚持自己的条件终告失败。然而,实际上是各有所得。郑成功利用和谈使清方释放了1653年四月遭飓风飘入兴化港的辅明侯林察;在福建、广东某些地区扩军征饷,增强了实力。清廷通过招降也牵制了郑成功在顺治十年、十一年两次的可能出兵广东配合李定国作战。固然,郑成功本不积极于同李定国会师,这点下文还要谈到;但清廷凭借郑芝龙这张王牌进行招抚,无疑助长了郑成功对永历朝廷的离心力,即他给父亲信中所说“按兵以示信”。所以,就全局而言清廷所得远大于所失。

    和谈既已失败,清廷改而用兵。1654年(顺治十一年)十一月,“议政王、贝勒、大臣会议,郑成功屡经宽宥,遣官招抚,并无剃发投诚之意。且寄伊父芝龙家书语词悖妄,肆无忌惮,不降之心已决。请敕该督、抚、镇整顿军营,固守汎界,勿令逆众登岸,骚扰生民,遇有乘间上岸者,即时发兵扑剿。从之”①。十二月十六日,清廷任命郑亲王(济尔哈朗)世子济度为定远大将军,同多罗贝勒巴尔处浑(二十天后,巴尔处浑即于次年正月初五日病死,肯定未随军入闽)、固山贝子吴达海、固山额真噶达浑等领兵由北京赴福建征剿郑成功②。郑芝龙失去了利用价值,清廷官员一再上疏要求严加惩办,他们指出郑芝龙和郑成功利用和谈的机会派出使者多方联络,郑芝龙不仅在给郑氏集团亲属旧部的信中流露了不满情绪,而且必然以口信方式泄露清方军事部署等秘密。从清方截获的几次郑芝龙的私人信件里,确实可以看出他内心的彷徨。在给林忠的谕帖中说:“本爵美景日近,定不忘尔旧人”;给林瑞骥谕帖中说:“本爵得意日近,定不忘尔”①。这里所说的“美景日近”、“得意日近”究竟是指什么颇难揣度,他这批信件是在顺治十一年十一月间带出北京的,次年正月在清廷任职的福建人杨国永疏中说:“郑芝龙或欲亲往(福建),或欲讹封为王以合其意”②;这种推测有一定根据,因为郑芝龙在十一月间一面把郑成功寄来的部分书信上交清廷,指斥“逆子”“请地益饷,抗不剃发,寄臣书信语多违悖,妄诞无忌”③;一面派家人回原籍收取田租,还表示打算具题本请求清廷同意让他的第三个儿子郑世恩离开京师回泉州管理田产等事务④。如果郑芝龙作的是这种乐观估计,他肯定是失算了。另一种解释则是郑芝龙预感到噩运降临,用的是反语。尽管人们可以作种种解释,郑芝龙的处境显然恶化了。1655年(顺治十二年)正月二十八日吏部员外郎彭长庚疏请“先废郑芝龙以除内奸”;同月三十日正白旗下云骑尉杨国永在题本中说:“灭郑成功易,除郑芝龙难。郑芝龙一日不除,郑成功一日难灭。……伏乞皇上速灭郑芝龙家族。”同日,兵部尚书张秉贞等密题“请将郑芝龙本人及其妻孥一同迁居,另行禁锢。将其家人及财物一并监管原处,视其郑成功系降系拒,再行酌处”①。清帝批示:“郑芝龙之案事关重大,着议政王、贝勒、大臣等核实密议具奏。”大约可以判定,郑芝龙及其在京家属于顺治十二年二月间被囚禁②。

    ① 《明清史料》丁编,第一本,第六十六页。从语气推测这分奏稿似出于兵部。原件无年月,但稿中有“宜敕督臣刘清泰星驰赴任,察彼情形,量我兵力,能剿则剿,当抚则抚”。刘清泰接任浙江福建总督在顺治九年,此件当作于刘清泰尚未赴任之时。

    ① 《清世祖实录》卷六十六。

    ② 《清世祖实录》卷六十七。《明清史料》丁编,第一本,第八十八页,“厢黄旗下正钦尼哈番郑芝龙揭帖”云:“职初入京时,蒙朝廷宏恩,拨入正白旗下,赐屋齐化门小街居住。”郑芝龙入京后曾先后隶属正白、正黄、镶黄旗。

    ① 《明清史料》丁编,第一本,第六十七页,顺治九年十月初九日,下注:“本日用宝即发与亲领讫。”参见《清世祖实录》卷六十九。

    ② 顺治十年刑部等衙门为审拟张学圣等事题本,见《明清史料》丁编,第一本,第七十九—八十二页;又见《郑成功满文档案史料选译》第十三—二十九页所载顺治十年九月十七日刑部等衙门尚书觉罗巴哈纳“为劣抚轻贪启衅致地方沦陷”事题本。后面一件更完整。

    ③ 顺治十年刑部等衙门为审拟张学圣等事题本,见《明清史料》丁编,第一本,第七十九—八十二页;又见《郑成功满文档案史料选译》第十三—二十九页所载顺治十年九月十七日刑部等衙门尚书觉罗巴哈纳“为劣抚轻贪启衅致地方沦陷”事题本。后面一件更完整。

    ① 清廷封郑芝龙、郑成功、郑鸿逵、郑芝豹爵职敕谕稿四件,见《明清史料》丁编,第一本,第八十四、八十五、八十六、八十七页。

    ① 顺治十年五月初十日敕谕同安侯郑芝龙等稿,见《明清史料》第一本,第八十四页。《清世祖实录》卷七十五收入了这件敕谕,“移檄撤兵”误写为“移檄彻兵”,“墨勒根王”改译“睿王”。按,李德系郑氏家丁,为芝龙、成功父子之亲信,在清、郑和谈中北往南来,传递消息。敕谕中没有明说把泉州府作为郑成功屯兵之地,但给郑成功的敕谕中所授爵衔为“镇守泉州等处地方充总兵官海澄公”,实际含义是封以海澄公虚衔,充任泉州总兵。

    ① 杨英《先王实录》,排印本,第六十二—六十四页。

    ② 顺治十一年六月初八日“黄征明为郑成功已领敕印事题本”,见《郑成功满文档案史料选译》第三十九页。

    ③ 顺治十一年三月初四日广东巡抚李栖凤题本所引顺治帝敕谕,见《郑成功档案史料选辑》第七十四—七十五页。

    ① 顺治十一年三月初四日广东巡抚李栖凤题本所引顺治帝敕谕,见《郑成功档案史料选辑》第七十四—七十五页。

    ② 佟国器《三抚密奏疏稿·抚闽密奏》,顺治十年十月初六日奏本。

    ③ 福建巡抚佟国器顺治十一年十月初九日奏本中说:“自去年至今,成功派银索饷,大县不下十万,中县不下五万,……”见《三抚密奏疏稿,抚闽密奏》。

    ① 阮旻锡《海上见闻录》(定本)卷一。

    ② 佟国器《三抚密奏疏稿·抚闽密奏》,下文所引郑成功致清廷信很可能就是他所具的疏。

    ③ 佟国器《三抚密奏疏稿·抚闽密奏》,顺治十一年三月二十八日奏本。

    ① 见《明季稗史》第三种,原题《朱承晃报书》,抄本用朱笔注“疑似郑成功”,墨笔改为“即郑成功”。参考其他文献,这是郑成功给清廷的一封重要书信。

    ② 顺治十一年七月浙闽总督刘清泰“为密报赍到清字咨文事”,此疏虽为七月所上,其中已说“前疏所以秘切入告也”。

    ① 《明清史料》丁编,第一本,第九十七页,顺治十一年四月左都御史王永吉揭帖。

    ② 顺治十一年六月二十五日郑亲王济尔哈朗题本,见《郑成功满文档案史料选译》第四十四—四十五页。

    ① 《明清史料》丁编,第二本,第一○一页。

    ② 江日升《台湾外纪》卷四。

    ① 佟国器《三抚密奏疏稿·抚闽密奏》,顺治十一年九月初九日奏本。按,这里也可看出张名振并不是郑成功的部将。

    ② 杨英《先王实录》第八十六—八十七页载叶成格、阿山复郑成功信。

    ③ 《先王实录》第八十七页。

    ① 顺后十二年正月初十日同安侯郑兰龙密题本,见《郑成功满文档案史料选译》第八十二—八十三页。

    ② 佟国器顺治十一年十月初九日奏本,见《三抚密奏疏稿·抚闽密奏》。

    ① 郑成功复父书见《台湾外纪》卷四;《郑成功满文档案史料选译》收顺治十一年十一月十八日郑亲王济尔哈朗题本也引述了书信全文,字句略有不同。

    ② 《先王实录》第八十八—八十九页。

    ① 《台湾外纪》卷四。

    ① 《清世祖实录》卷八十七。

    ② 同上。《明清史料》丁编,第二本,第一○八页载“敕谕世子古都稿”,稿内济度译作吉都、巴尔处浑作巴尔出红,吴达海作吴达亥、噶达浑作噶达洪。

    ① 顺治十二年二月二十五日福建巡抚佟国器“为报明缉获书札并投验告示恭候睿裁事”奏本;同年三月十五日佟国器“为再报续获书札仰祈睿鉴事”奏本,均见《三抚密奏疏稿·抚闽密奏》。按,《郑成功满文档案史料选译》第一一七—一一九页收有兵部尚书李际期顺治十二年六月初五日题本,这件题本就是根据佟国器的奏本奉旨详议具奏的,由于从满文译出,所用汉字与佟国器所引郑芝龙原信有出入,如“本爵美景日近”译作“本爵好事日近”,“本爵得意日近”译作“本爵佳音在迩”。语意虽近,仍应以郑芝龙原文为准。又,该书第一一九页第十四—十五行“顺治十二年三月十五日奉旨”有误,三月十五日为佟国器上奏日期,奉旨日期当在这以后。

    ② 《郑成功满文档案史料选译》第九十一页。

    ③ 《清世祖实录》卷八十七。

    ④ 顺治十二年二月二十五日福建巡抚佟国器“为报明缉获书札并投验告示恭候睿裁事”奏本,见《三抚密奏疏稿·抚闽密奏》。

    ① 上引诸件均见《郑成功满文档案史料选译》,其中吏部员外郎彭长庚原译作“吏科员外郎彭常庚”。

    ② 清实录不载囚禁郑芝龙事。上引正月三十日兵部尚书张秉贞密题本中谈到“其胞弟郑芝豹来京,已乘船抵浙江兰溪等语。今若囚禁郑芝龙,恐其途中闻知而惊逃。故此派本部章京吴克新前往伊处迎之,并与该处官员会同商议,沿途派官兵护送至京”。二月二十一日张秉贞等题报,浙闽总督佟代赴任途中在嘉兴遇“候补左都督总兵官郑芝豹”,兵部请旨将郑芝豹“速解来京”。此件批红:“依议,作速密行。”同年六月初五日兵部尚书李际期疏中则明言:“现今已将郑芝龙囚禁,正待议处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