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1654年李定国广东新会之战

    第二节 1654年李定国广东新会之战 (第3/3页)

,攻占江门(今江门市),击毙清广东水师总兵盖一鹏,不仅控制了广州地区的出海口,也切断了广州同新会之间的通道。尚可喜、耿继茂见形势危急,亲自带领官兵于九月十二日前往江门,加强广州南面和西面的防务,但仍不敢同李定国主力决战①。十月初三日起,李定国亲统大军号称二十万猛攻新会②。明军先后采取挖掘地道、大炮轰城、伐木填濠等战术进行强攻,都因守城清军负隅顽抗,未能得手。十一月初十日,清平南王尚可喜、靖南王耿继茂再次统兵从广州来援,却顿兵于三水,等待清廷所遣满洲军队。

    新会被围困日久,粮食告罄,城中清军竟然屠杀居民为食。《新会县志》记载:“而围城之内,自五月防兵一至,悉处民舍,官给月粮,为其私有;日用供需,责之居停。贫民日设酒馔饷兵,办刍豆饷马,少不丰赡,鞭挞随之,仍以糗粮不给为辞,搜粟民家,子女玉帛,恣其卷掠。自是民皆绝食,掘鼠罗雀,食及浮萍草履。至腊月初,兵又略人为?腊,残骼委地,不啻万余。举人莫芝莲、贡生李龄昌、生员余浩、鲁鳌、李炅登等皆为砧上肉。知县黄之正莫敢谁何,抚膺大恸而已。十有四日,援兵解围,城中马有余粟,兵有遗粮,所遗民鸡骨不支。督院李率泰慰将士,存恤百姓,为之流涕曰:‘诸将虽有全城之功,亦有肝人之罪。此诸将所以自损其功也。’而悍卒不顾,犹勒城中子女质取金帛;不能办者尽俘以去。李督院数为力言,始覈一二还民;至于靖藩所掠,概留不遣。盖自被围半载,饥死者半,杀食者半,子女被掠者半。天降丧乱,未有如是之惨者也。”①

    十二月初十日,清廷委派的靖南将军朱马喇等率满、汉兵长途跋涉到达三洲时,新会已危在旦夕。朱马喇部休整三天后,即在十四日会同平、靖二藩军队在新会城外向明军发起总攻,经过四天激烈战斗,到十八日定国的军队抵敌不住,全线溃败②。清军趁胜追击,李定国所统明军主力在二十四日退到高州,二十六日晨撤回广西③;留部将靳统武领兵数千镇守罗定州(今广东省罗定县),阻滞清军,到次年正月也被迫撤回广西④。明军收复的广东州县和部分广西地方重新沦入清方之手。李定国精心筹画的恢复广东、进取江南战略完全失败,这以后他再也没有力量和机会进入广东了,南明复兴的希望从此化作泡影。

    总结李定国两次入粤之战,战略方针是完全正确的。广东清军主力当时全部集中在广州,定国的用兵不是直攻该城,而是把广州南面近海的新会选择为主攻方向,证明他始终盼望郑成功海上之师能够在决战之前到达,东西会合,兵力和士气倍增,广东的局势必将大为改观,可以稳操胜券。无奈郑成功私心自用,一味拖延,空言应付,致使定国所云“许大机宜”功亏一篑。

    ① 顺治十年九月二十四日靖南王耿继茂题本,见《明清档案》第十七册,A17—160号。

    ② 顺治十一年七月二十三日叔和硕郑亲王济尔哈朗等“为请给蒙古兵以奠岩疆事”题本,见《明清档案》第二十册,A20—79号。

    ① 九龙真逸《胜朝粤东遗民录》卷一《邓耀传》。

    ① 连城璧《蹇愚录》卷一《甲午正月十三日疏》。

    ② 《先王实录》排印本,第八十一页。

    ① 李定国到达高州的时间据嘉庆二十四年《茂名县志》卷十九《杂记》载:“甲午三月初三日,定国率本部人马由柳州而来。”陈舜系《乱离见闻录》卷上云:“三月二日到高。”光绪十四年《化州志》卷十二《前事略》记:“十一年甲午春三月,伪安西王李定国破廉州,自石城至化州高州皆陷。”道光七年《高州府志》卷四《事纪》作“十一年春二月,西寇李定国入高州”。顺治十一年五月二十六日清靖南王、平南王揭帖中说:“西贼(二月)二十九日至石城,郭总兵打仗败回。(三月)初一日一股至化州,……初三日复差人打探得张月宰牛备办,差人迎贼入城。”又据逃出兵丁报告,“高州府衙门改造王殿,张月仍封博兴侯,后发敕印与他又是都督同知衔。张月说琼州(今海南省)一方在我,等语”。见《明清史料》甲编,第四本,第三四二页。

    ② 陈舜系《乱离见闻录》卷上。

    ① 顺治十一年八月清广东巡抚李栖凤为塘报西逆情形事揭帖,见《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六辑,第二四五页。

    ② 道光七年《高州府志》卷四《事纪》。嘉庆二十四年《茂名县志》卷十九《杂记》云:“高州一郡定国拱手得之,以所亲幸之人委理茂名县事,重征科派,每米一石纳兵鞋五双,及觔角铅铁等物以为战具。分遣兵厮下乡催纳,名为管庄。又督征工匠木料,改府署为王殿,设文武官员,俯伏朝请,俨然夜郎矣。”

    ① 杨英《先王实录》。

    ① 郑成功为掩盖自己按兵不动,常以原鲁监国将领张名振统师入长江作为借口,见前引定国信及下节。

    ② 定国信中云:“差员称,贵爵从潮、惠脂车。则当以初冬为的,其水部必以速临新邑为限。”语气显然是定国的意思,以前释为成功所定水、陆进兵计划,不妥。

    ① 杨英《先王实录》。

    ② 《平南王元功垂范》卷下;乾隆六年《新会县志》卷二《编年》。

    ① 顺治十五年正月初十日平南王揭帖云:“顺治十一年九月内伪安西李定国遣贼将吴子圣攻围新会、高明之时,爵原同靖南王臣耿于九月十二日一齐亲统官兵起行,至十七日抵江门,爵等上岸解围,旋授高明,爵自亲身督阵,擒获贼帅武君禧等一十六员”,见《明清史料》甲编,第五本,第四一七页。

    ② 乾隆六年《新会县志》卷二《编年》作十月初四日,此处据《平南王元功垂范》。

    ① 乾隆六年《新会县志》卷二《编年》。

    ② 以上时日均据《平南王元功垂范》。道光七年《高州府志》卷四《事纪》云:“冬十月,定国亲至督战。十八日,将军朱马喇统领满汉兵协同平、靖两藩与定国战于河头,用火箭破其象阵(原注:定国军中有象十二头),定国大败,遁去。结筏而渡,奔回广西。”顺治十二年五月两广总督李率泰报:“去年十二月在于新会获象十三只”,见《明清史料》甲编,第四本,第三六五页。

    ③ 嘉庆二十四年《茂名县志》卷十九《杂记》。

    ④ 顺治十二年二月两广总督李率泰揭帖,见《明清史料》甲编,第四本,第三五四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