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力量和财富的冲击,1860—1895年

    西方力量和财富的冲击,1860—1895年 (第2/3页)

贸易,而不在领土。因此,中国的方针是用商业特权安抚侵略者,用物质的诱饵来控制他们。这符合由来已久的“羁縻”政策。另一些人也具同样的观点,其中最著名的可能是郭嵩焘(1818—1891年)。咸丰时期,他为主抚的外交政策提出了一套哲学理论(见上卷第九章)。1858年在回答僧格林沁关于是先打豫东的捻军或先打天津附近的西洋人的问题时,郭嵩焘说:因为捻军已形成严重的叛乱,应予讨伐;而西方人只想做生意,故以和为贵,不宜诉诸战争。次年,当这位将军真的准备同英法联军作战时,郭嵩焘十七次给他写信,反对这种行动。1860年僧格林沁和其他将领战败后,郭嵩焘越来越反战。他攻击南宋以来鼓吹战争而不顾现实的那些学者。在伊犁危机期间,郭嵩焘从伦敦写信,力主避免同俄国作战。他隐退以后反复向朝廷和地方上的高级官员陈述这种和平政策。中法战争期间,他用同样的语气批评中国的好战政策。[20]

    地方上有几位高级官员赞成和平的外交政策,其中最有影响的是李鸿章。李鸿章在后半生尽力维护和平,从不轻言战争。1870年,他声称根据中国的历史经验,中国不能进行持久的对外战争。但是可以长久维持和平。1871年他进而主张说,即使中国在一百次战争中都获胜,这也不能和不战而胜的外交政策相比。他为林则徐和僧格林沁轻率地挑起了几乎导致清朝灭亡的对外战争而痛惜不止。七十年代末和八十年代初关于伊犁危机和安南危机与总理衙门的通信中,李鸿章坚决主张和平政策。[21]

    1872年去世的曾国藩也全心全意支持这种讲求实际的对外政策。他在附和郭嵩焘的观点时,又在1870年对过去七百年间空话连篇而鼓吹对外战争的那些学者进行了指责。他断言处理对外事务的最好方法是“羁縻”,按照曾国藩的说法,这个政策是不言而喻的真理。其弟曾国荃也同此观点。他主张,处理对外关系的指导方针是“柔”和“忍”。因此1883年他反对同法国作战的政策。[22] 其他许多关心改革的士大夫也赞成这种基于和平的对外政策。

    维护和平的一个方法是要保证条约里的条款完全得到尊重。这就是1864年上海道台丁日昌为什么拒绝了中国商人要求取缔外国棉布商店的请愿的原因。同样地,1866年郭嵩焘经过不屈不挠的努力,劝说潮州居民允许外国人进入该城。郭嵩焘在一封致绅士的公开信中说明,虽然中国人有权拒绝西方的任何非法要求,但是他们应该尊重把该城辟为通商口岸的条约。他在信末举叶名琛为例,后者由于拒不尊重条约而被英国军队抓走了。丁日昌知道他被派去协助郭嵩焘处理这次危机后,他在1866年写道:“彼遵条约而我背之,则曲不在彼而在我。”[23]

    这种和平方针不应该被理解为完全屈服。相反,它是一种积极政策。根据丁日昌的说法,这是中国按照条约能够保护自己利益的唯一途径。1864年,上海道台丁日昌巧妙而坚决地拒绝了外国人的几个法律权利以外的要求,包括美国人要求在上海城内购买房地产,英国人坚决要求在上海和苏州之间通航,以及法国人要求在上海和吴淞之间敷设电缆。丁日昌明确宣布了他的原则:在外交事务上,条约上的条款应予履行,不在条约上的事项应予禁止。[24]

    根据某些高级官员的说法,与西方保持和平关系的一个重要方法是对所有外国人以诚相待。六十年代形成了以诚意为基础的对外政策理论,诚是儒家学说的重要内容。孔子说过:“言忠信,行笃义,虽蛮貊之邦行矣。”[25] 这是1860年英法联军占领北京以后这段时期改革派的指导原则。恭亲王和文祥以西方军队按照条约迅速从北京撤退为例子(见上卷第五章和第九章),断言西方人与中国历史中企图获得中国领土的其他外夷不同。用信义使他们就范,以此驯服他们的野性,中国便能为自己谋利。[26]

    曾国藩1862年致李鸿章的一封信中写道,虽然中国在处理自己的外交事务方面是极端困难的,但是它毋须到孔子制定的制度以外去寻求基本原则。具体地说,中国对待蛮夷的政策应该是忠、信、笃、敬。他进一步解释道,“笃”者厚也;“敬”者慎也。他接着又说:“信只不说假话耳,然却极难。吾辈当从此一字下手。”[27] 不只曾国藩一个人强调孔子的这四个字。1864年王韬也向丁日昌提出了利用这四条原则的对外政策。1876年郭嵩焘上疏建议,这四个字应该成为中国对外政策的基础。[28] 后来,曾国藩进一步阐明了这种思想:“显违条约,轻弃诺言,而后为失信也。即纤悉之事,嚬笑之间,亦须有真意。”曾国藩继续说,如果一个人不喜欢另一个人,其情绪必形之于外,否则就是不诚。同样,如果中国和外国之间恢复了和平,中国应该公平地对待外国人。[29]

    郭嵩焘在1861年也持类似观点。他断言,纵观中国历史,中国用四种不同的方法控制外国人:正直的行为;讲究策略的计谋;令人敬畏的声誉和仁慈的行为。关键之点在于诚笃原则是所有这四种方法的本质。这种诚笃外交是郭嵩焘在余年中主张的对外政策理论的基础。六十年代初期具有此类观点的另一位学者是冯桂芬。他说过,既然和平谈判已经成功,中国人就应该坦诚地对待外国人,同时停止一切不友好的和多疑的活动。某些官员如曾纪泽,在七十年代继续阐明诚实和守信的思想。[30] 在某些方面,这种守信的外交政策与西方尊重条约的政策不谋而合,但是中国不是从西方学来的。从很早的时候起,这种信念就已经成了中国人经世治国的一个因素。

    “把握时机”

    除了大力提倡和平的对外政策以外,当时的开明之士还认识到中国必须把握“变局”的时机,以图在军事上强盛起来。这种观点导致在天津进行西式训练,建立神机营,利用西方武器反对太平军和建造兵工厂与轮船(见上卷第九和第十章)。但是,自强的倡议者并不是不分青红皂白或不惜工本地追求这种军事计划。事实上,他们谨慎地遵循某些原则。首先,由于他们一开始就设想西方人并不愿意把军事秘密教给中国人,中国必须偷偷地学习它们。1864年总理衙门和李鸿章之间的通信在讨论弹药生产和造船业时,都极力强调学习外国人的军事秘密,但决不可引起别人的怀疑和不满。[31]

    其次,这些高级官员坚决认为,中国在实行军事自强的计划时,应该始终保持自己行政的完整。这种态度表现在1862年李鸿章对于西洋教官训练中国军队的疑心、1863年恭亲王和曾国藩坚持中国人控制李泰国-阿思本舰队的行动(见上卷第九章)和1864年英法教官在训练淮军时丁日昌力图抑制其势力的措施等方面。三十年后,李鸿藻和荣禄由于耽心中国不能继续牢固地控制住西方人,反对利用西洋教官训练中国军队。最后,改革派曾试图把技艺列入科举考试之中。六十年代初期,冯桂芬、李鸿章和丁日昌极力主张,为了获得西方的优秀技能,必须改变科举制度,把便于选拔具有现代技艺的人员的项目也包括在内。这个建议代表了当时最根本的和最进步的思想,但它收效甚微。[32]

    自强运动是中国对它在与西方关系中出现的危机的反应。“自强”一词最初见于《易经》,它把天的本质描述成永恒而有力,提醒人们要自强不息,以便能够与天的这种气质协调一致。南宋时代,董槐把这个概念运用到中国和亚洲腹地各族人民的关系上。他争辩说,如果中国能够自强,它就无须害怕这些夷狄。[33] 自强的现代含义便是基于这一总的概念的。1895年以前,至少有三十九位作者讨论过力求自强的问题。

    自强运动必然涉及到“洋务”。“洋务”的含义与时俱变。1840年7月一位御使首先使用它,其总的意思与“夷务”相同,即纯粹指与对外事务和对外贸易有关的事务。[34] 1860年以后,它仍然常常被用来表示处理对西方(包括俄国,但不一定包括日本)的关系方面的事务。渐渐地,它开始指包括对西洋人的关系以及有关西方的方法和机器在内的政府事务。但是在狭义上,这个名词是指采用西洋技术知识。换言之,图强的具体计划中通常包括一个模仿西洋方法的阶段。这可以称为“洋务运动”,或西化运动。自强是士大夫的目标,而狭义的西化便是达到这个目标的具体计划。虽然自强在理论上包括内政的改革,但它主要的着重点实际上是模仿西洋技术。

    1860—1880年期间,出现了文化意识的新觉醒。这促进了较多地着重于思想、态度甚至制度的讨论。这种觉醒是认识到必须进行改革(变法),在面临外国技术和经济挑战的情况下,变法与其说是在内政上作真正的改革,不如说是调整中国的制度。实际上,所进行的革新是表面的和杂乱的。以自强的名义设立的新机构都叫做“局”,它最初是指为应付特殊的紧急需要而设立的暂时性机构。“局”这个名称现在开始含有比较值得重视的长期地位的意思,这种地位是“局”的建立者有意识地把它当作长期改革的组成部分的结果。但“局”还未具有正规官僚机构的稳定地位。这种局(如中国轮船招商局)须依靠官方保护人的势力来获得保障,可是也容易受到其他官吏的攻击。

    “变法”最初表示出激烈地改变行政制度的主张,这是论述经世之学的少数传统学者和官吏所坚决要求的。从宋朝的王安石到清初的顾炎武或者到十九世纪初期的龚自珍,每隔一段较长的时期,就出现了比较带根本性质的改革思想。从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初期起,“变法”一词有时被用来表示对西洋制度进行适时而积极的适应。在许多官员心目中,这的确是一个严肃问题。在倭仁这样的保守派看来,为了引进西洋技术而改变中国制度,不仅是堕落,而且也操之过急。可是象科举或练兵这些制度方面的根本改革,恰巧是主张西化的少数官员的初衷。李鸿章把他1864年关于改革兵制的建议称为“变法”,虽然他也使用不那么刺耳的词汇,如“顺应”和“变革方案”等。丁日昌在主张神圣不可侵犯的科举制度应适应西方技术时,提出了最大胆的建议——他设想的八种考试科目中有四种与西方事务有关,即时事、军事专长、自然科学以及外语和外交事务。[35]

    李鸿章在1874年给皇上的正式奏摺中谈到了改革,当时他就海防问题提出了条陈,同时引证《易经》,充分阐述了他的变革要求的意义。他作出结论说,“居今日,而欲整顿海防,舍变法与用人,别无下手之方”。1881年1月他在给学者王闿运的一封信中甚至讲得更加明确,即“内须变法”。[36] 在同一时期,敏感的官员和文人如郭嵩焘在1875年、薛福成在1879年、王韬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初,都专门讨论过改革问题。改革思想当时进展很小的事实,说明了它们遇到的障碍的程度。在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这二十年间,中国的领袖人物和作家们只是徒托空言,实际上却与不可克服的制度和政治上的阻力互相妥协,不过他们仍然力图把握住“变局”所提供的大好时机。

    “西学”一词暗示这种新的文化意识,它只是慢慢地得到传播和受到尊重。西学的思想派生出许多其他概念。“西学”和“新学”的含义是一样的,不过“新学”一词在1894年以后才流行起来。西学包括外国人和中国人从欧美输入的各种不同的知识。因为它不同于中国古老的传统学识,它便被称为“新学”,以示区别。从中学和西学、旧学和新学的这种对比出发,便自自然然出现了一种从文化上进行辨别和选择的态度,这包括阐述西学的内容,分析它的特性和衡量它的价值。

    接受西学的运动在1860年以后有明显进步。如上所述,翻译西文的报纸早在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就被认为是获取外国情报的一种方法。1851年以后,这种努力扩及对书籍的翻译。即使我们只估计那些在官方主持下进行的翻译作品,江南制造局和京师同文馆的出版物也仍是很可观的。很多这些出版物是受雇于清政府的傅兰雅和丁韪良的成果。如果我们再加上西方传教士私人的翻译作品,数量就大大增加了。所有这些译著成为传播西学的重要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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