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变化的动力

    社会变化的动力 (第2/3页)

常复杂的。鼓动者和领导者当中除手工业者、船夫、小贩、散兵游勇、算命先生和和尚之外,还有许多士绅文人、有抱负的官员、衙门胥吏、上层地主和商人。农民与苦力、流浪汉、无家可归者或青少年等,他们在起义军中占少数。义和团的情况就是如此。杨庆堃的统计表明,《实录》所载光绪和宣统两朝发生的事件中有三分之一以上都注明了领导者的社会地位:这些人物中的百分之五十七都属于统治阶级或者至少与统治阶级直接有关系。这些人有士绅文人、官吏、贵族、地主、有地位的商人、官员的奴仆和衙门的差役。领导层既然有这样的社会渊源,这就使得动乱都象是内战,而不象是阶级斗争了。

    确实,清末经常发生的动乱大部分是秘密会社煽动起来的,这些秘密会社的成员复杂,它们的宗旨也模糊不清。它们虽然反对现存制度,却又依附于它;它们起着调节传统制度的平衡的作用。秘密会社的成员与正统社会决裂的原因,往往是出于个人的不幸遭遇、野心或个性,而不是出于共同的经济条件。秘密会社具有结拜兄弟的各种特点。它们志在维持在官方秩序以外的人们的生活,并对他们进行约束,从而使这一秩序不致彻底崩溃。它们在传统社会中的结合,表现在它们的地方性、它们对过去太平盛世的向往、它们的许多礼仪和它们传奇式的尊号。一旦形势需要,它们的领袖会毫不迟疑地与政府当局妥协或互相勾结起来。在十九世纪之末,长江流域许多名门大族至少有一个成员加入哥老会,以保护亲属免受会友的侵犯,同时又可使会友得到地方当局的宽厚待遇。

    因此,清末的许多动乱很难被认为是严格意义上的农民战争或阶级斗争。但是,我们仍不应当否认其经济和社会根源,也不应当根据单纯的政治对立或叛逆来看待它们。事实上,每次反对外国传教士的骚动,总是发生在农业歉收或者地方经济出现灾难以后。1886年夏重庆粮价猛涨,愤怒的群众就烧毁了新教教堂。长江流域在连年遭受水灾和歉收之后,1891年就发生了骚动。自1895到1898年,山东发生天灾、饥馑及横征暴敛,接着就爆发了义和团之乱。遭到袭击的传教士往往已经变成了仗势欺人的土地拥有者;他们获得了大量土地,有些土地还是用欺诈手段夺取的族产或庙产,而且他们只准许教徒耕种这些土地,却又拒不承担地方上的公共义务。中国教徒被指责向洋人卖身投靠,以谋求不受当局的管辖和摆脱贫穷。拉帮结伙袭击传教士的人和大批秘密会社的成员,恰恰都是那些自己知道没有希望得到这种保护的人们。锐气最盛的民众运动的领导人便是从这些人当中产生的。义和团的两位主要领袖曹福田和张德成,一个是被遣散的士兵,一个是运河上因轮船兴起而失业的船夫。

    许多排外的骚乱威胁甚至抢动地方上被怀疑倚仗洋人的社会名流的财产,而且还攻击衙门。拳民虽然主要是反对外国人,但是也提出了社会要求,尽管他们是与清廷站在一起的。他们的社会纲领超不过原始性的劫富济贫,以及主要旨在要求一般农民更爽快地供应粮食的“护民”的口号。但这种原始的社会反抗始终是义和团行动的固有特征之一。1900年以后分散在北方和四川等地农村继续进行抵抗的集团也都打着这种旗号。清末的排外和反满暴动的特点之一并不是它们没有社会内容,而是简单的经济对抗被赋予了政治色彩,这多半是受到秘密会社的影响。

    总之,洋人和满族只是引起标志着清末特点的动乱的次要原因;民众运动也不仅仅是由秘密会社引起的。兵变、匪徒啸聚、劫掠、抢米风潮、抗税暴动和抗租运动:这些都是常见的地方骚乱的具体表现形式。骚乱常常通过简单的反抗和自发行动表现出来。遇到歉收,人们就会立即拒绝交租,甚至痛打地主的监工以表示坚决的抗拒。官吏们变本加厉的暴戾和贪婪也激起了一些地方性的小事件,例如群众可能把判决不公或下令增税的官吏赶出衙门;参加公共工程建设的民工可能罢工抗议官员克扣工资;囚犯可能杀死百般肆虐的狱卒等等。

    在各种斗争方式中,赤裸裸的暴力行动占绝大多数。暴力针对统治机器和压迫。群众袭击衙门、监狱、豪门富户、监工、税吏、高利贷者、商船和公私粮仓;他们烧毁债券地契和帐本。暴乱的发展开始是缓慢的,然而一旦展开便呈现其力量,有时只限于个人暴力行动,但是也可能发展到结成一支名副其实的武装军队。暴动者利用乡下可以弄到的各种武器来武装自己,如长矛、大刀、棍棒、老式步枪等等;如果事态延续下去,他们还可能得到弹药供应(这要感谢秘密会社的帮助),甚至能得到兵员补充。州县官员和地方名流都清楚知道,人民能够长期忍耐和等待;他们也知道适时让步就可能扑灭一场正在酝酿的起义。然而在十九世纪最后几年,他们取得的成就越来越小,讨价还价的能力也开始枯竭,这尤其是因为越来越多的人一无所有,只有使用暴力才能生活下去。一旦骚乱发生,官府便越来越可能诉诸武力镇压以驱散肇事者,既不谋求仲裁,也不搞妥协。但使用武力似乎只会增加暴力行动。[12]

    除使用暴力以外,1880年以后社会动乱的特点是具有政治色彩。如果注意《实录》所记载的骚动分布地区,就会发现这一特点。以京师为中心的北方地区动乱最为频繁;差不多半数事件都是发生在行政中心如北京、各省省会和府县治所。[13] 甚至那些偶发的小事件也都表现出这种政治色彩。例如农民会抓走衙役,或者进城攻打衙门;或许还会有个把落魄文人加入饥饿的农民一伙抢劫南方农村中的仓米,甚至张贴反诗。即使起事是出于个人或私人原因,例如加租或家族世仇,但是人们都宁愿去攻击同对方有联系的政治权力的象征。

    从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到义和团起事,社会动乱的政治色彩似乎主要是因为秘密会社的影响而表现出来的。事实上,由于十九世纪中期的大规模起义失败以后,下层各阶级处于大混乱之中——人口流动、人心涣散、农村解体、特权阶级重新掌权肆虐等等,这时它们才发现秘密会社成了那些突然感到身陷危境而束手无策的人们能够依靠的唯一组织。秘密会社发展很快,大量的散兵游勇、第一批受到技术现代化排挤而失业的牺牲者,都纷纷加入秘密会社。例如十九世纪最后三十年,在长江中下游太平军已被镇压、散兵游勇不可胜数和轮运也最发达的这一地区,哥老会非常迅速的发展就不是偶然的现象。遍布全国各地的秘密会社笃信反满思想,即使不首倡起事,也常常鼓动起事分子向官府挑战。[14]

    不过,在二十世纪之初,秘密会社就不再对社会动乱的政治化起着不可缺少的决定性作用了,尽管没有证据表明其影响有任何实质性的减少。同革命者一起采取行动,表明秘密会社的政治形象有所减弱。但是更说明问题的是,几次规模相当大的民众运动的发展,都是在没有秘密会社支持的情况下向清王朝当局提出挑战的;例如在1909至1911年中,浙江、甘肃、贵州、满洲和山西等地发生的与禁种鸦片的禁令有关的持续几个月的骚动;同一时期在华中数省发生的反对谷物涨价和提高田赋的暴动;1906年以后各省因人口普查、资助新学和改革运动而引起的动乱等等,情况都是如此。起事者捣毁公共建筑、辱骂政府、监禁甚至处死地方官。1910年5、6月间,在山东莱阳曾发生反对增加苛捐杂税的冲突,当局企图把冲突归咎于地方的上层人士,结果发展成为空前的暴力行动。参与其事者达四万多人,死伤约一千人。[15]

    文献材料表明,所有这些动乱都是经济因素触发的,因为经济因素更加激化了先前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不满情绪。然而,某些作者认为这些社会斗争远不是反映生活条件的普遍恶化,相反地,却是表明人们难以适应旨在改进整个局势的各种变化。[16] 他们的论据是其说不一的:或者说与十九世纪中期的内战相比,光绪和宣统年间的民众运动比较软弱;或者说极端贫困只会迫使农民竭尽全力苟延残喘,没有余力去闹事。诚然,在广州某些地区,农业的商品化使得农民对地主有较大的独立性,因此他们有勇气拒不交租。[17] 然而要作出如此概括性的解释得根据详尽的经济研究,可是现在这样的研究毕竟阙如。目前的研究状况和拥有的材料只能断定,清朝最后几十年虽然有些农民提高了生活水平,但是真正的穷人所占的比重增加了。民众运动的大多数参加者就是这一类人。

    不过,民众运动之所以影响社会变革,显然主要是由于其政治色彩,这也是事实。从民众运动突出地看清了清王朝政权机构越来越无力维持社会秩序,它们还削弱了它残存的力量。有人指责清末农民运动说:它们的目的同早年的农民起义相比几乎没有改变;它们对外国之侵入中国这一总的历史趋势仍然比较迟钝;它们放弃了太平天国受西方影响而作的现代主义的革新努力;以及说它们不能以新的眼光来看待中国等等。[18] 的确,除了同共和派合作的起义(尽管它们的政治思想是抄自国外,它们对农村土地改革的主张也是温和的)之外,这些民众运动从未提出哪怕能与太平天国相比的纲领。它们从未提出任何明确的“革命计划”。

    然而,紧接在这类自封的造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