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导言:旧秩序

    第一章 导言:旧秩序 (第2/3页)

相互了解的共同纽带。

    虽然历史学界关注的中心问题一代与一代有所不同,但就近代中国而言,某些尚未解决而又需要阐明的问题,似乎可能在以后的一段时期内先引起注意。一个需要阐明的重大问题就是外来影响的程度和性质。十九世纪外国人在中国的活动显著增加,并且变得越来越有影响,越来越向社会各方面渗透,最后终于促使中国人的生活彻底改观。然而外国人的冲击和中国人的反应的进程是逐渐开始的,几乎不能觉察出来。对这一过程的觉察,是经过了其强度和复杂性不断增长的一系列阶段才显示出来的。

    在最初阶段,中国和外国的观察家都认识到:古老的农业经济—官僚政治的中华帝国,远非进行扩张的、推行国际贸易和炮舰政策的英帝国和其他帝国的对手。外国对中国侵略的速度一直在加快。在1840—1842年鸦片战争以后不到十五年,就有1857—1860年的英法联军之役,又过了十年左右,发生1871年俄国侵占伊犁和1874年日本夺取琉球的事件;又不到十年,爆发了1883—1885年的中法战争。九年以后,日本在1894—1895年大败中国,紧接着是1898年争夺租借地和1900年的义和团之役。伴随着这些戏剧性的灾难而来的,是传统中国的自我形象——即它以中国为中心看待世界的观念——的破灭;这一破灭与那些灾难相比,虽然几乎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但却有着更加深远的影响。

    因此,回顾起来,中国在十九世纪的经历成了一出完全的悲剧,成了一次确是巨大的、史无前例的崩溃和衰落过程。这场悲剧是如此缓慢、无情而又彻底,因而它就愈加痛苦。旧秩序为自卫而战,它缓慢地退却,但始终处于劣势;灾难接踵而至,一次比一次厉害,直到中国对外国人的妄自尊大、北京皇帝的中央集权、占统治地位的儒家正统观念、以及由士大夫所组成的统治上层等事物,一个接一个被破坏或被摧毁为止。

    还有第二种认识在二十世纪初的中国革命者中很普遍,即他们发觉自己处在一个不同的世界,犹如民族主义者发觉自己置身于一个扩大了的民族主义的国际社会一样。在帝国主义的压迫下,清王朝旧政权在十九世纪后期所承受的外国特权的负担日益沉重。不平等条约体制的不断扩大就表明了这一点:通商口岸从1842年的五个增加到1911年的大约五十个;缔约列强各国的侨民及其财产、贸易和工业都逐步享有领事裁判权;外国船只在中国水域航行的范围,从沿海的炮舰扩大到行驶于主要河流的商轮上;不但在中国海关,甚至在某些内地税卡、邮局和盐务官署都雇用了外国官员;传教士的活动渗入到每一个省份和文教卫生部门。还有许多其他的特征,如1900年以后外国在北京驻军,1911年以后海关收入先拨作偿付外债和赔款之用。这一切都表明了外国人对中国人民生活的特殊影响。对近代的民族主义者来说,还有什么能比这一切更能激起爱国的义愤呢?自从第一次世界大战以来,这种外国的侵略就日益被称为“帝国主义”,并且帝国主义的侵略被认为是必须加以消除的国耻。

    伴随着这个观点而来的还有另一种认识,即帝国主义在中国之所以得逞,是借助于中国人的弱点,这弱点不但在于军事方面,也在于精神方面,也即中国人缺乏爱国主义的献身精神:这表现在他们为外国人工作,并且从罪恶的鸦片贸易、贩卖苦力以及在沿海港口建立工业来剥削劳工的罪恶活动中同外国人一起牟利。道德的堕落也同样明显地表现在军阀的割据、地主的自私自利、家庭第一的裙带关系等方面。中国的这一切弱点大多是根源于腐朽的统治阶级的各个阶层——即满洲人的异族朝廷、古代经典训练出来的陈腐官吏、享有垄断较高文化知识特权的文人学者和剥削贫苦佃农的地主。所有这些制度和积习的总和可以用“封建主义”一词来概括。

    这样,在二十世纪,封建主义和帝国主义这对孪生兄弟就被认为是十九世纪中国灾难的根源。在人民共和国时期,这些术语以及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和毛泽东对它们的阐述,就被用来描述中国的近代史。在一个农民依然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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