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制度与税收制度的混乱

    货币制度与税收制度的混乱 (第2/3页)

时所指出的那样,乾隆时代繁荣的基础事实上是“附属性”财富(冯桂芬是指商业活动的发展),而不是“基本”财富,所以它是特别不稳定的,能勃然而兴,也同样能忽然衰落。事实上,价格上涨在1800年后已开始拉平,在十九世纪第二个二十五年时期价格又来了个急剧的倒退。[5]

    象价格上涨那样,价格的急剧下跌也可以在白银的输入上找到原因。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鸦片贸易的后果已在实行复本位货币制度的中国被人们所感觉到,因为白银之流出国外是为了用于偿付鸦片这种违禁品的进口,而这种收支的不平衡迅速地破坏了税收和商业。银与铜的比价中价值的上升,这使几乎所有社会集团都身受其害,唯独投机者、兑换商和高利贷者除外。因为农民是用铜钱或谷物交纳赋税,但官吏上解时用的是银两,所以实际的税率取决于需要多少铜钱或谷物折算成定额的银两数目。由于白银越来越稀少,因而它与其他货物相比就贵了起来,结果使实际的税率翻了一番或者更多,从而使小土地所有者陷于绝境。

    在这种令人绝望的情况下,农民简直没有办法能够交足银两定额及其附加税。在长江下游这个或许是中国赋税最重的地区,省一级官员被迫承认灾情严重,结果,那里出现了省一级主管用谎报天灾的一套花招以希图北京给予免税的情况。十九世纪二十年代在陶澍和林则徐当政时确实开始应用了这个办法,而且以后又成为定例。显然,这要比让皇帝敕准减少税额容易一些,敕准减税的措施要到十九世纪六十年代才见诸实行。由于长江下游各省的租佃率都很高,现在不清楚的是,这种偷偷摸摸的减税办法究竟使耕种者得到了多少实惠。无论如何,从国家财政收入的观点看来,除了地方政府普遍贪污腐化以外,缺乏通货和货币混乱的后果是很严重的。到1848年末,累积起来的田赋拖欠约相当于整个国库的储备数量。_0139_0[6]

    人民对缺乏通货和实际税率上升的反应,是在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和五十年代爆发了大规模的抗税运动,特别在长江中下游更是如此。为首的分子通常是地方的小名流——“生员”和“监生”等有功名的人。抗税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从打官司,到集体请愿,到暴民的暴力行为,无所不有。骚动有时导致公开造反,甚至占据行政城市。有一次抗税事件曾有过详细的文件记述,它表明许多这样的运动都有出奇地温和和忠君的特点;它们没有用反清的政治目的来为其起事作辩护的企图。[7]

    地方的小名流在抗税运动中的态度是非常模棱两可的。似乎无可置疑的是,他们作为政府和人民的中介人经常卷入非法的包税活动(“包揽”)中,这也使他们容易在思想感情上卷进抗税运动中去。在货币混乱的情况下,官吏的残暴压迫行为现在似乎为他们自己的剥削兼管理者的角色提供了一个令人尊敬的社会目标:他们能够成为地方社会和敲诈勒索的税吏之间的缓冲人。这一新的角色似乎给包税人的形象增添了光彩,使他们有办法获得人民的支持。[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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