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阶段:长远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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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期阶段:长远的规划 (第1/3页)

    上面已经提到,由于同治朝廷中的权力结构,以及慈禧太后对一批用以抵销恭亲王势力的极端保守的官僚的依赖,诸如修改科举考试制度等基本的改革建议都得不到加以考虑的机会。尽管如此,政治思想上到底还是允许一些规划得以推行:这里主要指的是引进有关军事装备的技术,但也包括传播西洋科学以及使一些经济设施现代化的最初步骤。这些早期的企业实在太少了,然而回顾起来,直到十九世纪七十年代晚期为止的这一时期,仍应该看作是一个希望的时期。因为当时国内政治还不是那么复杂,国外对中国的压力也不是那么严重,还不会使这些为数很少的事业的长期性计划无法实现。江南制造局和福州船政局都把注意力放在造就人才上,包括向国外派遣留学生。轮船招商局和开平矿务局两者的创建,与其说是为了马上获利,还不如说是为了与中国水域中的西方航运业以及外国进口的煤炭竞争,以维护中国对本国经济的控制权。

    由于其中有些项目过于庞大,它们陷入了组织不力和经营困难的积弊之中。新的事业通常以特设新的政府机关的形式出现;它们在制度上比起一般政府机构要灵活一些,然而总的说来仍旧没有摆脱清朝官僚主义的习俗。例如京师同文馆,是由总理衙门直接管辖的。虽然终于授权给一个美国传教士学者(丁韪良)负责指导教学,但是这所学校还是继承了一些满洲旗人学堂的作法。多数其他项目,例如机器局、船政局、甚至招商局和矿务局在内,都是由省一级通过新设置的“局”来办理的。这些局是清帝按照那些以往专为某项目的设署经办的先例而授权设立的:这类机关过去通常为清帝所敕准,而在对太平天国的战争开始之后,就变得格外多了。经办人员一般由通商大臣或者总督选定,并由他签发札委。这些人通常具有“总办”或“会办”的头衔,也可以称作“委员”。[1] 这种新设置的局比老式衙门的效率要高一些,这只是因为办事程序比较简便,并且现代技术和业务方式迫使它们接受了一些新的办事准则。但是这些新机构还是保存了不少老一套的作法,而且由于其他官僚部门的干预,常常使流弊加剧,这些流弊有时还相当严重。

    由于新的事业往往涉及昂贵的进口机器及新的知识和新的生产程序,所以清朝的官吏们面临着严重的财政问题和专门技术知识问题。除去各省自己支应之外,只有朝廷里的达官显贵才能保证从宝贵的海关关税中得到定期拨款。此外,所需要的其他各种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也有待于开发。一座兵工厂亟需廉价的煤炭和运输煤炭的良好道路,更不用说金属冶炼工业的支持了。当时普遍缺乏工程师、机械师、自然科学教师以及足以胜任的船长,甚至于也缺乏象经过训练的铁匠和矿工那样的熟练工人。但是,在清朝政府内部还有足够的意志想把它的一些珍贵宝藏用于这些新奇的事业;而且,在通商口岸有着足够的西洋人以及足够的受过西洋教育的中国人,能够推动自强事业的进行。这些事业能够成功地兴办起来已是一件很不寻常的事情,然而真正的问题却在于它们是否能够继续发展,而且在成功的鼓舞之下,它们是否会引起制度和经济环境的改变。

    兵工厂和造船厂

    清朝模仿西洋技术开始于1862年。当时,曾国藩在安庆这一刚刚从太平军手里打下的战略要地上建立了著名的安庆军械所。军械所的工作由徐寿和华蘅芳主持,这两人是学到一些西方数学和自然科学的中国数学家。他们制造土炮和火绳枪一类的旧式火器(这种枪中国在鸦片战争期间就已经开始生产),除此之外,还试图制造榴霰弹和雷管。[2] 徐寿制造了一个汽轮使用的小蒸汽机,可惜运转不佳。1863年,广东人容闳(他曾在教会的赞助下赴美求学,1854年毕业于耶鲁大学,当时在上海经商)由曾国藩的工程师引荐,拜会了这位总督。容闳虽然不是一位工业方面的专家,但却相当精明地坚持这一主张:中国所需要的是一种通用机器,能够用它转而生产制造军械、轮船所需要的设备,换言之,就是需要一种“制器之器”。随后,曾国藩决定委派他去美国选购。最初的款项中有一部分是由李鸿章在1864年1月间提供的。

    在此之前,李鸿章已经在上海建立了两座小型兵工厂,其中一座由丁日昌负责,他曾经在广东省督造军火,具有一定的经验。李鸿章还授权前英国军医马格里在松江建立一座兵工厂(这兵工厂于1864年迁到才收复不久的苏州,并从李泰国-阿思本舰队带到中国的一个机器厂得到了设备)。[3] 1865年,李鸿章批准了当时已是上海道台的丁日昌的建议:政府应当购买上海虹口洋人居住区的一家美国商号——旗记铁厂——的铁厂和船厂。经过清帝的批准,设立一个局(即江南机器制造总局)来管理这两个厂子。后来在1865年,容闳购买的机器也运到上海,随即归并到虹口的工厂里。与此同时,马格里的工厂从苏州迁到南京,命名为金陵制造局。

    这种引进西洋机器的努力并不只限于沪宁地区。1866年,清帝批准了左宗棠的奏折:和法国人签订合同,在福州建立一座大型造船厂。1867年,崇厚在恭亲王的赞助下,求得李鸿章的帮助在天津建立了一座兵工厂。所有上述工厂的目的都是立即生产枪炮船舰,但是,江南制造局和福州船政局这两大中心从一开始还强调培训中国的技术工作人员。

    兵工厂和造船厂的早期业务经营,不可避免地要依赖外国雇员。金陵制造局名义上是由中国总办领导,实际上是由马格里管理的。这所兵工厂每年从李鸿章的军费中得到拨款,大概略多于五万两,为淮军生产信管、炮弹、放炮用的摩擦管和小炮。在1867—1868年,增加了一些新机器,也招聘了一些曾经在乌理治工作过的英国技师。马格里把他初期成功的原因归之于他可以直接会见李鸿章,并得到曾国藩的信任。到了1869年,南京已经在生产火箭(一种内藏炸药的长形炮弹。——译者),并且试铸更大的大炮了。[4]

    比较起来,上海的江南制造局规模大得多,在它创建的第一年里用于生产设备的经费就有二十五万两左右;这笔经费主要来源于上海的关税。被李鸿章挑选担任会办的人员大概是最能胜任其职的。上海道台(1865年是丁日昌,1866—1868年是应宝时)是当然的总办。其余负有特别责任的二人,一是沈保靖(他 一直为淮军采办军火),一是冯焌光(此人虽有举人功名,据说仍然通晓“西学”)。但是不管怎样,所有的技术工作还是由外国人负责的。旗记厂的总工程师料而是督造人(开始叫作“匠目”,后来叫作“监工”),他是一个曾受雇于纽约奇异工厂的美国人。旗记的八名洋匠也得到留用,并增雇了其他洋员。制造来福枪的最初努力并没有成功,但此后不久,这所兵工厂使用一部分自己制造的机器设备,就能够生产合用的毛瑟枪和小型开花炮了。及至1867年年中,这所兵工厂每天生产毛瑟枪十五支,十二磅开花弹一百发,同时每月平均生产发射十二磅炮弹的开花炮十八门——在对捻战争时,这些弹药武器立刻证明是有用的。[5]

    虽然后来李鸿章把江南制造局看作他打败捻军的原因之一,但是总的说来,江南制造局却使他大失所望。从一开始,李鸿章就要兵工厂生产一种优质来福枪。可是,一直到1871年增聘的洋员和添置的机器到达之后,江南制造局才开始制造林明敦式后膛来福枪。到1873年年底,生产了这种步枪四千二百支左右,但不仅它们的造价高于进口的林明敦枪,质量也远不如后者。这种枪李鸿章连自己的淮军都拒绝使用。[6] 由于李鸿章仍然不得不依靠进口武器,因此他在1871年改组天津机器局的时候,决定集中力量制造林明敦枪和克虏伯(当时亦译作“克鹿卜”。——译者)炮所用的子弹和炮弹。幸亏有清帝从天津和芝罘的海关岁入中的拨款,天津机器局在1871—1872两年当中花费在建厂和生产上的费用多达二十五万六千两。沈保靖由江南制造局调津接办;增建了另外三个厂,并聘用了新的洋员。到1874年,这所兵工厂除生产大量的子弹炮弹之外,每天还生产一吨火药;到这时候,李鸿章才定购了在天津制造林明敦枪的机器。[7] 1875年,马格里在南京制造的三门发射六十八磅炮弹的大炮在大沽试验时爆炸了,所以这时李鸿章对于中国制造洋枪洋炮的能力还没有把握。部分由于李鸿章的建议,江南制造局在1874—1875年间建立了一个分厂生产火药和子弹,此后它对这项工作更加重视。

    和初期的枪炮工业一样,轮船制造方面最初努力的结果也令人扫兴。1866年7月,李鸿章授权江南制造局开始制造一种为巡逻海港而设计的小型炮舰。次年,根据丁日昌的建议,曾国藩决定制造局应造大船:这一方面是由于当时最好的洋匠更精于造船技术,另一方面也由于丁日昌和曾国藩两人都感到轮船对于中国的长期防务至关重要。[8] 迄今为止,制造局每年的经费一直是从淮军军费(它的主要来源是厘金,也有一部分来自海关关税)中提取的。1867年5月,曾国藩获准从上海海关关税岁入中拨留一成给江南制造局;两年之后这笔拨款增加到二成,每年总额在四十五万两以上。1867年下半年,这所兵工厂迁移到上海市南郊一块十英亩的基址。在那里建造了一个干船坞并添置了新机器,用以制造轮船;还增聘了六、七名英、法洋工匠。1868年8月,第一艘中国制造、可以使用的轮船下水了,这是一艘六百吨位的明轮船,曾国藩给它取了一个吉利的名字——“恬吉”。虽然轮机是外国造的,但是汽炉和木制船壳均系厂内自造。随后的五年当中,制造了三艘双螺旋桨小型铁甲舰,以及五艘螺旋桨木船(从六百吨位到二千八百吨位)。除去两艘轮船之外,所有汽炉和轮机都是厂内自造,这是一个不可忽视的成就。可是不幸,这些船行驶迟缓,对于一些通商口岸来说又吃水太深,而且耗煤过多,更不要说造船本身的高昂成本了。到1875年江南制造总局中止造船计划时,这项规划以及轮船维修(由曾国藩1870年设立的江南轮船操练局主管)费用占该兵工厂年度进款的一半左右,据信所造轮船比在英国出售的类似轮船至少要贵一倍。[9]

    江南制造总局制造弹药和轮船的成本之所以极高,主要由于两项原因:其一是几乎所需用的全部材料都是进口的;其二是雇员费用(尤其是洋员和中国官员的薪水)高。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中叶,这所兵工厂总经费中差不多百分之五十用于购买材料(不包括新机器和其他永久性设备),将近百分之三十用于薪水和工资。采办上的敷衍塞责严重得使曾国藩吃惊,所以他在1872年临死之前建立了这样一项制度:兵工厂的每一项采办都要经由总办本人以及采买、支应和会计三个有关单位共同批准。[10] 雇员费用增加的原因一部分是由于洋员人数不可避免地增长(他们的薪水甚至按照西方标准衡量也是相当高的),一部分是由于中国管理人员的人数也在增加。不算小职员,隶属于这所兵工厂的中国“官员”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初是四十人,到七十年代末便增加了一倍。可以推测,其中许多人是通过权势在薪水簿上挂个名字而领干薪的。[11]

    和江南制造总局比较起来,福州的造船规划需要更多的资金。左宗棠起初要求五年中三百万两的经费总额,这于1866年7月为清帝批准。制造十六艘轮船以及培训中国造船工匠和航海人员的规划,都由日意格和德克碑这两名法国人负责,他们由法国领事连署而签订了“保约”。由于左宗棠本人要动身赴西北新任所,经他推荐委任当时在福州老家丁忧的前江西巡抚沈葆桢为钦差大臣监督建局。沈葆桢在左宗棠所选择的几位提调的协助下工作,其中包括代理福建布政使周开锡,此人管理厘金和军需颇有经验。沈葆桢和周开锡不得不和新任闽浙总督吴棠的反对意见作斗争。只是在吴棠被一个更能合作的官员替换之后(这是当时左宗棠在北京的势力所采取的一项措施),才保证了每年度四十八万两的拨款额和支付在法国定购机器的款项。[12]

    在濒临闽江罗星塔的船厂工地上,中国官员们督视着两千名中国工匠和九百名劳工工作,料理着在河前工地上建造的地基,以安装二千吨法国机器,并安排建造房舍和采办物资。日意格领有“监督”头衔,于1867年下半年带着四十五名欧洲人从法国回来;随后达士博也来到中国,他是一位有经验的工程师,担任“总监工”一职。此后三年陆续兴建了铁厂、铜厂、一个设有若干气锤(功力高达七千公斤)的锤铁厂,以及一个适用于长达四百英尺船舰的下水滑道。1869年6月,一艘一千四百五十吨位的螺旋桨轮机运输舰“万年清”号下水;此后五年又有十四艘轮船下水(内有一艘没有达到合同规定,但又有一艘比原来规定的马力要大)。从1871年开始,该厂建造的大部分轮船都安装了自已制造的轮机。福州不生产象江南制造局的“海安”号和“驭远”号那样的二千八百吨位的轮船。可是它却在五年内制造了十艘从一千到一千四百五十吨位的轮船,比江南制造总局上述两艘之外的所有轮船都大。虽然福州轮船据说比江南轮船要好,但是开动起来还是速度慢、消耗高;这些船使用木制船壳和单横梁机,它们和江南轮船一样,从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欧洲标准来看,确实应在被淘汰之列。

    福州船政局在到1874年7月为止的六年半时间里,开支总额为五百三十五万两,大大超过预算额。法国雇员的薪水是最大的开支项目(在每月五万两至八万两的经营费用中占一万二千两)。二千名中国工人的工资总数为每月一万两,而一百五十名中国管理人员的薪水总共只有一千二百两——这里显然没有把许可的开销和津贴计算在内。[13] 在造船合同和支付工人工资方面存在着许多贪污舞弊的漏洞。有一些职员是福州达官显宦的亲戚或者是他们所推荐的人,沈葆桢在管理这些职员时特别棘手。船政局的采办系统存在着大量侵吞公款的现象,在沈葆桢接任的第一年里尤其如此;经常发现买来的木材、煤炭和金属材料不能使用。沈葆桢要博取廉洁奉公的楷模和严惩贪污的声誉,他严厉惩办了一大批公务人员,并且用更可靠的人替换了他们。但是在采办这类事务上,他终归还是不能不依靠象叶文澜那样有能力的帮办(叶文澜以前是左宗棠购买军火的帮办之一,有在通商口岸办事的经验)。叶文澜手下有职员三十人左右,从台湾、香港和东南亚采购物资;他甚至于还有一名常驻仰光的代理人,从那里往国内定期海运柚木。[14] 沈葆桢的成功主要在于他能注意使中国职员充分地和日意格以及他手下的洋人合作,以便使造船计划在合同期间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但是,只有在沈葆桢不断从福建的高级官员以及从北京取得支持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取得这个成绩。

    西学:同文馆的局限

    江南制造局和福州船政局是旨在探查西方力量奥秘的一个更大规划的组成部分;从一开始,李鸿章和左宗棠就打算在建立兵工厂、造船厂的同时开办培训学校。几百名半文盲工匠和学徒在外国工头的指导下在工厂里做工,许多中国人将要成为技术精练的工人。年纪较轻的学徒的聪颖智力和灵巧手艺尤为外国人所赞赏。[15] 但是,只有在那些范围很小的学校里,人们才能希望西方技术会在中国人中间扎下根来,因为在这里,来自书香门第的青年除去学习普通的中文课程之外,还学习数学和自然科学。按照设想,这些学校应与兵工厂和造船厂合作,既讲授理论,也讲授实际操作。

    虽然早在1862年已由总理衙门主办了一所新的官办学校(京师同文馆),但是它的初意仅仅在于培训中西外交上所需要的翻译人员。因而同文馆所遵循的先例是十八世纪中叶在清帝赞助之下创办的俄罗斯文馆。1862年的“章程”是仿照俄罗斯文馆的章程制定的,它最初的录取人数限制在从八旗满族子弟当中挑选的二十四名青年;学生们要在学习中文课程的同时,也学会一种欧洲语言。[16] 由于在上海和广州未能找到可以教授英语和法语的合适的中国人,便以不准在学生中传教为条件,延聘英国传教士包尔腾教授英文。此后不到一年,于1863年4月,一个法国牧师和一个俄国翻译受雇,又添设了法文馆和俄文馆。(俄罗斯文馆便于此时停办,那里原打算用来教授俄文的满族人被发现并不真懂俄语?)同文馆的一些学生确实至少学到了一些洋文洋话:在1866年,他们之中有三个人被选作由赫德带领到欧洲去的第一个非官方清朝使团的低级成员。

    与此同时,在1863年4月李鸿章奏请清帝在上海和广州建立同样的外语学校。不过,李鸿章设想中的学校具有更广泛的目 标,打算同时也教授数学和自然科学。他说:“彼西人所擅长者,推算之学,格物之理,制器尚象之法,无不专精务实,泐有成书……我中华智巧聪明,岂出西人之下!果有精熟西文者转相传习,一切轮船火器等巧技,当可由渐通晓。”李鸿章的建议得到批准,上海同文馆于1864年7月在上海道台的监督下兴办起来。所取除十名已经通习中文、年龄较大的学生之外,另外限取四十名由有声望的官绅保送的十四虚岁以下的青年。[17] 学生们除了读经、史、朱熹的著述以及作文等中文课程之外,还由美国传教士林乐知讲授英文,由一位中国教习讲授数学。

    广州同文馆虽然也是根据李鸿章的奏折在1864年夏季以同样方式创办的,但它基本上是由广州的一位鞑靼将军所管辖。该校雇用了一个传教士讲授英文和数学,但学校的章程似乎是为了使这个城市的中国居民避免受过分的西方影响而制定的(由于英法联军之役,广州已被英国占领将近四年之久)。招生人数定为二十名,十六个名额留给在广州驻防的八旗子弟;十名年龄较大的学生取满族、汉族均可。虽然学校的章程一部分依据了新建的上海同文馆所采用的规章,但在实际上广州同文馆办得象一所满洲旗人学堂。[18]

    由于清朝的文官制度和科举考试制度没有改变,这些新学校从一开始就不得不面临鼓励学生的问题。总理衙门援引原俄罗斯文馆的先例请得清帝的批准:京师同文馆三年制优等毕业生可以被保举为八品或九品官,通过更进一步考试的学生甚至可以升授为七品官,直到委任为京畿官僚机构中的主事。不过,上海和广州的学校并没有这个有利条件。上海同文馆提出,学完三年制学业的最佳学生应为“附生”(符合参加乡试条件的低级“生员”)。[19] 广州同文馆仿照旗人学校的先例,许诺它的毕业生作翻译(最初指的是能够在满文和汉文之间进行翻译的人)或者名誉“监生”。这可以使人想起,李鸿章曾在1864年春天向总理衙门建议在科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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