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言

    导 言 (第2/3页)

一些次要的改动。但是,如果没有这一御玺,任何事情也办不了,任何官员也任命不成,而且在所有比较重要的事情上人们都指望皇帝能给予通盘的分析,并做出自己的判断。虽然皇帝的能力和功能的范围在中国人关于君主制的观念中是固有的,但是在明代,这种范围在执行中的制度化的程度却是空前未有的。自从明王朝在17世纪覆亡之时起,历史学家就一直认定那是明政府的决定性弱点,而且都指责明太祖在1380年竟废除了丞相的职位及其秘书和顾问班子。

    因废除“丞相制”而引起的政府的改组,外廷最高权力层的消失,以及由此引起君主及其内廷来承担这些支撑性职能的情况,使中国的中央政府呈现出一种新形式,而且这种新形式终明清两代一直维持到了辛亥革命。但是在实际上,明太祖的意图早在他在位之年就已有所改动,后来依照历代皇帝统治时期的当时情况、他们本人的才具和承担的义务,通过日积月累的演变和对习俗的适应,这种意图就有了新的形式。自然,猜忌多疑的明太祖担心他的顾问和行政等高级职业官僚会歪曲政令来图谋私利,甚至赤裸裸地搞篡权活动。他也害怕那些士大夫作为下级地方官会滥用手中的权力。

    由于明太祖强调改善农村社会的条件和加强地方政府的规范化(不管此举是纯粹出于利他主义的目的,或者是他精明地意识到这样符合国家利益,或者是二者兼而有之),某些学者认为农村群众是真正的受益者。如果说他在这种事件中对官僚的猜忌有可取的话,那么,在复杂的政治机器的更高层中,他的腐蚀性的猜疑因有深不可测的恐怖做后盾而极具破坏性,且倍加厉害,因为它一旦制度化,就长期地影响着后世的历史。人们可能争辩说,作为14世纪中国的一位政治领袖,他别无选择,在建立政府时只有依靠那些自称为信奉新儒学的文化人的服务。矛盾之处在于,他一方面承认那是治理中国社会的必要条件,一方面又深深地疑虑它的后果;他让他的官员经常处于惊骇之中,又使皇权高高在上而处于脱离官僚阶层使之不能够提供最佳服务的地位。这就是他要建立的一个有严重缺陷的政体。

    因而我们可以通过本卷各章的叙述令人极感兴趣地看到一代一代皇帝都在不断地修订制度,以图克服这种基本的行政缺陷。我们对第二代皇帝(1398—1402年)知道得不多,但是很清楚,他大大地提高了他主要保傅们的顾问功能,因为正是这一措置的失宜,为篡夺者提供了口实。篡位者明成祖于1402年到1424年在位,英武而有方略,但他并不完全拘守他所他声称要捍卫的原则。因为他的兴趣是在解决远离宫廷的边疆问题,他开始设置内廷各机构,使他能摆脱枯燥乏味的日常政务。

    他的规划中与政制最相关的是他为翰林院选拔最优秀的进士为翰林学士,以便在时机到来时组成内阁。与此同时,他使宦官起着更大的作用,甚至主张他们中的很多人应该正式学习政事,明瞭国家掌故。这就必然使得文官们和他们的宦官同僚们的合作形式变得错综复杂起来,甚至每一方都力争皇帝的支持,扩大己方权力,以打击对方为务。应该注意,这两方面的协作在大多数情况下还是顺利的,但是当宦官凭陵一切,左右皇帝并蔑视文官政府的准则时,这经常发生的龃龉也是不可小视的。

    第一件这样的事例发生在15世纪40年代儿童皇帝明英宗之际。直到明朝末年就有好几起这样惊人的滥用权力事件,它们在明代政治中叫人立刻想起与宦官有关系。如果说从15世纪后期起,在任何一时期担任文武官职的数以万计的宦官中,其大多数或多或少地是奉命行事而不是肆无忌惮地滥用权力的人,那么,很可能在他们的某些正规职能——即主要是沿内陆边界搞国际贸易或搞海上转口贸易,或者为皇城搞采办和特别税收——中,他们也许大部分时间表现得很糟糕。

    1380年废除丞相之职从而使皇帝与在外廷有领导百僚地位的高级负责顾问隔离起来,这就可视为发展内阁和与正规官僚制度相应的宦官官僚制度(这两者是明代内朝的两要素)的起点。明朝政府的这些非正规——虽然它们最后变得高度正规化——的因素之间的错综复杂关系是明王朝整个政治史的主要焦点。某些皇帝在这个制度内工作得很好,有时也添加了重要的新内容。正如本书所显示的那样,另外有些皇帝则严重地不履行或抵制各方面的准则,因而产生了各种不同后果。从我们现代的观点看,当历史的读者因这个制度的不合理处没有被一代代敏锐的和忠心的官僚政治家们所克服而产生受挫的压抑情绪时,那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当我们读这一卷书的时候,对于政治衰退的这种低调叙述恐怕会使我们的意识承受很大的负担。但是,还有另外一方面也不应该忽视。这个与西欧面积相仿佛的世界上最大的社会,在这个难免有错误的治理体制下的确是欣欣向荣的,而且那些准备充分的、愿意献身的求职官员的人数也是源源不绝地涌现的。每隔10年就有新的一批能干的、急于在为政府的服务中谋求个人前途的人。每当某一部分人因宦场失意而意志消沉下去时,另一些热心的替补者就马上递补了上来。尽管明王朝的治理步履蹒跚而很不得力,但它的文官制度却是生动活泼,在后世也是无与其匹的。

    那么,明代的中国是治理得很糟么?明政府的力量同时也是它的弱点;例如,它特别强调教养、学识和伦理义务,其局限性是使之务必符合先朝故事、调和折衷和保全面子等大问题。它在促使大范围的稳定性方面既有弱点,又有强处。我们不妨这样提一个问题:在明代的那个世界上究竟有没有哪个国家比明王朝治理得更好一些(其他国家没有遇到中国这么大规模的问题)。在大多数历史学家看来,这样一个问题直到明王朝以后很久才困扰着中国。试以明政府所要执行的任务来说,它既要维护这么广大疆域上的统一和同舟共济的意识,又要表现出充分的自我振兴的面貌,以便在和平而有秩序的情况下使社会哪怕是缓慢地,但却是灵活地发生变化,所以它的成就给了人们很深刻的印象。除此之外,明政府也允许那些生计稍微充裕而有余资的中国人自行其是地利用其资财,因为不论比起当时或以后世界上的其他国家来说,它向人民征收的税项是很少的,它把它的勤劳人民在财富所出之地里所创造的大部分财富留了下来。不平等现象随处可见。但是,社会仍然是开放的;它给各阶层人民提供了广阔的选择余地,这在不久以前还是不可能的。对于明代中国的政府,不可贸然予以等闲视之。

    在14至17世纪的发展变化中,另外一些趋势还可以从明代历朝皇帝的统治中看得出来。其中很明显的是明王朝的防御态势。他们朝夕思虑的是北方蒙古邻居所给予的威胁,而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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