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权力的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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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权力的瓦解 (第1/3页)

    关于14世纪中叶元衰落时期政治挑战和叛乱的简单的划分,提供了政治上持不同意见者采取的下面几种各不相同的形式:

    (1)作为事实上的军阀的元王朝地区级领袖。

    这类领袖们经常变来变去,有时真正效忠于皇帝,有时只在名义上效忠,甚至在不承认中央权力合乎自己个人利益时便宣布自治。

    (2)居官或者不居官的地方领袖们,他们聚集了有限的地方资源,以便维持比较小规模的、未经官方授权的防御能力。

    (3)盗匪,其中最有名的是利用有良好组织基础的走私贩子;当政府越来越不能控制他们的劫掠时,有些股匪就扩大他们的行动,转而求取政治合法性的地区级的军事权力。有些人还要僭取封号和权利,或者要元政府(它不顾一切地想赢得他们的合作)给以这种封赏。

    (4)秘密会社运动,这是有群众参加的组织。它们是民间佛教内部的松散的明教组织,也是向往千年至福的宗教组织。它们蔑视正常的权力源泉,显示着有能力搞黑社会的团结和与政府彻底决裂,因此使他们的行为比普通叛乱分子更趋于极端。这个时期所有这一类的重要活动都在“红巾”军的名义下松散地联合了起来。

    上述这些类别不能用来静止地叙述叛乱运动。它们都有可能变化,正如同形成明王朝的那个叛乱所清楚地显示的那样。那个叛乱最初也不过是一个秘密会社运动,但是约在15年时间之内它就变成了“儒家”性质的王朝,迫切地要求合法性和恢复传统。可是当我们一一列举14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的那些事件时,上述分类法能作为我们有用的起点。

    在为元王朝效命的地区性领袖中最令人感兴趣的、和在明王朝崛起的历史中肯定是这些领袖中最重要的人物的是扩廓帖木儿(约1330—1375年)。他的事迹开始于他的养父察罕帖木儿(1362年死)。察罕是突厥族主要的乃蛮部的第四代酋长;他们原住在河南东部边境的沈丘县。自从察罕帖木儿的曾祖父在13世纪初帮助蒙古人平定了河南之后,他们的社会地位就安全了。虽然在元朝对中国居民的管理体系下他们被官方划分为中亚人(色目人),但乃蛮已高度蒙古化;到了第四代,这个家族看来已同时被蒙古和汉文化所同化。察罕帖木儿曾经赶过科举考试,但没有进士(即最高的学位)及第。他有时用汉姓李。在为蒙古人和色目人开的特科中,他可能用李察罕的名字应过试。

    总而言之,他的能力和他的野心都是重武而轻文的。当战乱蹂躏了华北平原而从14世纪40年代起它又从今天的安徽蔓延到邻近的河南的时候,他开始创建了一支保卫家乡的兵力。他接着镇压了红巾军,后来又试图在河南建立一个地区性根据地,其首府则设在安徽河南边境上的几个流动地点上,而在1358年和1359年竟然一度设在开封。他在1352年带了几百人的队伍第一次上战场,并打了一系列胜仗;那时,红巾军正在安徽西部和河南中部横扫各府州县,事实上没有遇到政府正规军的抵抗。朝廷自然给察罕帖木儿又当官又封爵,鼓励他扩编自己的军队,准许他主管全行省。他早期的胜利是靠与李思齐合作而获得的;李思齐是河南南部罗山县人,也是一个不安分守己的地方亡命之徒。这两个人是地区性军阀这种新现象的典型代表,即名义上支持朝廷的权力,但却建立独立于朝廷的自己的根据地。

    到了14世纪50年代之末,察罕帖木儿是奉蒙古人旗号的最有势力的地区性领袖,也是河南行省政府的首脑(平章),其势力已扩及山西、山东和畿辅行省,甚至也远及陕西。他的被保护人李思齐以陕西为根据地也在西北取得了主宰一切的地位。阴谋和派系冲突使丞相脱脱于1355年1月被解职,虽然后来在高邮(今江苏北部)对张士诚(1321—1367年)叛军的征讨取得了胜利,但朝廷却丧失了它最后一位能文能武的领导成员。朝廷步履艰难地在恶毒的斗争中运用仅余的一点帝国的权力。察罕帖木儿在各行省都有对手,因为他们支持朝廷。在这种情况下他的地区性领导权应该导致他去掌握朝廷的命运,如果他有这种野心的话。但是他厌恶宫廷政治,所以他可能认为掌握他正在华北平原建立而又在迅速扩大的、兼有文武两方面功能的政府会更加安全。可是,华北平原的其他地区性军事领袖和朝廷中的某些成份都妒忌他日益增长的权力。他最重要的敌人是蒙古的孛罗帖木儿(1365年死),即皇后的父亲和山西大都督兵农司使,他不想让察罕帖木儿享有该地区重要的剩余粮食。他斗争的第一步是想推翻察罕帖木儿,然后消灭扩廓帖木儿;这种活动左右了朝廷并使政府陷于瘫痪,一直到孛罗1365年死时为止。

    察罕帖木儿很显然是僭越了皇帝的权力,以便保护他自己的利益;他忽视朝廷的命令;他擅自任命官员和调动军队——所有这一切都是要伺机制服孛罗帖木儿和扩大自己强大的军事机器。但是我们最后不得不承认,他其实无意控制朝廷,也不想取代朝廷,即令他的行动有时很含糊不清,足以引起人们真正怀疑他的目的。元朝的两位将军田丰和王士诚以山东西南的济宁为根据地,朝廷也正在倚重他们防御山东行省,但他们在1361年初投降了山东的叛军。那一年的晚些时候,他们接受了察罕所建议的赦免令。他请他们再效忠王朝,而当他向东扩张势力时要他们受他的节制,然后将委他们以重任。1362年夏末,他们又和在益都与察罕对峙的叛军相勾结;益都是省会济南以东的重要府城。当他攻下济南并向益都进迫时,他们刺杀了察罕,诡称他们对他为国家利益所承担义务的程度感到失望。然后他们逃跑了——不是向他们用于行刺借口的朝廷效力,反而和益都的叛乱分子勾结了起来。

    虽然皇帝和朝廷因去掉了这个权势人物而私下感到宽慰,察罕却在身后仍大受封赏,备极哀荣,皇帝在任命他的养子接替他的一切文武职位方面,很快地满足了这位被杀者的下属们的愿望。因此,扩廓帖木儿走上了前台:他成了察罕的权力、利益和敌对关系的接班人。

    扩廓是察罕的姐姐和一个姓王的汉人的儿子。他的幼年名字叫王保保,这就是我们所知道的关于他汉人身份的全部。察罕无子嗣,他从他的孩提时期就扶养了他,视之为己子,像他自己受教育那样,又让他受汉人的教育,又让他学蒙古人的武艺。和他的养父一样,扩廓身材魁伟,有英雄气质,虽然他承受了双重文化遗产,但他对草原上武士理想的兴趣多于对汉族政治家的理想的兴趣。1361年,察罕曾派他运送迫切需要的粮食到京师。他受到当今皇上妥懽贴睦尔的接见,并被授予蒙古名字扩廓帖木儿。那次会见据说对他消除了所有的疑虑;换句话说,尽管他有一个汉人父亲,他是当作蒙古人被接待的,因此使他非做王朝的忠实仆人不可。他的整个一生都受到巨大的压力,要他力求符合大草原的理想而不去与招致他敌人嘲笑的汉族身分认同。这就大大增加了人们对于了解他的个性和事业的兴趣。

    在察罕帖木儿死的时候,他的野战军僚属都因骤然失去他们的领袖而受到震动,便转向扩廓,力图保持他们的凝聚力和行动势头。这就使得朝廷给他封了高官,委以重任。扩廓认为他的第一个义务就是要胜利地完成用兵力扫荡山东的任务。他立即着手准备攻占叛军现已孤立的据点——益都;这个任务似乎是他的养父不急于完成的。在围困了这个城市几个月之后,他用穿地洞越城墙的办法拿下了它。有两百名叛乱领袖被送往京师行刑,但是,杀害察罕的两名变节将领田丰和王士诚则留待扩廓自行决定。他挖出了他们的心,以此祭奠了他养父的亡灵。从山东半岛一直到极西边的陕西这片华北地方现在是安全的了,或多或少地是在他的控制之下。

    可是,孛罗帖木儿继续在宫廷与一个想换掉太子的派系搞阴谋活动,即他们想换掉爱猷识里达腊王子,因为他不是孛罗之女——即皇后——所生之子,而是皇帝一个宠妃所生的儿子。孛罗还继续告发他的宿敌察罕的儿子扩廓。这就使得扩廓不可能超然于宫廷派系斗争之外。孛罗和扩廓两军交战的焦点是在争夺山西,1363年战局变得对扩廓有利,并把孛罗驱赶到京师,促使他本人在1364年控制了京师。爱猷识里达腊王子怕遭孛罗的毒手,因此逃走并把自己置于扩廓的保护之下。孛罗对朝廷咄咄逼人的控制终于使消极的皇帝转变态度并下令把他刺杀。1365年8月当孛罗在去朝廷的路上,他被一把斧子砍死,他的头后来被装在一个盒子内送往爱猷识里达腊,要他相信他可以平安地返回京师了。扩廓把他护送回来,并在京师逗留了一段短暂时间。他被封为河南王,然后奉命去清除长江流域的叛军。扩廓很可能留在朝廷并控制政府,但他也和察汗几年前的表现一样,对宫廷政治不感兴趣,因此返回了河南,并作为华北的主宰而扩大了他的军政力量。

    扩廓也受命指挥西北的某些武人;其他的人,特别是李思齐,都对察罕的养子心怀不满,认为他是一个年轻的暴发户,无需对他效忠。这就又引起了一场内战,这一次是在扩廓和四个陕西军人之间打的(除了李思齐以外,还有张良弼、脱烈伯和孔兴,后面三人都是孛罗原来的旧战友)。这就有效地阻止了扩廓去执行清除长江叛军的计划,而这个计划原本是他不想去完成的。他在这时把军队向南开动,就会把他的河南根据地暴露在西北军阀的面前;这些人在剿匪和清除叛军的活动中本来应该是与他并肩作战的战友。

    另外,我们在这里又看到了元末的一个大弱点:朝廷不能约束那些本来是它的主要仆人,使他们遵守纪律和服从命令。从14世纪60年代之初起直到1375年他死于爱猷识里达腊的外蒙古的宫廷中为止,扩廓帖木儿是力量最强大的、作战最成功的、也是最后最忠于这个日薄西山的王朝的军事领袖。可是,他自己的个人利益迫使他要花很大精力去对付内部和外部的阴谋与敌人。他的生涯充分证明了作为地区性的领袖在元王朝的最后20年为维护元王朝的江山的斗争中处境是何等的复杂艰难。[1]

    元王朝其他的地区性领袖因中国中部普遍兴起的叛乱而与华北相隔绝,所以没有那么容易地卷入宫廷政治中去。可以举两个例子说明不同的情况。

    陈友定(约1330?—1368年)是一个孤儿,身躯高大结实,本为福建福州府一个不识字的农民的儿子;他于14世纪50年代初在不安定的环境中被迫从军。他被一个地方官员所征募,最初负责一个警察治安队的工作,如果是在平时,他的前程恐怕就要到此为止了。可是,南方红巾军进犯江西行省时他被征调去打仗,他再三表现了杰出的军事素质,因此升赏极快;这在国家纷乱的时期是很常见的。在不到十年的时间内,他从一个县里的小官员升为掌管一省的政务的人物。在这些年中他培养了一些学者,并想获得基础的学识,但是他没有变成一个儒家的绅士。

    他具有独裁者的性格;他喜欢采取严厉措施,而且当下属坦诚地发表不同意见时他又以暴力行为来维护领导的地位。他有两种特出的品质,即在军事上确有能力和对元朝政权怀有强烈而坚定的忠诚。他的粗暴态度使许多伙伴离弃了他。当他在1368年被明军俘虏并解送去南京时,朱元璋这位新的明王朝的皇帝指责他杀害了衔命劝他投降的明军使节,但是朱元璋仍然准备赦免陈友定,给他以某种荣封;明太祖对勇敢的对手有好汉惜好汉之意。可是,陈友定对败亡了的元王朝的忠心毫不动摇,他向明朝皇帝大声嚷叫道:“国破家亡我可死,尚复何言!”被激怒了的皇帝马上命令对他行刑,另外还处死了他一个自愿陪他来送死的儿子。

    在邻近的广东省,何真(1322—1388年)的生平又有所不同。他在年轻的时候也是一个孤儿,但出身于一个能给他施以教育的家庭。作为一个在培养亡命之徒的传统下造就出来的年轻人,他拥有同时使剑和用笔的资质,而且爱惹是生非;这个年轻人具有在乱世中谋求发展的自信力和野心。他曾短时期地在当地政府中供职,后来被撤了职。后来和许多别人一样,他也获准以私人身份组织和领导了一支地方自卫队。作为这支私人部队的领袖,他从土匪手中收复了州城。现在他已是必不可少的人了,因此在州署中被授以官职。他继续建立了州城的防御部队,并因领导他们打仗而在州署内赢得了更高的职位。1363年,他全权指挥全行省的军队从沿海的海盗手中收复了广州,所以第一次被提升为左丞,1366年又升为行省官署的首脑,这时他的军事力量已能使他对该行省机关发号施令。因此,他在全国千千万万个地方私人防御领袖中是唯一从那种社会地位上升到元王朝地区性领袖的人。

    1368年夏当明军到来时,这个前此一直是毫不退缩地镇压土匪和攻打叛乱分子的人轻轻易易地投降了新王朝。他被送往南京晋谒朱元璋;这位新皇帝对何真很满意,给了他很高的荣誉和在行省政府内很高的职位。在他1387年65岁退休时按军功封为世袭伯爵,它的封号就冠以他的广东家乡的名字(按为“东莞伯”——译者)。他的传记作者们提到了他喜爱学术和有高雅的脾性;他在好几方面与凶猛残暴的陈友定恰恰相反。

    元王朝其他地区性领袖的事迹则与明王朝的兴起没有什么直接关系。当1382年明军陷云南时,在遥远的云南任政府首脑的蒙古人梁王把匝剌瓦尔密自杀而死,但是,云南在14世纪的50年代和60年代的战争中没有起过作用。另外一位蒙古领袖纳哈出(1388年死)则是长江渡口太平(朱元璋于1355年攻陷了此地)的守将之一。当朱元璋在修订政策以适应新的认识和需要时,他为了赢得蒙古人的好感,就释放了纳哈出;但朱元璋的这一希望没有成功。此后,纳哈出在辽东的蒙古军队中服役,最后在1368年以后的年代中变成了满洲-朝鲜边境上一个重要的独立的地区性领袖。

    其他一些元王朝的地区性领袖早在朱元璋的军队同他们打仗以前就已经被朱元璋的对手们所消灭了。其中有几个人即使未在此时举足轻重,都在元末历史上起过重要作用。作为明王朝兴起的一个因素,这里所谈的这些领袖构成了元末群雄割据局面的规模和特征。

    县一级地方诸领袖

    随着元政府在整个14世纪初年的削弱,以及由于深深隐藏在它的统治方式内部的问题,人们能够观察到它逐渐丧失了正常的控制能力和最后趋向于越来越依靠暴力的情况。由于政府推行强制制裁的能力减退,它丧失了对暴力手段和使用武力的垄断。社会上各阶层的人们通常在抛弃元政府的情况下,都把自己武装起来,以最低限度地保证日常生活的安全。这种比较抽象的论述可以引用14世纪的史料予以生动的证实;这些材料都说明了地方社会领袖们在越来越动荡的年代中怎样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

    盗匪活动由原来偶发的地方性的麻烦发展成为普遍性的威胁:这在14世纪40年代大规模叛乱爆发以前就已经发生了。陶宗仪的《辍耕录》(叙,1366年)中一段短短的介绍文字就道出了很有分量的信息,它说:

    中原红寇未起时,花山贼毕四等三十六人,内一妇女尤勇捷,聚集茅山一道宫,纵横出没,略无忌惮。始终三月余,三省拨兵,不能收捕,杀伤官军无数。朝廷召募鹾徒朱陈,率其党与,一鼓而擒之。从此天下之人,视官军为无用。不三五年,自河以南,盗贼充斥。其数也夫![2]

    盐池工人由于他们的凶猛和独立性而受到注意;在下面所引的一节叙述中他们被视为杭州的救星,而且像张士诚所表现的那样,他们又经常是站在另一边。在这里,政府在他们中间指派一个私人的和也许是不合法的组织来完成它的军队所不能完成的事。可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受到威胁的某个社会不能从无效率的政府那里指望得到救助。于是出现了通常是由当地精英阶层的领导层——即社会的天然领袖来领导的自发的防御办法。

    萧景茂,漳州龙溪隔洲里人。儒而有文,以谨厚信于乡里。后至元间[1335—1340年],漳寇乱,景茂率乡人立栅保险,坚不可破。会旁里有人导之,从间道入,景茂被执。贼使拜。曰,“汝贼也,何拜?”贼欲胁之降,以从民望。景茂骂曰:“逆贼,国家何负汝而反?汝族汝里何负汝,而坐累之?”贼相语曰:“吾杀官军将吏多矣,至吾寨,皆软靡求生,未若有此饿夫之倔强者。”[3] 他们残酷地杀害了他。

    《元史》有四卷给那些堪称为“忠义”之士的人写了简短的传记,它们几乎完全是叙述那些在1330年至元王朝败亡时同样死难的一些人。[4] 其他数以千计也同样起而组织乡村自卫的人或者没有死,或者未被记录下来,而且他们中的许多人并不是出身于社会的精英阶层。明玉珍(1331—1366年)便是一个例子。

    徐寿辉起蕲水,玉珍与里中父老谋避兵。父老曰:“足下素刚直,能集壮勇,保全乡里,是所望也。”玉珍于是招集乡人,得千余,屯于青山,结栅自固。众推玉珍为屯长。

    当徐寿辉送来一纸严词檄文号召参加他的红巾军叛乱时,这篇叙述说明玉珍不想搞叛乱:“〔明〕玉珍惧,且欲保乡里,不得已从焉。”[5]

    漳州盗匪捉住了多才的萧景茂,没有能使他拥护他们,所以他们杀掉了他。这个事件很典型,说明了这时盗匪和叛乱分子学会了和使用了什么样的立威的方法。甚至他们中最低下的人也时常想要社会上地位高的人向他们屈膝,这样做或许是为了获得心理上的满足,或者更实际一些是要向社会显示其威力。自发的自卫组织成了社会新的结构最低一级的单元;而一个有远见的领袖,不管他为谁的事业服务,都要想方设法吸收它们。处境不同的徐寿辉恫吓小人物明玉珍,后者虽然无足轻重,但手下有1000个战士。

    各种各样的叛乱者,从野心勃勃的盗匪到红巾军领袖,由于他们企求更大的政治目标,知道爱惜萧景茂这样的人才,如果可能,还要诱以高官厚禄来录用那些有学识和有威望的人。他们用吸收当地社会的天然领袖来争取那个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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