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建文、永乐、洪熙和宣德之治,1399—1435年

    第4章 建文、永乐、洪熙和宣德之治,1399—1435年 (第2/3页)

措施都没有背离明太祖建国的任何基本制度上的设想;相反地,它们倒是弥补了现存制度的缺陷,使之适应了新的政治现实。但是,它们在发挥新出现的皇帝的内廷助手内阁的职能时制度化了。它变成了后来帝国政府的一个重要的新机构。

    在永乐皇帝时期,明太祖的咄咄逼人的姿态在他采取保障帝国北部边境安全和扩大它的政治霸权的措施中仍然是显而易见的。它表现在反对蒙古游牧部落的几次大战役中,表现在重建长城防御线中,表现在恢复与日本和朝鲜的朝贡关系和并吞安南的事件中,也表现在郑和通过南洋和印度洋而到达非洲与波斯湾的多次远征中。永乐帝进行的这些活动中,有的事实上表明他已和明太祖定下的对外姿态和政策分了手。除此之外,这些活动的规模给帝国的财政资源增加了很大的负担;因此,他的更加扩张的行动在他继任的几个皇帝手中大大地被削减了,而在往后的明朝统治者时代更是如此。但是,以遏制北方的游牧部落和利用朝贡关系维持帝国对海外的影响为目的的政策,仍在继续付诸实施。

    明朝开国者的最初几位继任者还继续实施太祖的社会和经济的政策——这些政策就是要建立一个广大的农业经济的和平与安定的秩序。在文、武的两大分类下,全国人民都按职业归了口。在广大的民籍户口——农民、工匠和商人——方面各有具体的义务,即他们都适当地履行各自的纳税和服徭役的义务;同时,至少在名义上说,军事义务是某些被选定的户的固定的和世袭的义务。实行土地登记和户籍制度及征税和征用劳役的制度,利用军事屯田使军队自给自足,政府对某些商品实行专卖,以及禁止私人从事海外贸易——所有这一切都仍旧是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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