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斗争

    权力斗争 (第3/3页)

神主在内的所有神主都能一起竖立在一个庙里。新建筑群于1545年7月竣工,他于8月7日规定了神主的排列顺序。第一个皇帝的神主被安放在庙的中央,向南,其余的在它前面排列左右,向东和向西。他再次把他父亲的神主排在正德皇帝的神主之上,仿佛他的父亲在他之前确曾统治帝国。现在,在他最初掀起大礼的争端24年之后,他终于对排列顺序满意了。

    皇室

    皇帝有三个主要配偶。他的第一个配偶娘家姓陈,是他的伯母为他挑选的,于1522年立为皇后。皇帝对她的父亲陈万言(死于1535年)很好,有几个朝廷官员批评过他的宽宏大量。但在1528年,当进讲《诗经》时,皇后因嫉妒其他两个妃子而发了脾气。皇帝被激怒,皇后(她已怀孕)变得非常焦急,以致流产,不久以后于10月21日死去。

    他的第二个配偶娘家姓张,是锦衣卫一个军官的女儿,于1526年进宫。她满足皇帝对精心制定的朝廷礼仪的爱好,到处陪伴着他。当两个皇太后指示皇帝从后宫中选一个新配偶时,他挑选了她。她于1529年2月8日立为皇后,并到1534年她被废为止,一直是皇后。她在那个期间参加了所有重要的朝廷仪式,1530年1月在崇尚养蚕的新仪式中扮演了主要角色。在北京北郊建了一座祭坛,1530年4月24日在那里举行了一种精心制定的仪式,这是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5000名太监仪仗队排列在行进的路线上,还有5000名环绕祭坛。所有皇帝的嫔妃和宫女陪伴着皇后,仪式之后举行了盛大的宴会。皇帝觉得她在这次和其他仪式中的举止非常动人。

    但是,这位皇后不能生育后嗣。1531年,在大学士张璁的建议下,他额外选了九个嫔,希望由此增加生育的可能性。张皇后于1534年颇为突然地被废,可能是由于她曾试图为皇帝的伯母说情。她于1536年去世,埋葬时没有举行仪式。

    前两个配偶是北京附近地区的北方人,第三个主要的配偶却是南京附近地区的南方人,娘家姓方。她于1530年入宫,在皇帝母亲的建议下于1531年被选为嫔。1534年1月28日,在张皇后被废后的第九天,她立为皇后。据说她入选是因为她举止彬彬有礼,她也在朝廷仪式中设法使皇帝感到高兴。

    1542年,她阻挠了一次谋杀皇帝的企图,但在这一过程中处决了他宠幸的一个妃子。皇帝后来认为她对他爱妃的死负有责任。1547年她的宫着火时,他不肯营救她,她在大火中丧生。但是,因他对她深感负疚,他为她的下葬精心地安排了仪式。

    在皇帝的八个儿子中,只有两个达到成年。他的第一个儿子在他26岁生日的前一个星期,即1533年9月7日出生,两个月后于10月27日死去。他的第二个儿子朱载壑(1536—1549年)于1539年三岁时立为太子,在他12岁举行冠礼后两天死去。他的第三个儿子朱载壑(1537—1572年)继承了皇位。1539年,当第二个儿子立为太子时,第三个儿子成了裕王,第四个儿子朱载圳成了景王。由于太子于1549年死去,裕王应立为太子,但皇帝认为不吉利,把这件事搁置了起来。这两个王子之间展开了一场竞争,但谁也不能使对方退出,所以竞争没有结果。1561年景王离开北京到他的封地去,他在那里死于1565年。但是在50年代,宫里公开争夺继位,景王想要取代他的兄长,这在宫中是众所周知的。

    皇帝和在北京的皇帝的亲属们的关系是紧张的。他特别讨厌他的伯母张太后,他认为她在1521年他母亲初到北京时对她很坏。1524年春,他拒绝了她在她生日时的正式朝贺,而几星期以前,他曾精心安排仪式以庆贺他母亲的诞辰。提出抗议的官员们被逮捕,皇帝让大家知道他不能容忍对他个人生活的更多的批评。他显然要在各种朝廷仪式中,尊崇他的母亲以奚落他的伯母。

    1525年4月15日,一场火灾烧毁了他伯母的寝宫。她和她的侍从在重建旧宫期间不得不移居一座较小的宫。皇帝起初同意以较小规模重建这座旧宫的方案,因为那时正在建造中的他父亲的庙需要材料。但是在8月晚期,他却提出停止这座宫的工程,表面上说是要减轻他的臣民的负担。大学士费宏指出太后因住所而感到不快,但皇帝不为所动。10月,当工部尚书建议停止几项皇帝的建筑工程时,他在太后这座宫的工程也予停止这样一个条件下,表示同意。

    1533年10月,他把她的兄弟张延龄逮捕入狱。张于1515年杀害了一个人,但已通过一个有势力的太监的调解,设法了结了这宗告发他的案子。一个卫指挥想敲诈一些钱,威胁要重开这一案子时,张也把他杀害了。但是卫指挥的儿子坚持把他父亲的诉状上呈皇帝。皇帝把这一控告看成是向他伯母进行报复的一种手段。起初他想使张承担谋反的罪名,这种罪名当坐族诛。当他的伯母要求进见以恳求宽恕她的兄弟时,他拒绝了她。大学士张璁指出,张太后是张姓一族的成员,也将被处死,只是在这之后,谋反的罪名才被去掉。皇帝改而褫夺张延龄的爵位,判处他死刑,命令将他关进监狱等候处决。

    1534年,当一个军官恳求宽大处理这起案件时,他被逮捕,拷问,责打,剥夺官阶,并被贬为平民。1536年,一个在押囚犯提交了张亲笔书写的讥刺皇帝的证件,他的刑罚由于这一功劳而被减轻。皇帝倾向于相信所有种种指控,批准了张的死刑判决,这一判决终于在1546年执行。

    1537年12月,他关押了她的另一个兄弟张鹤龄。张前此已被削爵并贬为南京卫军中的一个指挥官。他后来被诬告用巫术反对皇帝,连张皇后也受到这一指控的牵连。皇帝还是将张鹤龄逮捕。他饿死于狱中,死于这个月的月末。同时原告也被终身遣戍边境。

    总之,皇帝抓住不管怎样微不足道的每一事件去折磨皇帝的亲属们。1529年11月,当一个皇亲的儿子请求继承他父亲的爵位时,他回答的诏书宣布,皇亲具有的一切爵位今后将不能世袭。11月他还亲自干预北京的一桩谋杀案,推翻判决,以致原告——他守寡的堂嫂夏皇后家的一个侍从——将被处死。1535年2月夏皇后死时,他拒绝穿孝服,声称她不是他家的人。当他的伯母张太后最后在1541年死去时,他以可以允许的规格最低的仪式埋葬了她。

    据说张太后在她的兄弟于1537年死后,图谋亲自报复皇帝。当他的母亲于1538年11月服用某种药物而死去时,他认为她是被他的伯母毒死的。1539年,他亲自出巡他以前在湖广的他的王的封地,以便决定他的母亲应否安葬在那里。1539年3月18日,在这一行人出发后的第12天,他的行宫发生了火灾,他差点死去。他的工作人员无一幸免。他被陆炳(1510—1560年)救出,陆炳是他的卫队的一个指挥的儿子,这个指挥是1522年和皇帝的随从一起到北京的。在皇帝的銮舆起程后,皇帝的行宫前此已经两次着火,而另一次行宫着火是在第二天。这不是偶然事件。即使在他的伯母于1541年死去后,他在紫禁城里也并不安全。他的急躁脾气和苛刻作风招致许多人的怨恨,连他的嫔妃也渐渐害怕他的来临。很多人都乐意摆脱他,想和他拚命的尝试并不只有一次。1542年,一批宫女差一点就成功了。

    1542年11月27日晚,皇帝回到他宠妃的住处去喝酒和休息。当他睡着时,妃子和她的侍从退出,留下沉醉的他一个人。不久以后,侍从妃子的一个侍女领了几个宫女进入他的卧室。她们拿了一条系床帘的丝带,打上结,偷偷地绕到他脖子上,同时用她们有尖的发夹刺他的鼠蹊。

    这时一个宫女看到他没死,惊恐而告急。一个值班太监注意到发生的事情,赶紧到方皇后住处报告。她跑到妃子的住处,松开了绕在她丈夫脖子上的圈套。宫女们在慌乱中打了一个死结。她们没能拉紧圈套,皇帝仍然不省人事但还活着。当即被召来的御医开了一付猛烈的药方。大约八个小时皇帝仍然不省人事,直到下午过半他才终于坐起来,开始咯出已经凝结的血块。

    他仍然不能说话。方皇后以他的名义颁布诏书,命令将牵连进这次阴谋的所有妇女即时而可怕地处死,包括皇帝的宠妃在内。她因前一天侍候皇帝的另外一个宫女而被牵连;这个宫女说他的宠妃必定知道这个阴谋。到这天结束时,她的证言已经成为无法辩驳的了;所有目击者都已死去。

    在这次谋杀未遂罪行以后,皇帝(这时他刚30多岁)完全退出了朝廷和紫禁城的正常生活。他和他的配偶和嫔妃住进皇城西苑的永寿宫,再也没有在他的紫禁城内的寝宫里居住。他于1534年已停止出席惯常的朝觐。除了一小批被信赖的谋臣外,他和帝国的官僚没有直接的接触。可是他拒绝放弃他的任何权力,继续通过这个核心小集团进行统治,逐渐组成一个朝廷中的朝廷。在以后的30年中,他继续着迷于通过药物、宗教仪式和秘教的养生之道追求长生不死。

    宦官施政

    当皇帝最初于1521年到北京时,他以在他的王的封地侍从过他的太监们担任紫禁城中的主要职务,同时他赞成杨廷和消除前朝宦官施政的方案。京师和各省监督仓场的太监半数于1522年召回,其余的于1535年免职。1527年,负责浙江海上贸易的太监被免职,1529年废除了这一职务。1530年9月云南的镇守太监被撤回;1531年4月四川的镇守太监因非法行为和腐化被免职,还有七个镇守太监于1531年7月被免职。但是这些行动并没有缩小宦官管理的权限。皇帝只是把他继位前被任命的和不忠于他的皇帝的代理人免职。

    有权势的太监们仍然保有他们的势力,并设法获得皇帝的任命。1526年一个太监监督被派遣到陕西去监视纺织品的征购,另一个于1527年被派遣到南京,尽管朝廷强烈反对。1533年1月,一个太监被派遣到真定去征收木材运输税;1538年,在郭勋的劝告下(郭勋受贿而在皇帝面前提出此事),所有在30年代初被免职或召回的镇守太监又都复职。但是,1539年早期他们又全都被免职,因为高级文官们仍然反对这类任命。在这之后,没有其他的镇守太监被派遣,就这一点来说,太监在各省的权势下降了。

    在整个嘉靖统治时期,宫里有权势的太监们的权力在继续增加,渐渐地他们甚至使大学士们相形失色。1548年或1549年,在宦官施政方面发生了一个重要的变化:掌司礼监的太监被委负责皇帝的安全和监视机构东厂。在此之前,负责东厂的太监和掌司礼监的太监是平等的;两者都能直接向皇帝提出秘密的报告,当其中一人报告或被询问时,另一人都得退出。在这种安排下,这两个太监官僚机构中的最有权势的官员保持互相监视。1549年以后,掌司礼监的太监在太监官僚机构中掌握了绝对权力。1552年设立的内武府也是在他的管辖之下。[16]

    这种变化也可以在大学士们日益尊重司礼监的太监们这个方面看出。20年代张璁掌权时,他为司礼监的太监们所尊重。30年代夏言掌权时,这些太监把他当作地位相等的人对待。他的继任人,40和50年代一直掌权的严嵩(1480—1565年)实际上顺从他们。

    [1] 《明史》[41],329,第8511页记载,哈密离嘉峪关1600里,嘉峪关标志着长城防御体系的西端。

    [2] 见莫里斯·罗塞比所写的阿黑马、哈只阿里和满速儿的传记,分别载于《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2、479—481和1037—1038页,及《辞典》所引的书目。

    [3] 《明史》[41],90,第2222页以下。

    [4] 《明通鉴》[210],34,第1316页。

    [5] 朱厚照或以其年号称为正德皇帝,或以其谥号称为武宗(字面的意思是“勇武的祖先”)。正德年号出于《书经》《大禹谟》(关于传说中的圣王禹[公元前2205—公元前2197年在位]所行善政的格言集)的一段话:“禹曰:‘於帝念哉。德惟善政,政在养民。水、火、金、木、土、谷,惟修。正德,利用,厚生,唯和……’”见李雅各:《英译七经》[309](1870年;第2版,牛津,1893年;重印,香港,1960年;重印,台北,1969年),Ⅲ,第55—56页。

    [6] 关于盐政,见黄仁宇:《16世纪明代的税收和政府财政》[254],剑桥,英国,1974年),第189—224页。

    [7] 王士贞:《中官考》[554],载《弇山堂别集》[555]第90—100卷(1590年;重印,载《中国历史丛书》,16,台北,1965年),94,第4153—4154页。参见《明实录·武宗实录》[380](1525年;重印,台北,1961—1966年),第515页。

    [8] 皇帝把这座位于紫禁城西北的宫殿叫做他的“新宅”。这座宫殿也叫做“豹房”。见毛奇龄编:《武宗外纪》[371](清初;重印,载《艺海珠尘》,嘉庆时期[1796—1820年];重印,载《百部丛书集成》,38,台北,1968年),第3—4叶。

    [9] 《明实录·武宗实录》[380],第2204页。

    [10] 关于葡萄牙人到达中国的更多资料,见伯希和:《明代历史的火者和写亦虎仙》[419],《通报》,2,38(1948年),第81—292页。

    [11] 杨廷和:《视草余录》[611],载《杨文忠三录》(1607年;重印,京都,1972年,第1叶。关于正德皇帝之死的这一记载,《御批历代通鉴辑览》[89](1767年)的编者们收入了乾隆皇帝的看法,这份文件是伪造的:“当时豹房寝疾,左右无人,其言仅出自中涓之口,安知非其辈恐朝臣论其前罪,故矫传此命,以托为解免之由。固未足尽为凭信耳。”很可能由于这个缘故增添了后两句,但是把继位之事托付给大学士们,太监们从中是得不到好处的,因此至少文件的那一部分可能是真的。语言很像口语,可能反映了皇帝实际说话的情态。见清高宗:《御批历代通鉴辑览》,杨述曾编(1767年;重印,上海,1883年;摹印本,台北,1959年),108,第3叶(第3524页)。

    [12] 例如,见《正德游江南》[67](无日期;重印,载《中国历史通俗小说——三种》,台北,1976年),《白牡丹》[412](无日期;重印,载《中国通俗章回小说丛刊》,9,台北,1971年)。

    [13] 朱厚熜一般或以其年号称为嘉靖皇帝,或以其追諡的庙号称为世宗。这个年号出于《尚书》的一段话。周公(周代创建者武王〔公元前1027—公元前1025年在位〕的兄弟)在他的《无逸》中引述商殷统治者武丁(公元前1324—公元前1266年在位)的范例:“无敢荒宁,嘉靖殷邦,至于小大,无时或怨”。“嘉靖”一语被选用来批评前代的普遍状况,也表示对新皇帝及其朝廷的期望。见李雅各:《英译七经》[309](1870年;第2版,牛津,1893年;重印,香港,1960年;重印,台北,1969年),Ⅲ,第466—467页。

    [14] 嘉靖皇帝1524年他16岁时的书法样品,见《明太祖世宗御笔》[393](上海,无日期)。

    [15] 在规定皇帝诸王子正当行为的一个条款中出现的《皇明祖训》[385]的这段文字,原文如下:“凡朝廷无皇子,必兄终弟及,须立嫡母所生者。庶母所生,虽长不得立。若奸臣弃嫡立庶,庶者必当守分勿动,遣信报嫡之当立者,务以嫡临君位。朝廷应即斩奸臣。其三年朝觐,并如前代。”这段文字明显地指同母所生兄弟,而不是指异母兄弟或堂兄弟。见明太祖:《皇明祖训》(1395年;重印于《明朝开国文献》[388],台北,1966年),Ⅲ,第1633—1634页。

    [16] 参见本书第7章《正德时期》,《空位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