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下游地区的抗清活动

最新网址:wap.88106.info

    长江下游地区的抗清活动 (第1/3页)

    到目前为止,清廷采用的是军事手段,现在,在一个安定是征服者将来的成功所系的地区,清廷转而采取社会、经济和政治方面的绥靖手段。清廷相信长江三角洲地区贮藏着大量稻米,可用以缓和北直隶因长期干旱引起的粮食短缺,首先采取步骤恢复大运河的航运,这条河实际上已有两年不用,像黄河大堤一样需要维修。出于象征的与行政的理由,清廷派出它自己的官员到各州县(大多数明朝官员已弃职而去),征收当地的赋税和保护税册。

    明朝的南京和南直隶,需要某种形式的政府。8月中旬,清廷废除明朝的行政体制,改南京为江宁;从此它仅是江南(原南直隶)的省城。[1] 对南京的官僚机构因而进行了缩减与改组,勋臣和武将则被并入清军。多铎成功地完成了艰巨的征战后,清廷解除了他的职务,派他的侄子勒克德浑代镇江宁,命声名狼藉但非常能干的明降将洪承畴总督军务,掌管地方上的一切行政事宜。[2]

    人民更关心的是将在6月24日开始实行的38条法令。与头年在北方颁布的相仿,它们包括:大赦;废除明朝的一切苛捐杂税及其拖欠;严惩贪脏枉法的官吏;豁免赋税,特别是豁免顺从清统治的地区的赋税;审慎地起用真心归附的文武官员,并广为延请前朝其他勋臣、官员和有才干的知名人士;恢复商业;关心穷人和家庭团聚;归还被地方豪强霸占的财产,让人民安居乐业;重建官学和科举制度;以及其他收买人心的表示。对还不屈服的敌人,清廷提出种种劝诱:对投降的起义军宽大处理;对愿意投降的明朝抗清领袖,以同样的品级、头衔和俸禄任用;对向清当局自首的明朝诸王以礼相待,包括国家给予补助。

    其中一条与前此的清政策很不一样。这就是7月21日在江宁颁布的薙发令。所有不是僧道的成年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最新网址:wap.88106.inf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