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明代的历史著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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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章 明代的历史著述 (第1/3页)

    引言:若干普遍趋势

    明朝统治的将近300年,很难说是一个一成不变的时期,在这个时期中发生的变化,触及中国文化和思想的各个方面。历史编纂学就其最广泛的意义来说,也不例外。虽然革新是在一个长时期内逐渐发展的,但整个来看,明朝最后100年的历史著述与最初100年的区别相当大。区别明显地表现在质量和数量上。在这一章里,将对这些变化作详细的阐述。这里可以把它们概括为对原始资料的一种更为批判的态度,这在16世纪变得逐渐明显,并使后一时期区别于较早的时期。

    16世纪的经济发展,特别是长江下游地区的经济发展,使更多的人有能力接受文化教育。识字的人大量增加,对读物(包括历史著述)的需求也增加了。这个普遍趋势的一个方面,是科举考试录取名额的大量增加。这些人也是历史著述预期的读者。考中进士(他们构成历史出版物的作者和编者的大多数)的平均数从1388至1448年间每三年约150名增至1451至1505年间每三年290名和1508至1643年间每三年330名。[1] 在16世纪,跟书籍和知识的普及同样可喜的,是印刷术和出版事业的发展。据一位专家说,在明朝的后半期,印刷“达到了一个很高的水平,如果没有超过以前各个时期,也与之相等。”[2] 的确,明朝在文化思想上的突出成就不能与前此各个时期相提并论。在历史著述领域也是这样。历史著述方面的重要革新在这之前就出现了,到了明代成为历史著述的榜样。突出的例子是《史记》和《汉书》的纪传体之于正史;《资治通鉴》之于编年史;《通鉴纪事本末》之于记事史;《通典》和《文献通考》之于政书。以上仅举了最重要的类型中的少数几种。已故的吉川幸次郎教授论证,律诗无疑在唐代达到了发展的最高阶段,以后再也不能企及。[3]

    但是,在唐宋时代只有相当少的能读会写的人具有欣赏以至模仿大诗人的能力,而在随后的时代,这种人的数目大大增加了。吉川幸次郎认为,更广泛的社会阶层对过去文化成就的分享的增长,这本身就是一个进步。他暗示他的这个看法并不只限于诗歌方面。看来这也适用于历史著述;有独创性的早期样范为愈来愈多的人所知,他们于是在自己的历史著述中也加以采用。

    在这里对我们所说的历史著述作些说明,也许是适宜的。它包括按中国传统分类法中的史部所列入的著述:

    1.分为本纪、志、表和列传的纪传体官修史书或正史

    2.私人或半官方编写的与纪传体正史类似的别史

    3.官修的和私人撰述的编年史

    4.纪事本末体史书

    5.大多限于一个时期或某件事情的杂史

    6.皇帝和大臣的诏令奏议汇编

    7.传记

    8.职官志

    9.政书

    10.地理志,包括方志

    对以上著述,还应加上子部中的一些类目:

    1.大多分在兵家类的有关军事和边防的著述

    2.分在杂家或小说类的政书

    这种分类法在各种目录中不尽相同。[4] 有许多在《四库全书总目》中列入子部的书或整批的书,在其他目录中列入史部,奏议集在《四库全书总目》中列入史部,而在别的地方列入集部。

    除去这些严格意义上的历史著述之外,另有许多著作对历史研究可能很重要。某一作者的文集可能包含对奏议的补充和作者的友人们的传记材料;关于作者访问过的有趣的地方或作者参与过的事件的记述;有关历史或政治问题的志、论、说;以及与友人和同事的往来书信。作者的文集中有时甚至有短篇历史著作,而在任何书目或目录中均未提及。此外,有许多小说和剧本应当看成是它们所产生的时代的文化史和社会史的原始资料。最后,明代的诗歌也表现了那个时代的精神,应看成是历史研究的资料。[5]

    明朝头100年的历史著述的特点,是政府编纂庞大的全集。进行这种汇编是继续元代和更早朝代的传统。第一部这类作品是《元史》,编于洪武年间,随即刊印。接着是永乐时期的主要汇编:朱熹和其他宋代学者注解的《四书大全》和《五经大全》,以及理学著作集《性理大全》。与历史有关的是《历代名臣奏议》,1416年编,自商周以迄宋元,和著名的《永乐大典》,这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汇编工程。虽然它原有的12000册[6] 到18世纪仅存十分之一(现存更少),但它收录了有关宋、元和明初历史的一些佚文秘籍,使其免于全部失传。含有元代驿站组织资料的《经世大典》(1331年)和其他著作,使我们能够推想元代的驿站制度。[7]

    这些汇编以其宏大的规模著称于世,它们反映出的永乐气派多于学术上的成就。[8] 在永乐朝以后,有一些对明朝历史十分重要的作品继续了庞大的官修汇编的传统,如1456年和1461年的官修地理学,1503年和1587年的《大明会典》,和1530年的《大明集礼》。所有后来这些作品都是在司礼监的监督下刻印的。刻板保存在司礼监为此而设的称为经厂的仓库。因此,属于司礼监刻印的书称为经厂本。[9] 经厂本是大开本,字体大,纸质洁白厚实,印刷考究。它们为清朝的“殿本”和不少朝鲜本中文书提供了样板。

    明代在历史著述上最突出的进步,是对历史资料采取批判的态度。明朝的前半期,朱熹的理学派在思想中占统治地位。这一派对历史著述的影响是,它教人按照朱熹的《通鉴纲目》所传述的那样去接受传统及其价值,而不鼓励对历史记载的确实性与可靠性提出问题。

    在16世纪中叶以前,历史作者通常不去对各种历史文献和来源可疑的记事甚至流言加以甄别。他们更不愿过问官方档案的可靠性。这种态度在正式著作、杂著和历史注释中都很明显。像刻于1459—1566年间的郑晓(1499—1566年)的《吾学编》(2.1.1)或刻于1574年的薛应旂(生于1500年)的《宪章录》( 2. 3. 1)就仍然按这种方式编纂,即部分基于官方文献资料,部分基于传闻或可靠性不同的记述。[10] 例如,《吾学编》第十一章论述建文皇帝的死,作者写道,据说建文皇帝在他的南京宫殿中被烧死,但又把他逃往四川、云南和广西,以及他后来再度出现的故事当成可能的事实加以补充。[11] 在这类著作里,有时在官方档案中找不到的有价值的信息可能混杂在无法证实的故事传说中。

    到16世纪初,历史学家在他们的著述中开始逐渐采用陈白沙和稍后的王守仁的新方法,他们愈来愈多地知道了文献资料和故事传说的根本区别,同时他们也认识到文献资料未必总是提供真实的信息,而各种故事传说也可能包含一些真实性。向新方法过渡的最早的代表之一是祝允明(1461—1527年),他是一位反对朱熹学派的非正统思想家。他的各种杂记集(如4.5.8)把有价值的信息与无法证实的传说结合在一起;但他1499年刊行的苏州杰出人物的传记集《苏材小纂》(3.5.1),基于墓志、履历和其他的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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