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史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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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数目相当大。例如,纂修于1522至1525年间的《武宗实录》开头的名单,记录了参加纂修的97人的姓名和官职。[26] 此外,肯定还有许多职员、随从和仆人。

    这项工作的挂名领袖是监修。名义上他是总裁的上级,但实际上对工作似乎无多大影响。他必须从世袭贵族的最高等级公或侯中选出。以《武宗实录》为例,监修是公。3个总裁是大学士兼尚书(正二品)。[27] 2个副总裁,1位是翰林学士(正五品),另1位是侍讲学士(从五品),40个纂修,8位是侍读(正六品),3位是修撰(从六品),21位是编修(正七品),8位是检讨(从七品)。3个崔纂是太常寺卿(正三品),尚宝寺卿(正五品)和中书舍人(从七品)。47个誊录,2位是尚宝寺少卿(从五品),1位是吏部员外郎(从五品),3位是大礼寺右寺副(从六品),6位是中书舍人(从七品),1位是翰林院待诏(从九品),1位是光禄寺署丞(从七品),3位是鸿胪寺主簿(从八品),12位是鸿胪寺序班(从九品),2位是译字官(无品级),可能来自四夷馆,15位是国子监生员,1位是翰林院秀才。最后,有一个官员掌收一应文籍和一个尚宝寺少卿(从五品)。

    对整个《明实录》来说,得不到像这样详细的参加纂修工作的官员的名单,但从《太宗实录》起,尚存的名单中开列的60至100个官员的名字,他们的官衔与纂修《武宗实录》的官员的官衔相似。因此,完全可以把它们看成是全部《明实录》的纂修班子的典型。指派数目相当多的高级官员参与纂修工作,也表明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在誊录中发现有品级高至从五品的官员是令人吃惊的,我们不得不怀疑他们是否真的做抄写工作。专门的史官只做小部分纂修工作,它主要是由翰林院和内阁在其他几个政府部门的官员的帮助下完成的。实录的纂修是在最有权势的政策制定官员——大学士的监督下进行,这一事实进一步证实了它的重要性。

    实录的纂修主要是一件政治工作,而不是一种超然的学术活动。由于监督纂修的大学士往往卷入了前朝的政治争论,他们当然渴望将他们的个人观点注入原文而牺牲与之对立的观点。此外,他们有时候还可以表达地区或集团的观点。因此,《明实录》的政治偏见一直受到同时代学者的严厉批评。[28]

    但是,大学士在规划当前的政策上有许多紧迫的事情要做,只能偶尔过问纂修工作。他们参加决定凡例的工作,但不得不把直接的监督任务留给副总裁,后者没有多少别的任务,从而在纂修工作的监督中处于关键地位,因为他们是纂修官的上级。崔纂的名字总是列在纂修官之后,他们的作用也许仅限于纂修的组织和技术方面。他们对内容没有影响。除去嘉靖和万历两个皇帝的实录(均用了10年)外,纂修工作通常用3至5年。

    实录不是为了刊行。在一朝的实录纂修完成后,将正本在一个精心规定的仪式上呈给皇帝,仪式的规则最初是在1403年确定的,后来在1536年和1577年作了修改。[29] 实录和宝训[30] 在一个庄严的行列中从史馆送到奉天殿和华盖殿。纂修班子的全体官员身着朝服跟在后面。然后,在皇帝面前和礼乐声中,将实录和宝训置放于华盖殿。第二天,它们在另一个有皇帝参加的庄严行列中被送到皇史宬,在皇帝面前封存。

    这些记录不允许再拿出来。它们是供后代纂修正史的主要资料来源。一两天后,设官宴邀请纂修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每人都得到赏赐,有时以升官的形式出之。[31] 官宴上的菜肴和给予总裁、副总裁和纂修官等人的赏赐的数目均有严格规定。[32]

    副本留作参考,对它的使用听命于皇帝、大学士和史官。它置放在内阁。为了保密,所有的草稿和初步的抄本均在太液池(紫禁城西边的一个人工湖)东边的椒园内销毁。销毁时参加纂修工作的全体官员都必须在场。[33] 在纂修实录时,认为适于刊行的皇帝诏令被选出来,按题分类,另编成册,这就是皇帝的宝训。

    实录原稿的保管是一件大事。1492年,大学士丘濬(1420—1495年)在一篇长篇奏议中建议——就所知,是第一次——实录应有一套新抄本保存在专门为保存实录而修建的建筑里。[34] 他的建议没有实行。在过了40多年以后,皇帝才同意大学士张孚敬(1475—1539年)的一个类似的建议,下令抄写以前诸帝的实录。[35] 像任命纂修班子那样任命了一个专门的班子负责抄写工作,也有监修、总裁等。同时,下令修建一座专门保存实录的建筑,正如丘濬原来所建议的那样。这座建筑于1534至1536年间建成,命名为皇史宬,通常将它译为帝国历史档案馆。

    两年后抄写工作完成。新抄本在一个正式仪式上呈给皇帝,第二天当着皇帝的面在新的档案馆里封存。[36] 这座建筑在清代为同样的目的服务,并在19世纪初彻底翻修。这座建筑真是名副其实的“石室金匮”。[37] 它的厚墙是用坚固的砖头砌的,墙上只有很少的小窗口,原稿放在100多只金属箱子里。在20世纪30和40年代,这座建筑仍在那里,保持着它原来的样子。它座落在皇宫东南,南池子南段路东。[38]

    纂修正史——官修史书的最终产品,是史官的另一个任务。元朝的正史是设在南京一座佛寺里的一个史馆纂修的。[39] 1594年,开始了纂修到这年为止的明朝正史的工作。像修实录那样,任命了一个班子,以王锡爵(1534—1610年)和其他大学士为总裁,另外一些高官——大多数是翰林院以外的——为副总裁,和19个纂修官,多数是翰林院的修撰、编修或检讨。[40] 但1597年宫中失火,烧毁了所有的草稿和资料,这项工作就搁置起来,显然再也没有恢复。[41] 由于那时没有进行修实录的工作,实录的纂修未受到火灾的影响。

    [1] 书名后括号中的三个数字,即(2.1.1)或(4.5.7)指傅吾康在其《明史资料介绍》[172](吉隆坡和新加坡,1968年)中讨论到的著作的索引号。

    [2] 郑晓:《吾学编》[65](1567年),11,第42叶。关于建文帝的死见本书第4章。本章引证的著作和与傅吾康书中条目的对照,《剑桥中国史》这一卷的书目中未列入。更多的书目信息,见傅吾康的《明史资料介绍》[172]。

    [3] 间野潜龙:《祝允明的史学》[369],见《明代文化史研究》(京都,1979年),第211—241页;和陈学霖的祝允明传,见富路特和房兆楹编:《明人传记辞典》[191](纽约和伦敦,1976年),第392—397页。又见克里斯琴·墨克:《祝允明(1461—1527年)和苏州的文化义务》[401](安阿伯,1978年),第302—444页。关于《藏书》[317],见本节下文及后《传记著述》。

    [4] 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271](华盛顿特区,1943—1944年),I,第145—146页。

    [5] 《明人传记辞典》[191],第807—818页。

    [6] 李贽:《藏书》[317](1599年;1959年北京重印),两卷,第7页。《明人传记辞典》[191],第811页。下面是论李贽的两本重要新著——让·弗朗索瓦·比耶特:《李贽,被诅咒的哲学家(1527—1602年):对明末中国官场社会学的贡献》[7](日内瓦和巴黎,1979年);陈学霖:《当代中国史评中的李贽》[22](怀特普林,纽约州,1980年)。

    [7] 奥托·弗兰克:《和的本质、相互关系及资料价值》[168],载《普鲁士科学院会议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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