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在加强中央权力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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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旨在加强中央权力的政策 (第1/3页)

    太宗最关切的是确保唐王朝的长治久安,使它能免遭后汉灭亡以来各个短命王朝的命运。因此他断定,在与国内的其他对立集团相处时,中央权力,特别是皇室权力,必须加强。

    关于建立“封建制”之争

    627年的后半年,太宗就如何使国祚长久一事征询群臣的意见。年迈的萧瑀建议,应恢复使夏、商、周三代国祚长久的封建制。[1]

    唐代学者设想,封建制基本上是分权政体,封地的权力已下放给世袭的封建主,他们被封为皇帝的藩属。郡县制与此相反,它是由中央政府派职业官员直接治理全国的领土。

    萧瑀的建议引起了历久不息的热烈争议。大多数朝廷官员完全反对恢复封建制。礼部侍郎李百药指出,周代所以国祚长久是由于天命,而不是由于封建制度,况且到了后期,周就极度衰弱了。另外一些官员则指出了实行封建的后果;魏徵的反对理由是,实行封建将缩小王畿,大量减少国家的岁入,以致无力供给官吏的俸禄。他和马周还指出诸侯无道的危险和可能发生的国家防务问题。[2]

    于是实行封建的计划暂时被搁置。但关于封建的主意显然给太宗以有力的影响,所以封建这个政治论题在太宗在位期间几次被提出。631年,有旨命官员们起草一个详细的规定,使皇族和杰出的官员据此可被任命为世袭的边境镇守之官。[3] 可能是由于朝廷中所有派别的反对,这个规定依然没有实行。但到了637年,这个计划终于被重新提出。21个皇子被分封为世袭都督或刺史,分配到各州作“藩翰”,虽然分配给他们的地方有很多在东北平原和内地各处。14名杰出的大臣,包括一大部分朝中显贵,也被任命为世袭的刺史。我们毫不清楚这件事实行到什么程度。但可以肯定,这是一个大为冲淡了的封建制,它不过是在正常的官僚机构中设立一批数量不多的世袭官职罢了。

    对这个被削弱的“封建制”,反对的意见依然不绝于耳。[4] 朝中大臣们几乎无人离开岗位到他们的“封地”去,而且他们也不愿意去。639年,长孙无忌和房玄龄上书辞谢他们的职位,理由是自汉改封建为中央控制的郡县制以来,复古已毫无意义;皇族和以前的开国功臣未必能胜任这些行政重任;他们的子孙很可能证明不能担任这些职务,或可能在继承时年纪太幼,不能防止外人夺权。④

    面对这一派反对意见,太宗让步了,并降诏缓行刺史的世袭分封之议。[5] 但皇子的分封似仍在继续实行,[6] 太宗依然向往于“封建制”。在他晚年,他在给继承者立下的政治遗言和写于648年的《帝范》中,再次提到这个问题,并断言:如果不分封皇族,皇室就不能占有足够的土地。但这必须保持平衡,不能过度,以免削弱中央的力量。[7]

    作为政治权力的一种可供选择的形式,或作为一个可能医治积弊的药方,“封建制”在太宗以后也讨论过;但真正土地分封的实行,也就是分给地方以实权而不是只给一个空头衔,则再也没有被认真地考虑过。

    大姓

    太宗在企图巩固他的王朝权力时所面临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是,对贵族集团——特别是称之为“四姓”的集团——树立皇族的绝对支配地位。“四姓”集团大都出自中国东北部,由于它们的成员已有好几代在朝中作高官,所以在5世纪时已经取得优越的社会地位。后来,这些氏族以它们在地方上的政治和经济影响,以它们保持的所谓“纯正”的中国传统文化,以它们严格遵守的一切儒家礼仪细节,尤其重要的是以它们内部的通婚关系,加强并保持了它们的特权地位。它们的社会优越感发展到竟把6世纪的半异族西北皇族轻视为社会的暴发户;而且唐皇室也被划归于暴发户之列。④

    632年,太宗命他的几个大臣编纂一部全国有名氏族谱系的概要。在唐初,“四姓”氏族中只有极少数的成员在朝作官,他们的经济地位已下跌到被迫和“四姓”以外的人通婚的程度——当然,代价要相当。虽然他们在地方上依然拥有巨大的特权和势力,可以和中央政府争夺权势,但太宗完全可以期待,一旦氏族按照它们的政治身份和社会地位排列,皇族及其主要支持者应远远排在“四姓”之前。

    编纂工作由太宗的一些资深的官员担任,其中没有一人出身于世家大族;这项工作包括仔细审察支持每个家族权利的文献。

    可是,概要编完后,主要的编纂官高士廉把书呈献皇帝,太宗看到高祖时的大臣、山东(今河北、河南、山东一带)“四姓”之一的崔民干的氏族竟高居第一位,而皇族居第三位,立刻勃然大怒。这清楚地表明,在唐初,社会地位仍然与政治权力无关。太宗因此否定了这一工作,命令从新编纂,新编要求排列氏族的地位要和其成员在唐朝官僚机构中的官职直接联系起来。

    这一本题为《贞观氏族志》的修订本,于638年编成后送呈皇帝。它把皇族和最高级官员的氏族排在第一位,高祖和太宗的母系亲戚排在第二位,崔氏排在第三位。[8]

    这是一个有意识的政治行动,它试图贬低东北贵族世家的社会地位和名望,同时公开肯定李氏和李氏支持者的崇高地位。可是“四姓”的社会威望似乎没有受到什么损害。太宗的最有名的三个大臣房玄龄、魏徵、李世?都和“四姓”氏族联姻,虽然皇帝力图贬低他们的社会地位。[9] 甚至迟至9世纪的文宗皇帝还在哀叹,尽管李(唐)氏君临天下已经200余年,可是想和皇族联姻的人还是比想和旧“四姓”氏族联姻的人少。[10]

    考试制度

    太宗治下的唐政府,继续用科举出仕和提倡学术的办法来鼓励文人阶级。

    太宗即位后,举行官方考试的次数大大增加。几乎每年都有来自各地的应试者参加考试,并受到皇帝的亲自接见。[11] 太宗命京师和各道供给应试者的衣食,并颁布规定考试科目的诏令。

    虽然如此,应试者的人数还是不多,中试者一年只十多人。为了给应试者提供学习的条件,京师建立了在国子监指导下的学校系统,[12] 负责所辖五个学校的课程;五个学校之中的三个,即国子学、太学和四门学建立于高祖时期。这些学校经过扩大和增加新校舍,足以容纳2000多学生。[13] 另外的两个学校是在太宗时期增设的,即628年建立的书学和632年建立的律学。[14] 由于教学内容不同,这两个学校面向下级官员和平民的子弟,他们不能指望作高官。

    此外,朝廷还设立了一所专门学院——弘文馆;它只让皇族成员和高级官员的子弟入学。[15] 弘文馆的前身是太宗在高祖时期建立的文学馆;弘文馆与文学馆一样,也有一个另外的职能,即充当太宗个人的咨询机构和秘书处。它也是后来具有同样职能的几个机构的先驱,这几个机构是武后时的北门学士、玄宗时的集贤院,尤其是翰林院;翰林院的成员自8世纪最后的几十年以来成了重要的政治顾问。[16]

    随着学校的扩大,几千名学者和学生自各道进入长安,京师到处举办经史的讲习。甚至对作皇帝“飞骑”的青年精英分子也提供教员讲授经学,如果他们证明有能力,也准许应考。[17]

    教育领域的这种活跃气氛必然导致经学解释上的各种矛盾,结果,太宗不得不下令编纂正统的经籍注疏。太宗命大学者颜师古校订经书本文,638年,命孔颖达和其他学者作详细的疏义。642年初稿完成,但还需要进一步加工,续订工作一直继续到7世纪50年代。这些经文和疏义就是众所周知的《五经正义》,它依然保留着权威性,并为唐代的儒家经典教育奠定了基础。[18]

    史学

    经书的标准文本和疏义的产生只是官方主持的学术活动形式之一。另一个可与它媲美的学术成就是编纂唐以前各朝的正史与建立官方修史的制度。[19] 唐以前的官修史不幸已有好几个世纪被忽视,不论在北朝和南朝都是如此。作为使新王朝合法化的根据,被看成是奉行天命的唐以前各朝的纪录就是重要的证明材料。此外,高祖,尤其是太宗,都非常清楚历史典型和前例的力量。举史事为例和作比喻是当时讨论政治的普遍形式。

    编纂北魏、梁、陈、北齐、北周和隋各朝史书的工作始于622年,但由于朝廷致力于其他事务和指导不力,修史工作中断,一直没有完成。629年,太宗建立了一个新的修史组织,以房玄龄负总责,魏徵任主编;它于636年完成了梁、陈、北齐、周和隋朝各史。编修北魏历史的工作因已有6世纪中叶的初稿,所以放弃了。但这项工作在636年以后继续进行。新的晋代的历史成于644至646年。 636年修的那些史书中没有大分裂时期诸王朝的志,但到656年太宗的继承者高宗时期,这些志终于完成并送呈皇帝。

    修史工作出现很多困难。如修新的晋史时,史官必须考虑现存的十八家晋史。在写此后的历史时,梁、陈、北齐的纪录虽然完备,但更重要的北周和隋的纪录则一片混乱。隋代的很多档案被王世充在洛阳毁掉,而更多的档案是从洛阳往长安运送隋代图书和纪录的船只在黄河沉没时损失的。太宗的史官尽力用私家的藏书和前朝皇族保存的纪录弥补这一缺陷。他们亲自访问这些家族的成员,[20] 并搜集其他人的回忆录,其中一人是以记忆力强而驰名的医生。[21]

    修史工作在一个钦定机构中进行,它与成立于629年的一个全新的政府组织——史馆——合作。史馆不仅负责编纂前代的历史,还要随时编纂本朝的历史纪录。

    国家建立史馆成为中国持续到本世纪的一个长期特征,而且编纂本朝纪录的基本步骤也确立于唐初。[22] 人们常忽视这一非常了不起的创新。前此的王朝史虽然也是由史官在皇帝主持下编写并利用了国家档案,但它仍是学者的私家著作。在太宗治下,修史——或者不如说是官方修史——成了一个官方任务。同时,历史也成了集体学术项目,它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在大臣的指导下由文学侍从之臣来编写。另一创新之举是建立编纂本朝历史纪录的新制度。唐朝是编纂本朝诸帝“实录”的头一个王朝,这主要又是受到太宗的鼓励,因为他一心想给后世留下他的历史形象。

    这种新的官修史工作很快就发展出了一个不受皇帝干预的真正而独立的理想意识;而且就在太宗在位时期就发生了皇帝和史臣之间关于实录内容不同意见的摩擦。但官方控制也给国家以歪曲纪录的权力。例如,我们看到官方纪录怎样歪曲了太宗在创业中的作用和隐瞒导致玄武门政变的事实。

    图书的搜集和图书馆

    622年,隋朝皇室藏书的十之八九在用船从洛阳运往长安的途中沉没于黄河。劫余所存不过部,总计约卷。高祖和太宗时期都致力于弥补这个灾难性的损失。622年,高祖下令搜求死去学者们的藏书以充实皇室的收藏。到太宗即位时弘文馆的藏书已有20多万卷,学士们用了几年时间把这些书分为传统的经史子集四部。在整个太宗时期,他下令继续搜求珍贵的和古代的书籍,并打算审正珍贵书籍的本文。在太宗晚期,他购买了一个有名的晋朝学者的藏书,全国各地学者也被鼓励向皇室的图书馆献书。[23]

    这些学术项目吸引了官员中一大批学者精英人物参加。有很多参加过修史、解经,并在文学和学术岗位上任职的人,在太宗死后都跻身显要。这样的学术项目,使唐王朝得到了精英文人的拥护。

    和佛教僧徒的关系_0220_1[24]

    除了官僚阶层以外,最有势力的集团恐怕就是佛教僧徒,太宗不得不面对他们所加于一个强大的集权政制的威胁。

    太宗个人对佛教的态度看来是很消极的,他从不像虔诚的隋文帝和炀帝那样大行布施和庇护僧徒。可是太宗清楚地认识到疏远佛教团体(尤其是在他还没有巩固他自己的政权时)的危险性。因此,他作为皇帝的头一个行动就是废除他父亲晚年提出的严厉的反佛教措施。此外,他给佛教以有限的庇护,让僧徒在宫中行佛事,给几千名僧尼以度牒。他还命令寺院给为唐朝战死的人作法会,要他们祈求神灵护卫国家和保证国家的兴盛。但这些措施的终极目的是世俗的和物质的。皇帝对佛教精神境界的兴趣仅限于与国家利益一致的方面。

    甚至自太宗初年起,他就清楚地表示了要控制佛教寺院活动的决心。627年,他采取行动以反对一个多年来的积弊,即以非法出家作为逃避赋税的手段;629年,他下令对非法出家的僧徒要处以死刑。太宗的反佛教措施愈演愈烈。至少在一件事上他的措施是空前的。631年,他成了中国头一个禁止僧尼受亲生父母致拜的皇帝,因为这种举动违反世俗社会的风习。虽然在633年他在佛教徒和他们的有势力的支持者的压力下接受劝告,废除了这个命令,可是这一行动表示了这位皇帝对佛教教义产生的社会影响的关心。637年,他又命令男女道士在国家主持的一切典礼上都要居僧徒之上。同年,他还发布了一份攻击佛教的告谕,说它是一个外国宗教,以诡诈和神怪诱骗轻信的群众;又说,粗浅的佛教教义比不上渊奥的中国传统的道教。同年的第三个措施是颁布“道僧格”,它提出了一个官方管制僧徒行为的世俗法律体制,而以前僧徒仅受体现“毗奈耶”(戒律)之中的宗教纪律的约束。639年,太宗命令僧徒遵守《佛遗教经》中规定的严格的行为准则,这部经据说是阐述佛临死时的教导。这个命令严格限制僧徒参与世俗的和政治的事务,并以皇帝给予法律力量的宗教戒律来补“道僧格”之不足。

    虽然以这些正式的措施控制僧徒和限制僧徒的世俗活动,但太宗无意消灭佛教。他继续让僧徒为两个虔诚的隋代皇帝作忌日法会,并在634年命令把长安的一座宏伟的弘福寺献给他自己的母亲,以作纪念。太宗本人也参加寺中法事,并郑重地对僧徒说明,他对道教的尊崇是必然的,因为皇室李氏是道教祖师老子的后裔。

    但这些调和姿态是表面上的,太宗对僧徒和佛教基本上没有好感,迟至646年太宗还指责佛教是庸俗而无益的信仰,它过去迷误了许多帝王,而且用许伪愿的办法欺骗人民。

    与太宗关系最密切的僧徒是伟大的朝圣旅行家玄奘(600—664年)。玄奘在629年离开中国,在印度生活了 15年之后于 645年回到中国。玄奘回国后成了中国佛教史上的伟大人物之一,负责翻译瑜伽学派(即中国所谓的法相宗)的主要经典。佛教史料强调太宗非常看重玄奘,并指出这种感情来自皇帝个人的信仰。

    但没有迹象表明,太宗对玄奘的兴趣是由于后者倡导了新教义。他感兴趣的是,玄奘是唯一对印度和中亚的地理、风俗、物产和政治等方面有知识的人。太宗确曾劝过玄奘还俗,在朝廷作官。此议虽不果行,但玄奘却被说服留在长安的弘福寺从事他的繁重的译经工作,而皇帝则对此提供优厚的津贴。

    玄奘有三年没有再见到皇帝。649年,在太宗死前不久,玄奘曾陪伴太宗到避暑离宫。据说太宗以未能早遇玄奘以弘扬佛法为憾事。太宗是否说过这样的话是可疑的;如果说过的话一定是临终时的皈依,因为此话和太宗毕生对佛教组织与佛教教义的敌视态度是格格不入的。①

    对外关系

    汉代曾短期地控制东起朝鲜北部,西至塔里木盆地西边,南到越南北部的一大片领土;自此以后继续兴起的王朝都梦想恢复这个泱泱大帝国。隋代在几个世纪的大分裂以后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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