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征服与胜利(公元前250—前221年)
最后的征服与胜利(公元前250—前221年) (第1/3页)
历史上秦始皇帝(通常简称为秦始皇)其人生于公元前259年。他名政,可能是因为他生于阴历的第一月,这个月中国人通称为
正月。虽然他于公元前246年正式即位,实际上在公元前238年佩戴成年人之冠和剑后才开始行使权力。在统一前,他象自公元前325年以来的诸先王那样,称为秦王进行统治;只是在公元前221年才代之以帝号,直至公元前210年他死去时为止。
《史记》卷六始于秦始皇之治的第一年(前246年)。但本文为了方便,叙事略为提前至公元前250年,那一年一个不寻常的人物,商人吕不韦,成为秦的丞相。
吕不韦在几个方面有权赢得名声。他不但是当时最富有的商人,而且更是中国历史上达到如此显赫政治地位的唯一商人。此外,由于本文将要明确揭示的原因,他又得到了很坏的名声。但是,对他个人生活,人们所知甚少。象秦的其他许多著名人物那样,他也不是秦人,但关于他的祖籍,各种史料众说纷纭。关于他的商业活动,《史记》(卷八五)只说他“往来贩贱卖贵”。[1] 《战国策》中一段类似的记载暗示,他的财产可能靠经营奢侈品积聚,文中叙述,他问其父:“珠玉之赢几倍?”[2]
在公元前265至前259年的某个时期,吕不韦在赵国国都邯郸遇到了秦王室的一个后裔,此人是当时太子的一个妃子的幼子。这个幼子名子楚,他作为所谓的人质(这是国与国之间交换贵族成员以示守信的一种普遍的做法)被送往赵国居住。吕与子楚结交,然后去秦,他在秦国通过贿赂和阴谋,诱使太子接受子楚为储贰。当秦王死于公元前251年时,太子即位为孝文王,但不到一年,孝文王也死去,子楚依次在公元前250年即位为庄襄王。庄襄王的统治因公元前247年子楚之死而中止,因而其子得以继位。(根据中国传统的说法,赢政之治在公元前246年正式开始,不过实际上政在其父死后不久,立刻在前一年的阴历五月登位。)
政的母亲原来是吕不韦之姬,但子楚被她的美色所迷而要她,吕不韦勉强地把她献给了子楚。据《史记》记载,她来到子楚之处时已经怀孕,而子楚并不知道。在文中所描述的“至大期时”,她生下政,因此他的生父是吕不韦——虽然由于怀孕期长,子楚及世人都认为是子楚之子。有充分的理由(见附录2)认为,这一句描述不寻常的怀孕期的话是一个不知其名的人加在《史记》之中的,为的是诽谤秦始皇,说明他政治的和出生的非正统性。要做到这点,难道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即不但把他说成是私生子,而且把他说成是商人(在传统上商人被后世的儒生列在社会最低的阶层)之子?这句插入的话——还有以后出现的其他相同的情况——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因为直到近期为止,关于秦始皇是私生子的说法几乎没有人怀疑过。
当子楚在公元前250年登位时,吕不韦成了他的丞相,在子楚的继承者在位时他继续任此职务,直到公元前237年他垮台。吕不韦的权势可以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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