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2:《史记》中的窜改增添部分

    附录2:《史记》中的窜改增添部分 (第2/3页)

:当两名术士在谈论皇帝时,其中一人称他为始皇。日本学者栗原朋信在其《秦汉史研究》(第14—24页)中指出,这违反了《史记》卷六和其他论述秦帝国的几卷的一个极为重要的语义学原则,栗原提出,虽然秦始皇在前221年采用了始皇帝的称号,但在他有生之年只有他一人使用它。在他统治期的其余时间里。其他人所作的文告和文献只称他为皇帝,从不称始皇帝或始皇。这个原则也适用于其继任人二世皇帝。《史记》中只有三段文字违反这个原则。第一段就是这里提到的;第二段涉及前211年的坠星(其下倒数第二个条目);第三段(涉及二世)不那么重要,因此不予讨论。在这三段文字中,除了这一至关重要的原则,迷雾般的事情的原委也有助于断言它们不是历史事实。

    本章付印前不久,这里阐述的假设得到了乌尔里希·内因格尔的文章《坑儒:论儒生殉难之说的起源》的支持,此文载沃尔弗勒姆·埃伯哈德、克尔齐斯罗夫·高利科夫斯基、卡尔-奥尔布雷克·西恰布编的《东亚文明:了解传统的新尝试》,第2号:《民族和神话》(慕尼黑,1983年),第121—136页。

    前221年水德的采用

    这段以阴阳五行学家的思想为依据的情节其历史真实性已经受到栗原朋信的《秦汉史研究》(第45—91页)和镰田重雄的《秦汉政治制度的研究》(第42—93页)的怀疑。以下是他们提出的许多论点中的几个:在前221年以后,《史记》再也没有提到秦与水有联系之事,直到前166年,五行和王朝的继承的问题才又引起了汉朝廷热烈的争论;从前221年直到秦末,文中的黄河一律被简称为河,从未称作德水;秦时使用六(此数与水互有关系)及其倍数(前221年把帝国分成36郡,同年迁12万户豪门至咸阳周围,秦始皇押韵的碑文的诗体以12字为节,等等),在秦帝国的前后也有类似的情况。因此,秦帝国与水并无特殊的联系。(例如,在前221年据说秦始皇颁布六尺为一步之前,每步已经是六尺。)最后一个最说明问题的论点是,前面注90所指的那段引文末尾两句编者的批评(“刚毅戾深,事皆取决于法。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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