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3:《史记》及其他史料的统计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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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3:《史记》及其他史料的统计数字 (第1/3页)

    历史记载的统计数字的可靠性问题是人们在所有历史著作中常常碰到的问题,本章所用的《史记》材料和其他的史料上的这种问题肯定不会很少。在前面的叙述中,数字可靠性的问题约出现了七次,但在本附录进行更详细的讨论前,只能简略地间接提到。除了下面七件事外,还有一个数字模糊不清的事例。本附录没有列出这个事例,因为在注32已经提出这很可能是文字错误所造成,已没有内容可以补充。

    周末的人口数字

    除了据认为是前323年的一段话并记于《战国策》(八[齐七],第337页;克伦普译文,第126,第157页)的材料以外,实际上缺乏城市或地区的数字。这段话提到华东齐国首都临淄有人口七万户,按一般的算法,这意味着足足超过了35万人。如与现代学者[1] 认为公元1世纪东汉的首都洛阳有人口约50万人的估计相比,这么高的数字是根本不可能的;洛阳当时是全帝国的、而不是一个诸侯国的首都。《战国策》的陈述对历史研究来说非常模糊,这可以从谈话人继续描述临淄街头拥挤情景的比喻中得到证明。他说行人之多,可以“挥汗成雨”。[2]

    公元前3世纪军队的规模

    《史记》报道的军队的巨大规模引起了可信性的严重问题。例如,该书声称秦在前224至前223年使用60万大军灭楚并把它吞并:见《史记》,卷七三,第2339—2340页(率军征讨的秦将王翦传)。此数系指秦成为帝国以前的军队,如与前133至前90年汉武帝征讨亚洲腹地匈奴时所记载的整个汉帝国的军队和骑兵13万至30万人的数字相比,它高得令人难以置信。事实上,即使汉代的数字也很可能是夸大的。见鲁惟一:《汉武帝的征战》,第92、95—96页。

    秦军造成的伤亡

    《史记》记载,从前364至前234年这130年,秦参加了15次大战斗或大战役,书中列出了秦给其敌人造成的伤亡数字。除一次外,伤亡数都达两万人以上,有四次竟达惊人的10万人以上。最不寻常的一次是前260年对赵的长平之役,在五六个月的初期战斗中,赵国一方据说损失了五万人;后来当所剩的40万名士兵在常平向秦将自起投降时,白起“乃挟诈而尽坑杀之”,只让240名最年轻的士兵回赵。[3] 因此,据推算秦在这整整130年中给其敌人造成的伤亡总数竟达人。

    这些数字需作评论。首先,应该指出,它们只表示秦给其他国家造成的伤亡;秦自己的损失从没有记录,虽然数字必定是相当大的。第二,这些数字不完整,因为数字中只有两起包括了受伤和被俘的数字。在所有的事例中(除了前260年用“坑”字外),所用的标准字眼为“斩”(此字的用法可追溯到商鞅时代),严格地说是指战斗中杀人。第三,除了《史记》中具体列出伤亡数的15次战斗或战役外,还有它根本没有列出数字的其他战争。这一切考虑意味着,秦及其敌人同样要遭受的伤亡数,包括受伤、被俘以及被杀,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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