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法
私法 (第3/3页)
华帝国的法律:清代的190个案例示范》(坎布里奇,麻省,1967),第1部分第4章;何四维:《汉法律残简》,第297页。
[5] 见杨树达:《汉代婚丧礼俗考》,第42—43页。
[6] 关于诸侯的继承特点,见牧野巽:《西汉封建相续法》,鲁惟一:《汉代贵族爵位的等级》,第109、143、151页。
[7] 关于不同类型贸易的比较价值,见《史记》卷一二九,第3253页以下(斯旺:《古代中国的粮食和货币》,第420页以下);《汉书》卷九一,第3686页以下(斯旺:《古代中国的粮食和货币》,第431页以下)。关于边境的贸易经营,见余英时:《汉代的贸易和扩张:华夷经济关系结构研究》,第92页以下。
[8] 卖地(作坟地用)契约起初写在木或竹简上,再刻在铅块或砖上,放在墓室;卖衣服契约是写在木简上的原始文书。关于这类契约,见何四维:《汉代的契约》(这里也讨论了常发生的伪造事);鲁惟一:《汉代的行政记录》第1卷,第116页,有关于卖衣服事。又见河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望都二号汉墓》(北京,1959),第13页和图版16,上面有具有契约成分的文字,用来驱逐墓中邪祟。进一步研究可看程欣人:《武汉出土的两块东吴铅券释文》,载《考古》,1965.10,第529—530页;蒋华:《扬州甘泉山出土东汉刘文台买地砖券》,载《文物》,1980.6,第57—58页;吴天颖:《汉代买地券考》,载《考古学报》,1982.1,第15—34页。
[9] 见何四维:《汉代的契约》,第18—27页。
[10] 见平中苓次:《中国古代的田制和税法》(京都,1967),第104页;贺昌群:《汉唐间封建土地所有制形成研究》(上海,1964),第48、53页;何四维:《反映在云梦文书中的秦国家经济影响》,收于《中国国家权力的范围》一书中,施拉姆编(伦敦、香港,1985)。
[11] 见仁井田陞:《中国法制史研究:土地法、贸易法》,第477—489页。
[12] 见韦慕庭:《西汉的奴隶制》,第382—392页;宇都宫:《汉代社会经济史研究》,第256—37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