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宗教和知识文化的背景

    第12章 宗教和知识文化的背景 (第2/3页)

传至今天的书籍的抄本,例如《论语》、《易经》和《道德经》等。这些手抄本证实了公认版本的准确性,其程度使人既惊奇,又欣慰。

    现在无法衡量秦汉时期识字人的范围,但可以很保险地假设,它不可能是很广的。一般地说,当时的中国著作的内容像以后那样,谈的是社会上享有特权的人的生活、习俗和享受。例如,对国家宗教仪式中应遵循的正确程序传下了详细的规定,而对民间宗教进行的情况,除了在评注和考订时窥知一二外,其材料却很少。

    就我们所知,现在收编而成为《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的书目,是根据可能是刘向或其子刘歆专门为此目的进行的分类作出的。[5] 总的说,书目包括以下几类:(1)经典著作及其注疏,以及与孔子学说有关的书籍和用于启蒙教育的一些手册;(2)诸子的教诲和文章,下面又细分成若干类;(3)诗赋;(4)兵法;(5)涉及宗教、秘术或宇宙论方面的文书,如历书和天文历法、占卜、阴阳五行等方面的著作;(6)医书和黄帝的传说。

    不论是好是坏,这项先驱性的工作影响到中国以后所有的目录学工作。它以其体系影响了文献观点,并且它作出的划分被认为在中国的文学和文化发展的一个形成阶段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但是刘向和刘歆所编的书目,作为遗产,所留下的对中国哲学进行重大划分的分类却往往是错误的。他们的目录学对不同哲学学派所作的区分,一部分是根据司马谈(死于公元前110年)对阴阳家、儒家、墨家、名家、法家、道德家这六家的划分,一部分是这种划分的扩大。[6] 但是指出以下的事实相当重要,即这种区分在当时决不是严格的,因为秦汉的思想家在多大程度上可以被专列为某一家,或者把自己专列为某一家,是值得怀疑的。

    因此,当被刘向和刘歆归为某一家的一些作者的观点有相当部分互相重叠时,把它们贸然分为譬如儒家、道家或法家的做法决不是正确的。可是,由于后世接受这些划分,对这个阶段的中国思想形成了一种多少错误的看法,即认为当时正在发展各种旗帜鲜明的学派。事实上情况要复杂得多。

    对中国思想的许多研究著作往往把注意力集中在被认为是三大学派的儒家、法家和道家方面。这些名词应该谨慎使用,特别对正在发生重大发展的秦汉时期的四个世纪更是如此。对儒家的总的名称,必须分清至少两种基本的思想类型。第一种是孔子及其嫡传弟子的教诲,这些已经引起了许多赞扬和评论。但是,这些言论系统地阐述于中国第一个帝国成立之前的几个世纪,它们应用于秦汉时期政治和社会的情况,多少不同于应用于帝国之前战国时期的各国。第二,有些汉代思想家发展了一种更综合的哲学体系,它既包括孔子的伦理学,又包括宇宙论的思想,并且给帝权的行使提供了地盘。他们有时便称为“汉儒”。

    与此相似的是,必须分清以下两种类型,一是在汉代以前形成的《道德经》和《庄子》这样的玄学著作,一是在汉代以后发展的阐述宇宙间自然秩序的系统学说。“道”这个词系统地阐述了这两方面的思想,但用不同的涵义来阐述;宇宙存在的系统学说包括了科学地解释宇宙的企图以及可以在《道德经》和《庄子》中找到的许多思想。这个情况在可以追溯到公元前2世纪的典籍《淮南子》中有详细叙述。但是除了这些差别外,道家这一总的名称也可用来包括与道家思想相对的、应该更恰当地称之为道教的活动。在公元2世纪道教正在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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